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兒童帶帽襯衫上的抽繩
看似尋常的裝飾與功能設計
卻可能隱藏著不小的安全隱患
守法經營是底線
莫因“小疏忽”釀成“大禍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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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近期,青浦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收到委托的第三方檢測公司的檢測報告,顯示轄區某服裝貿易商行在網店銷售的一款戴帽襯衫繩帶不合格。
當事人系一家注冊在上海市青浦的服裝貿易商行,主要通過網店銷售服裝服飾及輔料、兒童用品、鞋帽等商品。青浦區市場管理局委托某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當事人在其網店銷售的戴帽襯衫(規格型號s(120cm-130cm))進行質量監督抽查。經查,該戴帽襯衫系當事人從另一家公司采購后在網店銷售,被判定為不合格,不符合gb 31701-2015,不合格項為繩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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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本案中,當事人經營不符合國家標準服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的規定。
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嬰幼兒及7歲以下(身高≤130cm)兒童服裝,頭部和頸部嚴禁出現任何繩帶。腰部繩帶從固定點伸出長度不能超過360mm,且不應超過服裝底邊,袖口繩帶伸出長度≤75mm。7歲以上兒童服裝的頭部和頸部繩帶不能有自由端,其他繩帶不應有長度超過75mm的自由端,突出的繩圈周長最多150mm,腰部繩帶從固定點伸出長度不能超過360mm。兒童活潑好動,在日常活動過程中,頭頸部、背部等部位的繩帶若不符合標準要求,易發生纏繞或被外部夾住,可能會導致兒童被拖拽、絆倒等安全事故。
生產廠家應提高專業水平和安全意識,把好質量關、安全關,嚴守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升技術標準,做好產品質檢工作,確保產品的合規性和安全性。銷售商應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詳細了解所售賣產品的質量標準,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商品應及時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在銷售時,商家還應向消費者做好日常穿戴方面的安全提示。
消費者在選購兒童及嬰幼兒服裝時,選購7歲及以下兒童及嬰幼兒服裝時,不能選購頭頸部有繩帶的服裝;選購7歲以上兒童服裝時,盡量不要選購頭頸部上帶有自由端繩帶的服裝。消費者若已購買相關不符合繩帶安全標準的服裝,可在孩子穿著前將繩帶抽出,避免危險與意外的發生。
供稿:青浦區市場監管局
上觀號作者:上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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