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萬!老公給小三花了46萬,原配就一招:連本帶利,全部給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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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聽錯,這不是電視劇,這是上海某法院新鮮出爐的真實案例。先點個紅心,咱們接著說!
一個44歲已婚男,一個24歲漂亮姑娘。
他給她租房、買包、轉賬,半年砸進去46萬。
原配發現后,沒哭沒鬧,直接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結果?法院白紙黑字:
返還35.6萬,再加利息!
這姑娘,青春搭進去半年,錢一分沒落著,還得倒貼利息。
網友都笑了:這年頭,連“包二奶”都支持“無理由退貨”了?
但我說啊,這姑娘還算“幸運”的。
你知不知道著名經濟學家郎教授的神操作?
2014年,他和情人繆小姐分手。
不但成功追回送出去的兩套房產,還通過一系列騷操作,讓繆小姐背上了900萬的債務!
知識就是力量啊朋友們——尤其是《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知識。
還有更狠的。
2018年,“國民大叔”吳秀波,
直接把跟了7年的小情人送進了監獄。
罪名:敲詐勒索。
七年陪伴,換來的是一副手銬。
所以婚外情里最殘酷的真相是什么?男人最壞的結果,是“社會性死亡”。女人最壞的結果,可能是“真死”——要么錢死,要么人死。
為什么原配能贏?
道理很簡單:
男人花的是夫妻共同財產。
什么叫共同財產?
就是這錢的一半,法律上本來就寫著原配的名字。
他未經同意,大手一揮送人了?
這叫無權處分。
情人明知他已婚,還欣然收下?
這叫惡意取得。
法律保護私有財產,更保護公序良俗。
所以原配一告一個準。
這不是道德審判,這是數學問題。
經濟學家薛兆豐有個精辟比喻:
婚姻就是合伙開公司,離婚就是公司清算。
那婚外情是什么?賈老師說,
算挪用公款去搞非法集資!
他給你的每一筆錢,都是“贓款”。
你收的每一個包,都是“贓物”。
原配追討,那不是爭風吃醋,那是“公司紀委在追贓”!
很多年輕女孩不懂,以為自己在談戀愛、收禮物。
錯了。
你是在參與一場經濟犯罪。
是在給自己的職業生涯攢“案底”。
當然,也有人會說:“我們是真愛!”
親愛的,法律不評價你的感情真不真,它只判斷財產轉移合不合法。在法律眼里,你那驚天動地的愛情,可能只是一份“贈與合同糾紛”。
所以我特別想對兩種人說幾句話:
首先,對原配姐妹們:
如果遭遇背叛,眼淚是武器,但不是最好的武器。
最好的武器在這里。
冷靜下來,收集證據。
轉賬記錄、消費憑證、聊天記錄。
然后去找律師,不是去找閨蜜。
你的戰場在法庭,不在朋友圈。
其次,對所謂“小三屆”的潛在選手說幾句:
你以為你在征服一個男人?
不,你是在挑戰一個由法律、財產制度和社會倫理組成的銅墻鐵壁。
你以為你在走捷徑?
不,你正走向一條最高風險、最低回報的死胡同。
你的年輕、美貌和情感,不該成為別人婚姻的“消費貸”,更不該成為自己人生的“不良資產”。
作家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里寫:
“愛情里最重要的東西,是自尊。”失去尊嚴的感情,連法院都不提供售后服務。
《金瓶梅》里有句話,說盡了紅塵真相:
“宿盡閑花萬萬千,不如歸去伴妻眠。雖然枕上無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錢。”
外面的萬紫千紅,看起來都很貴。
但真正免費的、安穩的、一覺睡到天亮的踏實,往往就在那個你早已習慣的、平凡的枕邊。
請關注賈老師,今天你點贊,咱們日后好相見。下期節目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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