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沿用數年的廣告語,將“插座一哥”公牛集團推向了風口浪尖。
近日,公牛集團對廣東中山市家的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家的電器”)發起訴訟,起因是后者的多名銷售人員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質疑公牛集團“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廣告宣傳存在“大字吹牛、小字免責”、誤導消費者的問題。
對此,公牛集團于上月底發律師函要求家的電器刪除相關視頻、道歉及協商賠償;家的電器回函表示視頻相關表述屬正常的市場觀察范疇,同意通過司法途徑妥善解決本次爭議。于是,糾紛進一步升級。
“目前我司已完成相關取證,案件由法院正式受理。我們尊重司法流程,現階段不便透露更多細節,相信法院會給出公正裁決。”公牛集團方面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
就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的初衷,以及被公牛集團索賠420萬元是否屬實等問題,中國新聞周刊致電家的電器,對方表示目前糾紛已進入司法階段,公司正在積極應訴,暫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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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團“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廣告宣傳存遭質疑 圖/圖蟲創意
合規之爭
“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是公牛集團近幾年一直在用的核心廣告語。
在它的官網、終端門店、建材城類商場的廣告牌、產品包裝、電視及平面媒體等多種廣告及傳播場景中,很容易就能看到這些被突出強調的字。
不過,在不同場景中,這句話的呈現方式并不完全一致。有的畫面會在這幾個大字的下方,以小字注明統計口徑——“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公牛產品(電連接、墻壁開關插座、LED照明、數碼配件等)的家庭”;有時則可能省略注釋,比如一些線下門店的門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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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公牛集團宣傳廣告語 圖/公牛集團官網
該數據的詳細出處,在公牛集團官網上有更完整的呈現,“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公牛產品(電連接、墻壁開關插座、LED 照明、數碼配件等)的家庭超過中國家庭總量的70%”,不過同樣是用小字呈現。
據公牛集團官網信息,這一結論是由尚普咨詢集團基于行業專家調研、消費者調研與滲透率數據得出的,統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覆蓋全國(不包含港澳臺)家用全渠道市場。其最近一次調研于今年8月完成。
糾紛由此而生。
近段時間來,社交媒體上出現了不少指責公牛集團相關廣告“大字吹牛、小字免責”的視頻。
這些視頻一方面認為大字突出“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小字補充說明,是在利用消費者不會仔細看小而密的文字說明的習慣,誤認為公牛集團在各品類的市場占有率都達到7成,這種做法有礙于其他開關品牌的公平競爭;另一方面,也通過插座、開關等產品的對比,表示公牛集團部分產品的設計或功能存在不足之處。
其中,多個相關視頻的發布賬號簡介顯示為家的電器銷售。官網信息顯示,家的電器成立于2007年,從事電工及照明產品的生產及制造,產品包括插座、開關等。
“家的電器的20余名銷售人員通過個人自媒體賬號,有組織地發布了針對公牛的視頻200余條。”公牛集團方面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
就此,公牛集團于11月下旬向家的電器發去律師函,稱家的公司銷售人員發布視頻行為是職務行為,通過宣稱公牛集團誤導消費者、貶低公牛集團產品,損害其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構成商業詆毀。
其后,家的電器回函表示,其相關表述是對廣告宣傳合規性的合理質疑,產品對比也遵循了“同品類、同規格、同場景”的客觀比對原則,目的是給消費者提供全面的信息參考。
據公牛集團方面介紹,此次發函交涉后,家的電器雖“刪除了部分言論,但侵權行為并未停止”。“鑒于相關內容涉嫌誤導公眾并損害我司商譽,我們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行業秩序與品牌權益。”
合規
圍繞這場糾紛,外界關心的焦點之一,在于公牛集團的廣告本身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據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介紹,司法實踐中判斷虛假或引人誤解宣傳,通常從三個維度展開:一是客觀真實性,核查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數據來源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虛構、偽造數據等情況;二是主觀故意性,判斷是否存在刻意隱瞞關鍵信息、使用模糊表述誤導消費者的情形;三是看是否產生誤導結果,即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判斷是否足以造成錯誤認知。
在這一框架下,趙良善認為,公牛集團的廣告語存在一定的不規范之處。
“廣告法要求引證數據需清晰、明確標注來源等關鍵信息。以大字突出核心宣傳語,小字標注數據來源和范圍,本身就可能讓消費者忽略關鍵限定信息;若在部分場合直接省略數據來源,會導致消費者無法核實數據真實性,即便官網有補充說明,也不能彌補特定宣傳場景中信息缺失帶來的誤導風險,契合《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中需規范引證內容披露的要求。”趙良善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本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其中對“廣告引證內容”“引證廣告”的概念、廣告引證內容應當遵守的一般性原則和合規要求進行細化。
對此,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青松表示:“首先,市場監管總局《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強調,引證內容應‘真實、準確、完整’,且需明示適用范圍和時效,若公牛集團在部分場合省略數據來源,或未明確統計數據包括‘曾使用過’,可能被認定為不規范使用;其次,小字注釋難以有效抵消大字給消費者帶來的直觀印象,小字注釋也難以被普通消費者注意或理解,信息呈現方式嚴重不對等。”
不過目前《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尚在征求意見中,尚未落實。在法律層面上,公牛集團的廣告是否“違法”,仍存爭議。
“‘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具備嚴謹的第三方權威調研支撐,并已依法進行口徑標注。”對此,公牛集團方面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不過其同時也談到,考慮到消費者反饋,其將持續優化廣告宣傳的表達方式。
與此同時,關于家的電器及其相關人員的行為,是否越過了正常商業評價的邊界、構成商業詆毀,也存在討論空間。
據郭青松介紹,基于客觀事實與公開信息,對競爭對手廣告合規性、產品服務問題提出具體、可驗證的質疑;用語理性克制,未使用侮辱、誹謗性表述;目的正當,旨在維護市場秩序或消費者權益,非惡意打壓對手;信息完整,未片面截取、歪曲事實——這些情形易被認定為正常商業評價。
“反之,若涉及編造虛假信息,傳播以偏概全、斷章取義等誤導性信息,使用侮辱性、誹謗性語言損害對手商業信譽,主觀惡意明顯、以排擠競爭為目的,則易被認定為商業詆毀。”郭青松補充道。
拋開法律判斷,這場糾紛同樣關乎營銷與品牌的博弈。
在資深公關專家姚素馨看來,廣告法主要限制過度宣傳,處罰往往是罰款,且罰款金額并不高,對企業來說可能帶來的實際銷售等收益更大。不過對頭部品牌而言,更大的風險在于公眾留意到“大小字”廣告后,是否會因此認為企業“不體面”。
“對于頭部品牌來說,真正敏感的不是罰不罰款,而是有沒有被貼上負面標簽。”姚素馨指出。在她看來,公牛集團選擇訴訟,于當下而言更像是一種公開表態——是在告訴市場,這個核心表述是企業品牌資產的一部分,不能被輕易解構或消解。
然而福建華策品牌定位咨詢創始人詹軍豪強調,此舉的風險在于,訴訟過程可能放大爭議,若處理不當,反而加劇負面輿論,甚至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
眼下,這場糾紛的結果仍有待司法認定。但這或許是一個契機,即在監管趨嚴、消費者信息敏感度不斷提升的背景下,企業或許應該重新審視自己的廣告表達、競爭方式以及品牌信任建立的策略問題了。
記者:石晗旭
編輯: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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