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48年8月23日,一個穿著西裝的中國律師站起身,對著法官說:"岡村寧次無罪,應予釋放。"
臺下一片嘩然,人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個律師叫江一平,而他要辯護的人,是殺害近百萬中國百姓的日本戰犯。
——《壹》——
從愛國青年到名利場中人
江一平出生在1898年,浙江余杭鎮,他父親江夢花是當地有名的律師,老人常說:"做律師要講公道,不偏不倚。"江一平從小聽著這些話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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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他拿到復旦大學文學士學位。
次年又獲東吳大學法學士,雙學位在那個年代很少見,江一平回到上海,跟著父親學做律師,轉折點發生在1925年。
五卅運動爆發,上海租界的英國巡捕打死打傷多名中國人。
還逮捕了150多名學生,江一平站出來,免費為被捕學生辯護,他在法庭上據理力爭,年輕、有激情、敢說話,這一戰讓他在上海律師界聲名鵲起。
街坊鄰居都說:"江律師有良心。"但故事很快變了味。
江一平娶了上海資本家虞洽卿的女兒虞譫涵,這個女人比他大10歲,婚姻更像一筆交易,虞洽卿財力雄厚,在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有了岳父的提攜,江一平的事業開始起飛。
1932年,復旦大學授予他名譽法學博士,1936年,他被推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他還擔任東吳大學教授、復旦校董、上海律師公會常委。
更夸張的是他的車牌。
當時在上海開車,需要租界和華界兩個牌照,江一平不僅有進口汽車,還有兩個牌照,這在上海灘是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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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醉金迷的生活改變了他。
那個免費為學生辯護的年輕律師,漸漸變成了只認金錢的生意人,他開始為達官顯貴辯護,善于從法律條文中找漏洞,幫有錢人脫罪。
但他還保留著最后一點底線。
1937年抗戰爆發,江一平組織上海難民協會,募捐救濟難民,上海淪陷后,他以工部局華董身份保護國民政府在租界的權益。
1940年夏,汪精衛找到他,開出偽政府司法部長的職位。
江一平拒絕了,他帶著家人離開上海,經香港到了重慶,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站在正確的位置,在重慶,他擔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還兼任復旦大學副校長。
1945年抗戰勝利,江一平回到上海。
此時的他,在政界、商界、法律界都有成熟的人脈資源,人們稱他為"頭牌律師",但沒人知道,一場改變他命運的審判即將到來。
——《貳》——
戰犯與蔣介石的骯臟交易
岡村寧次,1884年生于東京,日本陸軍大將,這個人在中國待了32年,從1913年當軍事間諜開始,到1945年投降,他幾乎參與了日本侵華的每一個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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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他制造濟南慘案。
1941年,他任華北方面軍司令官,推行"三光政策",燒光、殺光、搶光,僅1942年一年,華北就有270萬人死在日軍手下。
其中大部分是平民、婦女、兒童。
1945年9月9日,南京,岡村寧次代表日本中國派遣軍在投降書上簽字,按理說,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劊子手應該立即受審。
但蔣介石有別的打算。
內戰即將爆發,蔣介石需要岡村寧次,他需要這個在中國作戰多年的日本將軍提供軍事經驗,需要在華的100多萬日軍武器。
9月12日,岡村寧次被軟禁在南京。
名義上是"中國戰區日本官兵善后總聯絡部長官",實際上是蔣介石的秘密軍事顧問,日子過得很滋潤,1946年1月19日,駐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在東京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岡村寧次被列入戰犯名單。
遠東法庭三次照會國民政府,要求引渡岡村寧次,蔣介石一次次拒絕,他讓外交部回復:岡村寧次身患肺結核,不能長途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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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庭的特使來調查,國民政府的人說得煞有介事。
特使害怕傳染,不敢靠近,只能作罷,但國內輿論越來越激烈,其他日本戰犯陸續被判刑,谷壽夫、田中久一被判死刑執行。
酒井隆、松井石根也被槍決。
唯獨岡村寧次這個侵華日軍總司令,還在南京住著別墅,民眾的質疑聲越來越大,中共早在1945年11月就把岡村寧次列為頭號戰犯。
報社連續發文譴責國民政府包庇戰犯。
蔣介石不得不做出姿態,1948年3月底,岡村寧次被押往上海,但他沒有被關進監獄,而是住進黃渡路一處幽靜的宅院。
裝修豪華,有便衣軍警保護。
——《叁》——
法庭上的無恥表演
7月7日,上海軍事法庭發出傳票,歷史的巧合:12年前的這一天,日本發動盧溝橋事變,審判的日子定在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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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開始為岡村寧次找辯護律師。
前面找了好幾個,都被拒絕,這時候,有人想到了江一平,他是國大代表,上海律師公會立法委員,復旦副校長。
他在上海灘說得上話,能鎮得住場面。
江一平接到這個任務時猶豫了,他不傻,知道為岡村寧次辯護意味著什么,但國民政府開出的條件很誘人,金錢、地位、前途。
虞洽卿已經去世,江一平需要新的靠山。
他父親江夢花得知消息,氣得臥床不起,老人痛罵兒子:"你要給日本鬼子當辯護律師?你對得起死去的同胞嗎?"妻子虞譫涵也反對。
但江一平已經被名利蒙住了眼睛,他答應了。
1948年8月23日上午,上海參議會大樓外,人潮涌動,大家都在等著看岡村寧次受審,岡村寧次被押上被告席,他沒有低頭,也不顯得緊張。
因為審判前,蔣介石派人給他吃了定心丸。
江一平坐在辯護席上,還有另外兩名律師:楊鵬、錢龍生,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江一平身上,大家以為他會像當年為愛國學生辯護那樣,慷慨陳詞,批判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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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站起身,第一句話就讓全場震驚:"岡村寧次無罪,應予釋放。"
民眾炸鍋了,有人要沖上臺,士兵攔住了人群,江一平面不改色,他拿出準備好的證據,一條條念給法官聽,證據都是國民政府提供的。
經過精心篩選,只挑對岡村有利的材料。
庭審進行了一整天,檢察官提出的每一條指控,江一平都能找到理由反駁,他的辯護技巧確實高明,善于抓住法律條文的漏洞。
但這些技巧,用在為戰犯脫罪上,就顯得格外骯臟。
傍晚,法庭休庭,法官宣布:證據不足,只審不判,擇日再審,岡村寧次以"身患疾病"為由提出保外就醫,獲準。
這場審判一拖就是幾個月。
——《肆》——
代價與結局
1949年1月26日,第二次審判,這次不敢公開了,江一平和楊鵬都沒有到場,他們不敢來,下午4點,法官宣讀判決書,他的聲音很低,手在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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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岡村寧次,無罪釋放。"
記者們驚呆了,法庭大亂,岡村寧次從后門溜走,1月30日上午10點,岡村寧次登上"維克斯"號美國輪船,他和290名日本戰犯一起回到橫濱。
江一平成了過街老鼠,報紙天天罵他。
民眾聚集在他家門口,砸玻璃,喊口號,他不敢出門,躲在家里,他父親江夢花氣得中風,臥床不起,老人臨終前說:"我沒有你這個兒子。"父子關系徹底決裂。
妻子虞譫涵提出離婚。
她說:"我不能跟漢奸生活在一起。"昔日的同事、學生、朋友,紛紛在報紙上發表聲明,與江一平劃清界限,蔣介石也拋棄了他。
審判結束后,蔣介石罷免了江一平的一切職務。
許諾的金錢地位,都成了空話,江一平才明白,他只是一顆棋子,用完就扔,1949年4月,上海即將解放,江一平跟著國民黨逃到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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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到了臺灣,能重新開始,但現實很殘酷。
在臺灣,沒人愿意請他當律師,"給日本戰犯辯護的漢奸",這個標簽他一輩子撕不掉,他想找份工作,連保姆都不愿意來,再高的報酬也沒用。
只有一個人還跟他聯系,岡村寧次。
岡村回到日本后,給江一平寫信,感謝他"救命之恩",信里說:"使我永銘肺腑。"岡村寧次1966年9月2日在東京病逝,享年82歲。
日本政府給他開追悼會,右翼分子稱他為"英雄"。
而江一平,繼續在臺北孤獨地活著,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在睡夢中去世,73歲,只有一個舊友幫忙料理后事。
沒有家人,沒有學生,沒有朋友,連一塊像樣的墓碑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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