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8月初的某天,涿縣公安局治安股收到下胡良公社公安特派員的報告:某大隊灌溉機井的10千瓦電動機被盜,涿縣公安局治安股立即抽調三名干警、由高股長親自帶隊偵辦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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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的民警穿的就是如圖所示的72式警服
偵辦過程非常順利,僅僅兩天后干警們就根據現場的自行車車轍印和腳印順藤摸瓜到了距離案發現場幾十里以外的南皋店公社某大隊,在南皋店公社黨委和革委會的協助下對全公社的壯勞力的鞋印進行提取(10千瓦的發電機重約200斤,不是壯勞力拉不動),結果確定腳印是某大隊社員胡某的。
在查到胡某的時候公社黨委書記和革委會主任都表示:“你們肯定搞錯了,絕對不可能是他干的!”
理由是時年30歲的胡某性格溫和、樂于助人,經常在干完自家的農活后主動替生產隊里的老弱干活并且不索取額外的工分,甚至還會慷慨的將自己的工分讓給家中遭了變故、急需用錢的社員群眾,是全公社公認的大好人。1972年還被其所在的生產大隊群眾一致推選為南皋店公社的先進生產者代表披紅戴花地參加了當年的涿縣先進生產者表彰大會——
這樣的一個優秀青年,怎么可能是盜竊犯?
然而,讓眾人始料不及的是:胡某他承認了!并且帶著干警們到他家,并在他家的豬圈中起出了被盜的電動機。
人贓并獲!
但是,高股長不相信僅憑胡某一個人用一輛自行車能把兩百多斤的電動機趕幾十里的夜路從現場拉回家中,肯定還有同伙,還得有運載工具小拉車。于是在起獲電動機后問胡某:“還有誰和你一起作案?用什么運回來的?”
胡某回答:“我自己,用自行車運的。”
高股長認為胡某在包庇同伙,于是決定把他帶回局里慢慢審。
由于胡某是先進生產者,所以在審訊中,警察們給了他該有的體面,沒有上“刑違藝術”,高股長親自給胡某做工作:“既然落網了,就應該如實交代,沒必要隱瞞,也沒必要替同伙頂罪。”
然而胡某依然表示,案子是自己一個人作的,電動機是用自行車運的,沒有同伙,也沒有用小推車。
預審員問:“那你用什么繩子捆的電動機,繩子在哪?”
胡某回答:“沒有繩子,就是干放在后車架上的。”
眼看預審員們用“你玩我們吶”的眼神望著他,胡某破防了:“都到這份兒上了,我還隱瞞什么?不信你們看著,我試給你們看。”
此時電動機和胡某的自行車也都已經作為贓物和作案工具被帶到了涿縣公安局,就放在大院里(當時涿縣公安局大院就是現在的涿州市天主教堂)。這輛自行車的大梁很特殊,是用加長的水管架子焊接的,原有的載物后車架也被拆掉,取而代之的是用水管焊接成的加長、加寬的架子,改裝后的自行車能輕松承載300~350斤的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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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搭載重物的自行車
在眾目睽睽之下,胡某放倒自行車,將后車架靠近電動機,硬是用右手將兩百多斤的電動機先和后車架靠上,然后右手扶后車架并摟住電動機一用力,很輕松的將自行車連同電動機一起扶正。而后既不捆也不綁,就這么晃晃悠悠地推著自行車開始走,隨著走動的速度加快,自行車反而變穩不晃了,然后胡某一偏腿騎上了自行車,在幾十號警察目瞪口呆的圍觀下繞著涿縣公安局大院轉了一圈。
胡某下車后,一臉不可思議的預審員又提問:“你就這么騎在‘搓板路’上(當時涿縣人對107國道的蔑稱),不捆不綁電動機竟然沒掉下來?”
胡某回答:“只要速度不減下來就沒事。”
眾民警表示:開了眼了!
胡某隨后交代,半年前因為家中老母突發疾病,雖然被搶救過來保住了性命,但因此喪失了勞動能力只能長期臥床,母親治病的藥費和調養身體的營養費用加重了原本就不寬裕的家中經濟負擔,再加上此時他的妻子又懷上了第四個孩子,眼看又多了一張吃白飯的嘴,內外交困又沒臉向生產隊要求補助、怕丟臉的胡某決定鋌而走險,盜竊生產隊的電動機,準備拆卸賣錢補貼家用——
最后胡某因為盜竊公共財物,被判勞教兩年。
當年初冬前的一天,南皋店公社公安特派員向涿縣公安局報告:南皋店公社某生產隊倉庫被盜,丟失小麥300斤(總共兩包,每包150斤),有了胡某案的“經驗”,涿縣公安局治安股的偵查員們很快就鎖定了嫌疑對象——時年21歲的松林店公社某大隊青年社員喬某。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撲喬某的家,從他家中搜出還沒來得及拆開的兩包各重150斤的小麥,以及一輛車梁和后車架經過改裝的自行車,改裝方式和胡某的那輛自行車幾乎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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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生產隊糧庫
當得知偷盜南皋店公社倉庫的小麥的小偷是喬某時,松林店公社的社員群眾紛紛表示不可思議,因為喬某在平素里的表現一直很好,是種莊稼的一把好手,在上學的時候還是連續三年的“三好學生”,一直是他所在的生產隊的驕傲。喬某本人膀寬腰細、五官端正、英俊秀氣,說話禮貌和氣,很難把他和盜竊犯聯系起來。
喬某被抓到縣公安局后,很坦誠的承認是自己偷了南皋店公社某生產隊倉庫的小麥,而且表示:“就我自己,就用的這一輛車。”
有了之前胡某的前車之鑒,高股長對他說:“那你到院里重新把貨帶上,便可以認定是你一個人作案。”
喬某二話不說,來到縣局前院的空場,把兩大包小麥麻包先隔二三尺放好,再把自行車放倒,把后車架靠近麻包。他先把一麻袋包捆在后車架的一側,又一用力把后車架反過來,把另一麻袋包捆在翻過來的這一側。他把兩個麻袋包上、下、前、后捆結實了,確定是絲毫不動搖了后站起身來。稍緩了一下情緒,積攢了一下力氣,然后他伏下身運足勁去摟抱那袋壓在底下的麻袋包,先將壓在底下的麻袋包拽起了半截,又喘口氣,再用肩膀頂住麻袋包,用雙手去抄向麻袋包底部一托,兩袋共三百斤的麻袋包一下子就立了起來,同時自行車也立了起來。
隨后,喬某扶住右側麻袋包向車后回轉,轉到后車架后又轉過左側的麻袋包,再用右手扶住后車架,左手去抓按前車把,以免車前后失重。然后開始一手扶后車架一手扶前車把,推車前行。隨著步伐的加快,車子穩當了,喬某一躍從前邊掏腿上了自行車,開始圍著前院場地轉開了圈,轉了兩圈后停了下來。
在隨后的審訊中,高股長問喬某:“怎么不找幫手望風?”
喬某回答:“不愿意找別人,自己也沒有干過這個,這是頭一回。家里困難,弟兄多,糧食不夠吃,幾個勞力秋后也分不了多少糧。”
喬某說的是實話,當時因為糧食產量低,工分分值也低,秋后也分不了多少錢,喬某家人口又多,糧食根本不夠吃。
最終對喬某的處置和胡某一模一樣:勞教兩年。
1980年初秋的一天午后,一名40歲左右的中年婦女騎著自行車來到涿縣公安局報案,聲稱自己在百尺竿公社大泉莊大隊以南和豆莊大隊以北的鄉間公路上遭到了兩個小青年攔路搶劫,被搶走一個書包,里面裝著她的一些個人用品和5元錢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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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騎自行車的中年婦女
雖然被搶的物品價值并不大,但這卻是改革開放以來涿縣發生的第一起攔路搶劫案,影響非常惡劣,局領導非常重視,立即命令刑警隊偵查員楊志武、劉會民負責偵查此案。
楊志武和劉會民經過摸排很快鎖定了兩名搶劫犯中的一個——北京市房山縣琉璃河鎮無業青年趙某某,把他薅到琉璃河派出所(當時涿縣公安局和房山縣公安局有非常密切的業務聯系,屬于早期的異地聯動機制的雛形了)一頓“大記憶恢復術”后,趙某某供出了他的同伙郝某——房山縣縣城某國營大廠的工人。
于是,楊志武和劉會民立即馬不停蹄地騎著自行車趕往該廠,找到該廠的黨委書記和保衛科長,通報了案件的情況并說明來此是為了拘捕郝某歸案。
保衛科長聽罷后當場把腦袋搖得跟撥浪鼓一般:“不可能,絕對不可能,這怎么可能?怎么會是他?”
黨委書記也是一臉驚愕,表示:“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啊?這不可能啊——”
楊志武和劉會民見兩人這個表現也比較懵,忙問到底是怎么回事?
保衛科長咳嗽了一聲后說:“郝某平時表現很好,工作努力,樂于助人,平時沒見有什么過失和不良習氣。這不,前兩個月他剛剛跳下灌水渠邊的水池救起了落水的女中學生,經過搶救女娃娃脫離了生命危險。要不是他,女娃娃肯定就沒命了。女娃娃的家長和學校都來廠子表示感謝。為此廠子召開大會,為郝某披紅戴花,號召青年們學習他這種舍己救人的精神,他還黨委被樹為青年先進模范。這才幾天,怎么會出這種事,你們不會搞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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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戴紅花的男子
聽了保衛科長這段介紹,楊志武和劉會民各自倒抽一口涼氣,甚至在一剎那懷疑自己是不是冤枉好人了。模范青年怎么可能去犯罪呢?但不管是受害的中年婦女還是被抓的趙某某都說得言之鑿鑿,攔路搶劫搶劫犯之一的就是郝某,并且趙某某還極為準確的描述出郝某的許多外貌特征,不由得他們不信。
于是,兩人向黨委書記和保衛科長出示了趙某某的供詞以及受害人提供的搶劫犯體貌特征的證言,黨委書記和保衛科長看了后也不得不承認如果趙某某和受害者沒有事先串通好冤枉郝某的話,那么郝某的確參加了這次攔路搶劫。
看罷,黨委書記和保衛科長也連連嘆氣,黨委書記痛心疾首了一陣后說道:“要不把他叫來問問,看他自己怎么說?”
對此,楊志武和劉會民自然沒有異議。
不到十分鐘,郝某就被叫來了,進門后就不慌不忙、舉止得體地問黨委書記和保衛科長:“X書記、Y科長,你們找我啊?”
黨委書記看了郝某一眼,又嘆了口氣;保衛科長盯著郝某足足一分鐘,然后指著楊志武和劉會民說道:“這是涿縣公安局的,來找你的。你是在涿縣百尺竿那搶人東西了嗎?”
讓在場的人都始料不及的是,郝某一臉滿不在乎地承認了:“是有這么回事,那天趙某某非叫我和他一起出去玩,在涿縣那半道碰上個婦女,他問我敢不敢搶這個人。我說為什么要搶人家?他說,看你有沒有這個膽。我被趙某某一激就說,你要敢搶我就敢。這樣就搶了那個婦女的一個書包,也沒有什么東西,只有五塊錢,給趙某某了。”
這口氣好像在敘述一件和自己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
郝某的這個態度把保衛科長整破防了,他滿臉通紅、怒目圓睜地盯著郝某,抓起桌子上的水杯“啪”地砸碎在地上后沖著郝某怒吼道:“你小子知道不知道你這是在犯罪,要蹲監獄的!”
郝某依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還一臉不解地說:“趙某某只叫我和他出去上涿縣玩,我不好推辭就去了。半路他又說搶那婦女,還故意激我敢不敢,我也不想示弱才應的。其實也沒怎么著那人,我們就接著玩去了。”
保衛科長猛地抬手抽了郝某一個大耳撇子:“你個混賬!你個法盲!”
在黨委書記的搖頭嘆息下,一副锃亮的手銬被戴在郝某的手腕上——
在審訊中,預審員問郝某:“你當初救那個女學生的時候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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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電影《405謀殺案》中的審訊室
郝某不假思索地回答:“不能眼看著那個女孩子被淹死啊,當時沒想別的。”
預審員又問:“你能勇救他人,說明你不是個壞人,但你為什么又要干搶劫路人的事情呢?”
郝某回答:“因為我和趙某某關系挺不錯的,經常一塊出去玩。他問我敢不敢搶,我也沒細想,覺得不能向他示弱,所以他說搶,我就幫忙了。”
結束審訊后,預審員在報告中是這樣寫的:郝某在救人的時候受善良的本性和本能的驅使;搶劫時則受哥們義氣所鼓動只當是好玩,他根本沒意識到自己是在犯罪。在他的腦子里,干好事和干壞事的界限意識非常模糊。
簡單點說:就一法盲!
最終,郝某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趙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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