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鞠婧祎和公司鬧了矛盾,她被指控涉嫌嚴重犯了經濟方面的錯誤。
最初只普通爭議,后來這件事鬧大了,甚至升級到法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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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示和她的合約簽到了2033年,并且上面有對方的簽名,但小祎明確表示合約去年就已經到期。
合同上的簽名不是她親筆簽的,而且做了筆跡鑒定也無法判斷簽名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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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還表示11年的時候付給她1.39億元稅前工資,每個月有25萬固定薪資,并提供許多福利。
但被小祎立即反駁了,她透露自己實際收到的分成最多也沒有超過20%,而且公司利用“雙重合同鉆空子”。
不僅隱瞞了她的真實收入,所謂的福利也是幌子罷了,都是從她的薪資里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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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涂某某”有人懷疑是她的攝影師,后來律師指出這則聲明只能作為一種施壓手段。
如果沒有真憑實據,可能會構成名譽侵權或誹謗,本身公開藝人的收入就是不尊重個人隱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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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媒體舉報也不是合理途徑,正常流程應該是提交證據到相關機構。
大部分網友還是比較支持小祎的,畢竟經紀公司給藝人“挖坑”的事并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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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露思就是前車之鑒,這下看來,她走上了小趙的老路,而且早在之前絲芭的風評就不好。
從前的影視合約被稱為“內娛緬北條款”,前公司員工曾曝光分成比例嚴重低于行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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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還要求藝人出去陪人喝酒,足以見得內娛的水有多深。
不知這件事接下來會如何發展,如果公司沒有按時提交相應的證據,將會被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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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絲芭方說的是成立的,那小祎的事業也會受到不小的影響。
娛樂圈就像是個圍城,外面的人擠破腦袋只為了爭取進圈的機會,可一旦出了問題,是不會輕易就能脫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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