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提升非機動車管理水平,鄭州交警在城區新增272套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主要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信號指示”“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等交通違法線索進行治理,強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電動自行車違法治理系統”是基于部署在非機動車道的技術監控設備,構建了“發現-識別-通知-處理”的智能化治理體系閉環。該系統能夠自動識別違法行為,固定違法證據、關聯違法行為人,并通過“河南交警”官方平臺,自動向當事人推送違法行為告知及處理指引短信。
抓拍設備12月26日起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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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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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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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交警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到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相應的處罰。
首次違法將以教育提醒為主,發送提醒短信,不予處罰;教育提醒仍不改正,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將依法予以處罰,并發送處理指引短信,通知當事人前往屬地交管部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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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交警提醒:
頭盔必戴,大人小孩都不能少
頭盔對于電動車駕駛人來說,相當于小轎車的安全帶,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珍愛生命,遵守交規,請騎車佩戴頭盔。騎行時,駕駛人必須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扣緊卡扣、擺正位置,確保頭盔貼合頭部。若搭載孩子,要讓孩子在固定座椅內坐穩,同時全程佩戴兒童專用安全頭盔。
載人有規定,超員超齡都不行
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僅可在固定座椅內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請勿違規搭載12歲以上人員或多名乘客,確保車輛穩定操控,防范安全風險。
規則要守牢,違法騎行不可取
騎行時請全程遵守交通規則,途經路口主動減速,注意觀察路況;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超速;騎行過程中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集中注意力,做到安全在心、文明在行。
行人守交規,安全有序共維護
行人出行同樣需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請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不闖紅燈、不翻越護欄;注意觀察車輛動向,不在車流中穿行,確保自身安全,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鄭州交警部門表示,抓拍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初衷。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增設,旨在通過科技手段,提醒每一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規范自身行為,養成安全習慣。道路安全不僅是交通管理的要求,更是對每個家庭的負責,希望廣大市民從“被動管理”轉變為“主動預防”,將“戴頭盔、守交規”作為騎行時的自覺行動,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城市交通環境。
附:鄭州城區處理非機動車、電動車交通違法的位置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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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鄭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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