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將一歲嬰兒虐待至重傷且拒不認責的夫婦,被判入獄。
21歲的艾米·凱夫和26歲的克雷格·尼爾因造成或放任一名兒童遭受嚴重身體傷害,在英國蒂賽德刑事法庭分別被判處10年和13年監禁。
由于法律原因無法透露姓名的這名幼兒顱骨骨折,在數周內遭受多次傷害后生命垂危。
法庭獲悉,今年5月,在達靈頓布蘭克瑟姆的一所住宅內,這名兒童可能曾被抓起并用力揮舞或猛擲向墻壁或地板,導致其腦部受損。
法庭還了解到,凱夫對兒童遭受的虐待視而不見,并因一記猛烈的耳光受到譴責,該耳光在幼兒臉上留下了手指印。
在聽取了尼爾此前暴力犯罪的前科后,法官喬納森·卡羅爾將其定性為“危險罪犯”。
他表示,凱夫是“自欺欺人”,盡管朋友和家人曾警告過尼爾的暴力過往,她卻將新建立的與尼爾的關系置于生活中的一切之上。
“事態在5月26日發展到頂點,”法官說。“尼爾和凱夫當時都在她的房子里,兩人都沒有對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給出恰當真實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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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孩子)遭受了嚴重的顱骨骨折,符合鈍器撞擊固體物體造成的創傷性損傷。”
“這兩名被告中的一人,要么是抓起孩子用力將其甩向堅硬表面,要么是用力將其扔向堅固的墻壁或地板,造成了骨折和立即危及生命的腦出血。”
“我確信這一暴力行為是尼爾所為,我也確信凱夫要么在場目睹,要么就在附近,必定聽到了撞擊聲。”
達勒姆警方此前表示,盡管經歷了這一切,這名幼兒目前正在良好康復中。
在判處凱夫十年監禁時,法官表示:“凱夫小姐知道發生了什么,卻選擇對此不說實話。”
法官隨后將注意力轉向尼爾,并指出:“我注意到被告提供證詞的方式及其整體舉止。自始至終,他都表現得咄咄逼人,試圖掌控局面并恃強凌弱。”
“他表現出的性情,就像一個幾乎無法控制自己、難以抑制怒火的年輕人。”
“我確信克雷格·尼爾對公眾構成嚴重威脅——他是一名危險的罪犯。”
來自達靈頓沃爾瑟姆克洛斯的凱芙因放任或導致兒童遭受嚴重身體傷害的罪名成立,被判處十年監禁。
來自達靈頓亞姆路的尼爾因相同罪名被判處十三年監禁,并附加一年延長許可期。
檢方律師喬利昂·珀克斯向法官陳述,尼爾通過施加一系列不斷升級的傷害,表現出“施虐行為”。
他表示:“尼爾對受害者的福祉表現出蓄意的漠視。至于艾米·凱芙,她未能采取任何措施保護受害者。”
法庭獲悉,這名幼童在遭受嚴重頭部創傷后,不得不切除部分頭骨以緩解腦部壓力。該兒童此前還曾多次受傷,包括兩處頜骨骨折、雙腕骨折、以及手指和拇指的燒傷——傷痕符合熱源接觸皮膚所致。
代表21歲凱芙的律師尼古拉斯·拉姆利KC表示,他的當事人“明確”否認在這名幼童頭部受傷前幾日曾扇其耳光。
他補充道:“施加傷害者——尤其是造成嚴重傷害者——與袖手旁觀、放任傷害發生者之間存在顯著區別。”
尼爾的辯護方未提出任何減刑請求。盡管陪審團已作出有罪判決,他仍堅持自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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