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4日的黃昏剛過,綿竹市體育場里還堆著余震后捐來的棉被。救援志愿者陸續合影留念,三十六歲的“董隊”站在人群中央,鏡頭閃動的剎那,他的手指卻在不停顫抖。閃光燈熄滅,他忽然低聲冒出一句:“我得去派出所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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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沒聽明白,以為他要交接善后物資。幾分鐘后,他卻一頭扎進綿竹公安分局值班室,遞上志愿者證件和一張用汗水浸濕的臨時身份證,自報姓名——雷震宇。民警翻閱通緝資料,編號037—1997的搶劫案逃犯信息隨即彈出。十一年的亡命,就此畫上句點。
雷震宇出生在1972年的四川樂山,家里三口地全靠父親務農。1991年父親意外摔斷腿,他被迫輟學南下打工,用麻袋裝著全部行李。那時他最大的愿望不過是把欠條從母親的抽屜里清空。省吃儉用五年,他的胃卻率先拉響警報。疼痛讓人彎腰蜷縮,他仍不肯去醫院,寧肯晚飯只啃一塊冷饅頭。
1996年冬天,醫院診斷:嚴重胃潰瘍。治療費幾乎掏空存款,又欠下同事兩千多元。債未還清便到了1997年臘月。妹妹一個電話催他“記得割塊肉回家”,這句話像鐵錘砸在他頭頂——手里只剩二十七塊錢。夜色中,他揣了把水果刀,蹲守在成樂公路旁。第一輛剎停的貨車司機好心詢問:“小兄弟,胃病疼得厲害嗎,要不要先喝點熱水?”溫聲關懷沒能阻止那把刀的寒光。雷震宇最終拿走一千四百元現金,卻仍給對方留下了油費。四川警方隨后立案,通緝令貼遍各縣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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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伊始,他買到一張外地身份證,改名“董維壘”,走遍廣州、昆山、鄭州的建筑工地。工棚里半夜翻身,總擔心腳步聲是銬子的響動。每隔半年就換城市,生怕檔案比對系統把他篩出來。越是惶惶,就越渴望一次徹底贖罪的機會。
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汶川8.0級地震撕裂岷江峽谷。黑板報里出現“北川老縣城全毀”時,雷震宇正搬運鋼筋。故鄉兩個字讓他停住手里的扳手,他用最快速度辭工,登上開往成都的列車。途中他加入志愿團隊,被推選為隊長,只因他肯背傷員,也肯鉆廢墟。大家喊他“董隊”,他卻在夜里自言自語:“我不配帶這個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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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晝夜溫差大,志愿者窩在操場角落就睡,他卻常常獨自守在警戒線旁,盯著山口的警燈發呆。那把當年用過的水果刀,他早已丟進雅礱江。可刀留下的鋸齒還在心里。救援結束當天,隊員們想合影紀念,他把背包交給副隊,徑直走向公安分局。
自首記錄里,他只提出一個請求——把志愿者證留給隊里做備案。綿竹檢察機關根據1997年搶劫案卷宗和自首情節,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決書載明:自首、積極救災、取財數額有限、未造成被害人重傷。司機當年留下的口供也補充進案卷——僅一句話:“他年輕,一時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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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間,雷震宇留在德陽社區醫院做后勤,一邊治療自己的胃病,一邊負責發放慢性病藥物。他不再刻意隱姓埋名,名牌上寫著“雷震宇(志愿者)”。每逢臘八,他會買一大盆紅燒肉分給病友。有人好奇緣由,他只淡淡一句:“以前欠的,總得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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