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都刑辯講堂第三期活動在京都律師事務所成功舉辦。本次活動為《名家講座》系列第三期,以“當前職務犯罪辯護中的新問題及應對”為主題,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阮齊林先生擔任主講嘉賓,京都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京都刑辯講堂總顧問田文昌律師與談,京都刑辯講堂主任王九川律師主持。來自法律實務界的數十位同仁齊聚現場,圍繞職務犯罪司法實踐的新變化展開深度研討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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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齊林教授在主題演講中,結合最高法職務犯罪審判指導案例等相關案例,系統剖析了當前職務犯罪司法尺度的擴張趨勢及辯護核心方向。他指出,隨著反腐敗行動的持續深入,新類型貪污賄賂犯罪不斷涌現,司法實踐中對貪污賄賂的認定范圍逐步擴大,給辯護工作帶來新挑戰。
演講中,阮齊林教授通過多個典型案例展開分析:就國家工作人員向管理對象索要工程后自營、轉包獲利的案例,解讀貪污罪與受賄罪的界定分歧,強調辯護需重點關注的三大核心要點;通過乙某索取工程項目后給兒子承建獲利無罪的案例,揭示其中出罪的三個關鍵;結合放貸收息、購買原始股、斡旋受賄等新類型案件,指出當前司法實踐中對“財產性利益”、“權錢交易”認定邊界的擴張趨勢。他提醒辯護律師,需緊密關注審判指導案例中的新動向,精準把握辯護切入點。
阮齊林教授指出,辯護律師在應對司法尺度擴張時,需強化對“實際控制”等關鍵要素的舉證與論證;在貪污賄賂犯罪辯護中,要同時關注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等輕罪的適用空間,實現罪刑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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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談環節,田文昌律師與阮齊林教授圍繞職務犯罪辯護的核心爭議問題展開深度對話。田文昌律師結合自身辦案經驗,指出當前司法實踐中存在的法律適用擴張現象,如將承諾受賄、離職后約定受賄等行為納入既遂認定,強調辯護工作需堅守罪刑法定原則,警惕“變相類推”帶來的司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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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法與司法解釋的銜接問題,兩位教授以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法律適用為例,探討了“行為犯”與“結果犯”的界定爭議,強調法律解釋需回歸立法原意,兼顧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的平衡。田文昌律師提出,職務犯罪辯護應重視程序正義與證據標準,對于僅有言辭證據而無實際財物轉移的案件,需嚴格把握定罪標準,避免客觀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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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齊林教授指出,辯護律師在應對司法尺度擴張時,需強化對“實際控制”、“市場公允性”、“風險與經營實質”等關鍵要素的舉證與論證,同時關注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等輕罪的適用空間,實現罪刑相適應。
在活動現場,參會律師圍繞交易型受賄的不法利益認定、不記名會員資格的受賄金額計算、招標代理環節的職權認定等實務問題踴躍提問,阮齊林教授、田文昌律師逐一回應,結合案例分享辯護思路與技巧,現場交流氛圍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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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總結發言中,王九川律師表示,今天兩位老師的演講、對談與解答,由實體問題談到程序價值,既談論刑事法,而又能延伸至法理學、犯罪學,并觸及到哲學領域,體現出寬博的學識與高遠視角,我們在某些疑難問題上獲得解答,也領悟到相關的原理和方法,希望就此繼續思考和交流。今后,京都刑辯講堂將繼續以“發現問題、共同探討、提出解決方案”為宗旨,倡導理性思辨、開放包容的風格,舉辦多種形式的活動,為法律界同仁搭建實務與理論對接的專業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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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CEO褚長志在總結發言中指出,本次活動匯聚頂尖專家智慧,為刑辯律師應對職務犯罪新問題提供了寶貴指引,歡迎大家繼續參加今后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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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京都刑辯講堂將持續推出多元活動,打造專業學習、交流合作的優質平臺,為律師同仁賦能,助力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聚焦刑辯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為推動刑辯事業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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