558個日日夜夜,無數次午夜驚醒,成都女孩紫雅的母親王女士終于等來了這一天。
12月20日下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梁某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聽到這個結果,王女士的眼淚奪眶而出。
但這不是并不是她想要的結果,她要的是“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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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槌已經落下,一年半的煎熬暫時畫上了句號。
從北京辭職回成都,只為陪伴母親
說起女兒紫雅,王女士總是忍不住哽咽。
這個曾被保送北京外國語大學的姑娘,后來又去日本留學深造。
畢業后在北京找到一份體面的工作,收入穩定,前途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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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紫雅放不下獨自在成都生活的母親,想到母親年紀漸長,紫雅毅然辭掉北京的高薪工作,回到成都陪伴在母親身邊。
回來后,她在家做自媒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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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比較宅,安全意識很強,就連點外賣都是讓騎手放門口就行。
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個謹小慎微的女孩,最終卻在自己家里遭遇了飛來橫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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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普通的周六午后
2024年6月9日,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周六。
中午1點左右,王女士出門辦事。走出家門時,她看到一名中年女子站在鄰居家門口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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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人看起來干干凈凈,穿著淺色上衣,背著白色帆布包。
王女士心想大概是新搬來的住戶,于是還主動打了個招呼。
然而沒過多久,王女士就收到女兒發來的微信消息:“有個人一直在敲門”“在我們門口吐痰,好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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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雅問能不能叫保安過來,隨后王女士立刻聯系了物業,隨即保安趕到現場。
那一刻,估計母女倆都以為有保安在場就會安全。
1點29分,紫雅又發來一段用貓眼拍攝的視頻,語氣里滿是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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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點41分,王女士再次發消息給女兒卻沒有回復、于是她嘗試打視頻電話,卻依舊沒有回應。
感覺到不對勁的她,再次撥通物業電話,從電話中得知女兒在家門口遇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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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趕回家時,警方已經封鎖了現場,女兒被白布覆蓋著,只露出一只再熟悉不過的手。
那一刻,她的世界崩塌了。
而當她得知女兒遇害的經過后,更是悲憤欲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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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黃某乾到場后,對那個滋事的女子進行勸離。
可對方根本不理會,還反問:“我站在這里犯法嗎?”
紫雅見保安已經到了,就打開房門想問個究竟。
誰料門剛打開,那女子突然沖了進來,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刀具,朝著紫雅的頭面部、胸部等要害部位瘋狂捅刺。
十刀,整整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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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黃某乾想上前阻攔,但卻根本攔不住。
紫雅情急之下抓起門廳的一個陶瓷擺件反擊,擊打兇手頭部。
但最終,她還是倒在了血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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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發生得太快了。從母親出門到慘劇發生,不過短短十幾分鐘。
更讓人不寒而栗的是兇手梁某瀅事后的表現。
“今天我必須弄死她”
行兇后,梁某瀅滿身是血地回到自己家中。
母親看到她這副模樣,驚恐地問她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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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瀅的回答沒有絲毫悔意:“今天我必須弄死她,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后來這句話成為庭審中的關鍵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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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方代理律師臧梵清當場指出:這種條理清晰的表述,根本不是精神病人能說出來的話,說明兇手作案時有明確的目標和動機。
說到這里,還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
兇手在行兇過程中,全程沒有攻擊在場的保安,也沒有傷害任何其他人。
她的刀只對準了紫雅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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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這是蓄意的、有針對性的謀殺。
然而,令人震驚的不止于此,案發之后兇手梁某瀅父母的種種操作,更是疑點重重。
送醫細節曝光:舍近求遠去華西
案發后發生的事情,更讓王女士憤怒不已。
當時到場的民警還沒有完全搞清楚狀況,就同意兇手先去醫院處理傷口。梁
某瀅的父母說要帶女兒去區人民醫院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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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王女士的描述,實際上他們舍近求遠,開車去了較遠的華西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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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在采訪中透露了這個細節:“他們要帶女兒去區人民醫院包扎傷口。后來他們去了較遠的華西醫院,他們很清楚如何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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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3點左右,梁某瀅在華西醫院CT室外被警方控制。
因為她拒不配合調查,直到當晚6點才被強制帶往公安機關接受訊問。
更讓人生疑的是,12月19日王女士對媒體爆料,稱梁某瀅的父親曾在其直播間放下狠話。
稱他們家有權有勢,王女士是斗不過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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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這段時間里,一份至關重要的精神疾病鑒定已經悄然出爐。
精神鑒定報告疑點重重
這份鑒定報告成了整個案件最大的爭議焦點。
鑒定結論顯示:梁某瀅患有精神分裂癥,對其案發當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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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被害方律師對這份報告提出了多項質疑。
首先是鑒定時間太短。律師臧梵清表示,他曾和助理多次前往北京安定醫院了解情況,被告知精神病鑒定通常需要住院觀察半個月才能得出科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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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案的鑒定人和被告人僅僅接觸了兩個半小時,就完成了整份報告。
其次是鑒定依據存疑。出庭專家列出的判斷依據包括:大二輟學、在家和父母吵架摔東西、直接敲鄰居家門問租房而不通過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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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律師追問“具體哪句話、哪個行為體現了自制力缺失”時,專家只回答了一句:“這是綜合考慮的結果。”
同時鑒定報告稱梁某瀅存在“幻聽”,在小區尋找一個“不存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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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的是,律師團隊通過挨家挨戶的調查走訪,找到了一個關鍵證人。
調查證實,這個“不存在的人”是真實存在的,這也就推翻了鑒定報告中梁某瀅存在“幻聽”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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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幻聽”并不存在,那么建立在此基礎上的“自知力缺失”判斷還能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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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讓人生疑的,是梁某瀅在法庭上的真實表現——這與鑒定報告中描述的那個“喪失自制力”的精神病人,判若兩人。
庭審上的激烈交鋒
兩次庭審中,梁某瀅的表現讓人意外……
她不僅當庭否認自己患有精神病,還堅持聲稱自己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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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她邏輯清晰、口齒伶俐,能滔滔不絕地陳述幾十分鐘,多次反駁公訴人的提問,指責對方“不專業”。
不僅如此,面對鑒定專家提出的幾項“精神異常表現”,她也毫不示弱,一一進行了辯解:輟學是因為“覺得在學校學不到東西”;敲門問租房是因為“樓上鄰居有三個小孩太吵,影響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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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表現讓王女士更加堅信,兇手根本就不是什么精神病人。
“她以正當防衛為自己脫罪,邏輯清晰,思維敏捷,怎么可能是精神病?”王女士反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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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庭審時,梁某瀅甚至當庭解除了辯護律師的委托,導致審理被迫中斷。
原因是她不滿律師按照“精神病減輕責任”的思路為她辯護,堅持要求按“正當防衛”來辯護。
一個被鑒定為精神分裂癥的人,卻堅決不承認自己有病。這本身就充滿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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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是鑒定出了問題,還是梁某瀅在“表演”?真相似乎成了一團迷霧。
但對于王女士來說,她無暇深究這些專業問題。
她只知道,女兒死了,兇手還活著,而正義遲遲沒有到來。
558天的等待
從案發到宣判,王女士足足等了558天。
這五百多個日日夜夜,她幾乎每晚都是凌晨兩三點才能入睡。
閉上眼睛,滿腦子都是女兒留在人間的最后一句話:“糟了,我被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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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女兒出事后,王女士再也沒有回過案發的那套房子。
親屬擔心她受刺激,一直讓她在外面租房住。案發房屋至今保持著原樣,門廳、墻壁上女兒的血跡早已干涸發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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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女兒討公道,這位單身媽媽頭發一夜之間白了大半。
她一邊打零工維持生計,一邊照顧年逾八旬的母親,還要不斷奔波于各種法律程序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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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公開女兒的照片和真名,不愿給女兒的照片打上馬賽克:“我希望大家能記住我女兒,她叫王紫雅,乳名叫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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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母親最后的倔強,558天后,判決終于來了。
但這個結果,并沒有給王女士帶來她期盼的正義。
死緩,意味著什么?
最終的判決結果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法院認定,梁某瀅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不構成正當防衛,應依法嚴懲。
但因其作案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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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對這個結果顯然無法接受。
在她看來,兇手和女兒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卻攜帶刀具蓄意行兇,連捅十刀。“精神病不能成為殘忍犯罪的免死金牌!”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死緩罪犯如果在緩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將被減為無期徒刑。此后根據減刑規定,理論上最快可能在十幾年后獲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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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于失去獨女的王女士來說,無疑是難以承受的結果。
她已經表態:如果判決不能讓她滿意,她會繼續上訴,一直告到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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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新華社成都12月20日電——“成都女子家門口遇害案”一審判處被告人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
法治進行時——成都27歲女孩遇害案明日一審宣判
瀟湘晨報——成都女生家中遇害案一審將宣判——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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