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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澎湃新聞報道稱,中國近現代收藏家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突然在今年北京的一場藝術拍賣中亮相,估價達8800萬元。此前,龐萊臣曾孫女龐叔令已將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此事引發網友關注和質疑。
12月17日晚,南京博物院就此事發布情況說明。稱2024年11月以來,南京博物院兩次收到法院關于龐叔令女士“贈與合同糾紛”的起訴材料,對此,院方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核實。
一幅估價高達8800萬元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近日在北京拍賣市場赫然亮相,這幅畫的特殊之處在于,它原本是六十余年前著名收藏家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137件珍貴畫作之一。當捐贈者后人將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質疑捐贈品為何流入市場,公眾的疑問也隨之而起,博物館的藏品何以成為拍賣標的?這究竟是合法的藏品處置,還是應當被嚴肅追查的“監守自盜”?
1959年,龐增和先生代表龐氏家族將137幅家藏書畫捐贈給南京博物院,這批文物中不乏珍品,成為南博的重要收藏。然而六十余年后,其中五幅畫作突然“消失”于館藏記錄,其中一幅更是在拍賣市場以天價出現,捐贈者曾孫女龐叔令女士的訴訟,揭開了這起陳年舊事的序幕。
南京博物院在回應中稱,這五幅畫作分別于1961年和1964年經兩批專家鑒定為“偽作”“假畫”,并于上世紀90年代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進行了處置,然而,這一簡略說明留下了諸多未解之謎,處置的具體方式是什么?是銷毀、轉讓還是其他處理?為何處置過程缺乏完整記錄?最關鍵的疑問是,如果當年確實處置了這批“偽作”,為何其中一幅會出現在今天的拍賣市場,并被標以近億元估價?
南京博物院的聲明試圖解釋畫作流轉的合理性,但在幾個關鍵環節上難以令人信服。一是鑒定程序是否科學嚴謹? 上世紀60年代的兩次鑒定,其專家組成、鑒定標準、記錄保存是否完整可查?在當時的特殊歷史環境下,是否存在將真跡誤判為偽作的可能?據澎湃新聞報道,龐氏家族捐贈中的其他作品已成為相關機構的“鎮館之寶”,同一批捐贈中出現多幅“偽作”的可能性需要更充分的證據支持。
二是處置過程是否符合規范? 即使確為偽作,博物館對藏品的處置也應有嚴格程序。《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規定處置需經嚴格審批并記錄在案。南京博物院聲稱“進行了處置”,但具體方式、時間、接收方等關鍵信息一概缺失。這種模糊表述難以消除公眾疑慮。
三是為何出現“真偽逆轉”? 拍賣市場對這幅《江南春》圖卷估價8800萬元,雖不代表其一定為真跡,但至少表明市場對其有極高認可。如果當年被鑒定為“偽作”的畫作,如今被專家和市場普遍認可為真跡或高仿精品,那么當年的鑒定結論就值得重新審視。
四是監管鏈條是否存在漏洞? 從博物館館藏到拍賣市場,文物需要經過多個環節。如果是合法處置,應有完整的流轉記錄;如果是非法流出,則暴露了博物館內部管理的嚴重問題。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徹底清查并公之于眾。
這起事件不應被視為孤例,近年來,國內多家博物館曾曝出藏品管理問題,包括登記不完整、保存條件不達標、甚至監守自盜等案件,這反映出我國部分文博機構在管理上仍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其一,捐贈文物管理機制不完善,許多早年捐贈的文物因歷史原因記錄不全,鑒定標準不一,為后續管理埋下隱患。博物館對捐贈品的接收、鑒定、登記、保管缺乏統一規范和透明流程。
其二,藏品處置缺乏透明度,博物館對“非珍貴文物”或“偽作”的處置往往內部進行,缺少公開監督,容易滋生灰色操作空間。
其三,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一些博物館的藏品管理、鑒定、處置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缺乏有效制衡,為違規操作提供了可能。
其四,法律責任界定模糊,當捐贈文物因博物館管理不當而受損或流失時,捐贈者及其后人維權困難重重,博物館往往以“年代久遠”“記錄缺失”等理由推諉。
南京博物院作為國內最重要的博物館之一,承載的不僅是珍貴文物,更是公眾對文化遺產守護者的信任,面對此次事件,幾句簡單的情況說明遠遠不夠。公眾需要的是完整的真相披露,南京博物院應主動公開五幅爭議畫作的詳細鑒定報告、處置決定文件、流轉記錄等全部相關資料,接受社會監督。
鑒于事件涉及專業鑒定和博物館管理,應由文物主管部門牽頭,邀請權威專家組成獨立調查組,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并以此為契機,全國文博系統應對早年的捐贈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完善捐贈品管理制度,確保所有館藏文物來源清晰、去向可查。如果調查發現存在違規違法處置文物的情況,無論涉及何人、時隔多久,都應依法追究責任,維護文物管理法規的嚴肅性。
捐贈者龐氏家族將家族珍藏捐給國家,體現的是對公共文化機構的無比信任,這份信任不應被辜負,更不能被褻瀆。文物屬于國家,屬于民族,屬于每一個中國人,博物館作為守護者,其首要職責是保護好這份共同的文化遺產,而不是讓它在迷霧中“消失”,更不應讓它成為個別人牟取私利的工具。
南京博物院需要在法庭上回答龐叔令女士的質問,更需要在公眾面前回答全社會的質問,那些捐贈的畫作究竟去了哪里?博物院的圍墻之內,究竟有沒有一道足以守護文化遺產的底線?這個問題,不僅關乎一幅古畫的命運,更關乎所有公共文化機構的公信力與存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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