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2019年4月初,黃田街道拆遷辦突然來到雅林村動員征地拆遷。一、并沒有開村民大會。二、不宣傳補償政策,只是發給我們一本高鐵新城征遷補償方案。三、當時部分村民未簽字時,遭遇了強制拆除相關處置行為。
關于永嘉縣黃田街道雅林村村民周星呈房屋2019年被征收,永嘉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局征收部門黃田街道辦事處未按協議約定數額履行補償義務,安置房被扣多項補償款,違約漏補,6 年來持續溝通維權,相關訴求尚未得到完全解決,因安置房未按約定交付、補償款未結清,家人暫無固定居所,生計面臨困難,合法權益亟待保障。2019年8月,周星呈與征收方簽訂了補償協議,約定總安置房面積476.05㎡加按市場價購買160㎡合計636.05㎡,總補償款573萬余元,扣除總購房款3858994元后,征收方需支付乙方結算差價1871202元。總安置面積636.05平方約定36個月后交付安置房。當年10月,周星呈領回差價187202元,但2023年6月安置房建成模文時,僅給乙方按市場價購買的160㎡房屋及車庫模文單子,已按約定支付對應款項的 476.05㎡安置房,未被允許參與摸文,至今未交付。此外,周星呈有61.28㎡歷史遺留合法無證房屋未被認定賠償,按政策規定賠一賠三184萬余元。20.65㎡有土地證房屋已認定合法一賠三,卻僅按一賠一補償,漏補41萬余元,兩項合計漏補225萬余元,屋邊77㎡宅基地未被征收卻被占用,無法重建,家庭小作坊至今未歸還,6年來維持生計無照落。周星呈多次向各級相關部門反饋情況,即便上級要求黃田街道核實相關補償事宜,問題仍未明確推進。他曾向省、市等上級相關部門反映情況,過程中未獲明確回應,部分村民未簽字時,房屋遭拆除處置”;“2023 年 11 月赴京咨詢法律事宜,下飛機后與黃田街道隨行人員發生爭執致受傷,相關事宜未妥善處理。據悉,此次征收源于溫州北站高鐵新城項目,原經辦團隊調整后,補償事宜銜接不暢;新任經辦方未按 2019 年協議執行,轉而依據 2020 年黃田段 104 國道改線相關請示,導致補償與安置未足額落實、未交付約定安置房,疑似存在未合規履行協議的情況。上述行為疑似未完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協議約定,周星呈提出四項合理訴求:
一、是按協議補齊636.05㎡安置房,允許正常領房,、
二、是足額補齊共同款項225萬余元。結算6年臨時安置補助費約60萬元左右;
三、是返還77㎡宅基地,允許重建小作坊,
四、是全面履行剩余補償義務,彌補全家損失。
五、六年維權路漫漫,合法訴求卻遲遲得不到回應。征收方未按協議全面履行義務,導致百姓合法權益受損,懇請浙江省、溫州市及永嘉縣相關主管部門予以重視,介入調查核實,督促相關方按協議約定補齊安置房、結清補償款、返還宅基地,核查是否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協議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方未履行協議的相應責任,還拆遷戶公平正義,讓其家人早日安居樂業,彰顯法律尊嚴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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