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購車補貼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前不久,哈爾濱一位車主就因委托4S店代辦汽車報廢補貼,陷入了維權困境。本應順利領取的2萬元補貼款,因4S店工作失誤化為泡影,而涉事4S店的態度更讓王先生一家心寒。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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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根據車主女兒的描述,10月2日,其父親在哈爾濱某4S店購車,工作人員承諾幫忙代辦報廢補貼申請。10月16日,因其父親不會填寫信息,便前往4S店讓工作人員代填。然而,銷售人員提交申請后,既未跟進審核結果,也未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告知車主報廢補貼于11月30日截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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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車主發現申請頁面出現紅色字體,立即前往4S店。此時,工作人員明知補貼已截止,仍再次提交申請,并讓車主耐心等待。事后,車主女兒在與工作人員溝通中得知,該工作人員多次提交信息有誤,導致申請被退回。在后續溝通中,該工作人員不僅否認代辦責任,稱只是幫忙提交,還態度強硬地表示“愛去哪告去哪告”。
4S店拒絕賠償,銷售人員未表歉意
車主女兒還指出,在發生糾紛以后,工作人員再次審核,結果12月1日提交的信息仍有誤,機動車發票號碼少填寫一個“9”,且上傳的機動車登記證照片不清晰。該4S店工作人員的消極工作態度,直接導致車主喪失了2萬元的報廢補貼。
車主女兒還表示,在與4S店溝通過程中,4S店態度強硬,不予處理解決,稱國家補貼與公司無關,拒絕履行任何賠償義務,銷售人員也全程未向王先生表示歉意。即便王先生家人尋求到補救措施,也因工作人員失誤再次錯失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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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車主女兒向汽車廠家投訴,并提出了兩大訴求:第一,要求汽車廠家立即協調該4S店,賠償本人因補貼申領失敗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2萬元;第二,要求汽車廠家對該授權4S店工作失誤(逾期提交材料、補正材料信息錯誤)的行為進行正式、全面核查,并要求該4S店及工作人員書面致歉,加蓋4S店公章。
那么問題來了,就目前車主女兒代為提出的兩大訴求,能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嗎?
律馳駕道觀點
代辦報廢補貼失誤糾紛的法律爭議焦點分析
本案中,車主委托4S店代辦報廢補貼,因4S店工作人員失誤導致補貼申領失敗,造成2萬元經濟損失,進而引發糾紛。案件的核心爭議涉及4S店與車主之間的法律關系界定、4S店是否存在過錯及其程度、責任如何認定與分配,以及車主應通過何種途徑有效維權等若干問題。這些爭議焦點直接影響案件的處理方向與結果認定,以下將逐一展開分析。
一、4S店與車主之間是委托合同關系還是無償幫忙?
本案中,4S店工作人員承諾“幫忙代辦”報廢補貼申請,并代為填寫、提交材料。從行為性質看,雙方已形成事實上的委托關系。盡管未簽訂書面協議,但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4S店作為專業汽車銷售服務機構,在購車環節提供代辦服務,可視為其銷售服務的延伸,具有一定的業務關聯性和利益相關性。因此,即便未明確收費,也應認定為有償委托或附隨義務,4S店需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對其失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若主張為“無償幫忙”,則需證明其無任何對價關系,但這與4S店在銷售過程中提供增值服務的商業習慣不符,難以被支持。
二、4S店在代辦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
就本案來說,4S店在以下環節存在明顯過錯:
未履行告知義務:工作人員未告知車主補貼申請截止日期(11月30日),導致車主錯過補正機會。
多次操作失誤:提交的信息中存在漏填、錯填(如發票號碼少填“9”)、材料不清晰等問題,且經退回后仍未更正。
未跟進反饋:提交申請后未主動跟進審核結果,也未向車主通報進度。
事后消極處理:在截止日后仍錯誤提交,且工作人員態度惡劣,推諉責任。
這些行為明顯違反了委托關系中受托人應盡的謹慎處理義務和忠實告知義務,構成重大過失。尤其是工作人員在明知截止日后仍提交錯誤信息,進一步擴大了損失,應認定其過錯與損失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
三、責任應如何認定?車主自身是否應承擔部分責任?
4S店作為專業服務機構,在接收委托后即負有妥善辦理義務。其連續失誤直接導致補貼申領失敗,應承擔主要責任乃至全部責任。車主雖存在未主動跟進進度的情況,但在委托關系中,受托人作為專業方應主動履行告知、報告義務。車主基于對4S店專業能力的合理信賴,其不作為不應認定為重大過錯。因此,4S店應就其過錯行為導致的2萬元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訴至法院,法院很可能支持車主的賠償請求。
四、車主應通過何種途徑維權?
車主女兒已向汽車廠家投訴,此為合理途徑。此外還可以:
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4S店未履行約定服務、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提起訴訟:以委托合同糾紛或服務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起訴4S店,要求賠償損失、賠禮道歉。
建議車主收集好微信聊天記錄、申請截圖、溝通錄音、購車合同等證據,明確展示4S店承諾代辦、操作失誤、未告知截止日期、拒絕賠償等關鍵事實,以增強維權成功率。
綜上,本案中4S店在代辦過程中存在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車主可通過多渠道維權,尤其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其要求賠償2萬元損失的訴求有望得到支持。建議車主在協商無果后,果斷采取行政投訴或司法途徑解決爭議。
我是江蘇無錫朱春昊律師,專注汽車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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