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這段時間,關于“吸毒記錄封存”問題,網上討論得很熱烈。我自己也寫了幾篇文章,我的觀點很明確:在社會主義中國,今天大家對于一項法律的修訂有不同意見,這很正常,大家各自講各自的道理,然后把事做得更圓滿就好了,畢竟,我們都是希望這個國家越來越好。同時,我個人不建議去質疑立法動機,也不建議對于參與立法的個人進行人身攻擊。有人可能說,我這是在“和稀泥”,但是,我們可以將心比心,如果我們自己參與某項工作,別人也有不同意見,別人也來質疑我們的動機,甚至說我們是“壞人”,我們也會很委屈。常言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相信,大家都堅持就事論事,道理會越辯越明,工作也會越做越好。
2)此外,還有一些朋友把目光聚焦到了北大法學院趙宏老師身上,甚至有傳言說她所在的研究中心“被境外勢力滲透”。我知道大家之所以關注這件事,核心還是出于對公共利益的關心,更是希望守護好國家安全,這份初心和擔當,我完全能理解。今天跟大家聊這個話題,不是想反駁誰,更不是要跟一些朋友論戰,我正好也是北大校友,這幾天剛剛因為工作原因回了一趟母校,我把我了解到的一些情況分享出來,供大家參考。畢竟,網絡上很多信息真真假假,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因為信息不對稱而產生誤解。
3)首先,我想跟大家分享一個我理解的常識:咱們國家現在是法治社會,國家立法有一套嚴格、規范的法定程序。任何人要憑著一己私利去干涉立 法進程,幾乎難以想象,更別說境外勢力想操縱中國的立法了。對這一點,我們應該對國家有基本的信心。
4)不同領域的法學專家,以學術寫作、會議研討的形式參加法律修訂的論證和咨詢,是我們國家立法和決策過程中常見的情況。學者的意見是參考性的,接受媒體采訪,做的更多地是一些解釋、說明工作。
5)現在很多朋友對趙宏老師“有意見”,認為是她個人推動并主導了立法進程,并懷疑她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這其實是因為對我國立法程序不太了解。學者永遠是學者,可以建議,可以提供咨詢意見,但是,也就僅此而已了。一些朋友主要是從反對 “封存吸毒記錄”的角度出發,對任何支持“封存吸毒記錄”的人都提出了激烈的批評,并且懷疑這些人的動機。從某種角度來說,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正如在文章開頭說的那樣,14億多中國人,大家觀點不同,很正常。成年人之間,哪能所有觀點都一致?這個時候,堅持講道理就好,然后求同存異,相互尊重,不搞“惡意假設”。如果因為觀點不同,就說對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說對方“被境外敵對勢力控制”,這個實在是太“驚悚”了。這樣的“大帽子”,扣在誰腦袋上,誰也受不了。
6)再說說一些朋友質疑的“境外勢力滲透”問題。趙宏老師負責的北大人權與人道法研究中心,是1997年設立的虛體科研機構,核心任務是開展相關學術研究和教學,提升中國人權事業的國際話語權,在國際社會講好中國人權故事。
7)從2004年到2021年,這個中心確實和瑞典一所大學的研究所聯合舉辦過碩士項目。但是,這種合作并不是什么“秘密資助”,而是經過嚴格程序的高等教育國際交流。
8)據媒體報道,2008年4月,瑞典首相賴因費爾特 應邀來華進行正式友好訪問時,還 特意 安排 一個小時與項目師生交流。中國跟瑞典這樣的西方國家關系可能比較復雜,既有分歧與斗爭,但實際上,在一些領域也有正常的交流與合作。在特定時期,這些交流與合作,對于增進兩國人民之間的理解,是有益的,并不是所有跟西方國家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都是被西方滲透、控制的結果。如果說與外國高校合作就是“意識形態滲透”、就是“為外國培養人才”,這種邏輯還是有點武斷的。我們常說,中國開大門、走大路,凡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贏基礎上的交流與合作,我們都可以持歡迎態度。當然,對于任何不懷好意的舉動,我們也應該保持警惕,隨時加以拒絕和批判。這個基本意識,相信一般人都有。
9)值得一提的是,參與這個項目的一些北大校友,畢業后走上不同的崗位,也沒有特別聽說誰因為在校期間參與這個項目,而犯下了特別嚴重的政治錯誤。不排除有些極端案例,但是,整體上,今天中國社會的意識形態安全是有保障的。任何“兩面人”,都很難長期存活。
10)我個人始終覺得,面對這類公共議題,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關注,也有權利監督,這是我們的共同責任。但是,監督和質疑,應該盡可能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上。說一千、道一萬,我們所有人的共同心愿,都是希望這個國家越來越好。情緒化的指責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可能會加劇分歧,反而不利于我們看清事情的真相。至于說,一些網友發現,少數人文社科領域的人士,存在明顯的思想導向錯誤,大家該批評批評、該舉報舉報,相信今天的中國社會有足夠的手段去糾正他們、威懾他們。任何人吃中國的飯、砸中國的鍋,都不可能有好結果。
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如有冒犯、得罪之處,提前向各位朋友致歉。
最后,補充說一句,我個人堅定支持對毒品犯罪“零容忍”,讓我們一起守護社會主義中國全體人民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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