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關于捐贈文物在拍賣市場出現的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這起事件的核心是,南京博物院在上世紀90年代處置的五件捐贈畫作之一——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圖卷,于2025年5月出現在北京某拍賣公司的春拍預展中,估價高達8800萬元人民幣。在龐萊臣后人的舉報和國家文物部門的干預下,該拍品被撤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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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時間線:從捐贈到爭議
1959年:文物捐贈
龐萊臣的長孫龐增和先生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137件(套)“虛齋舊藏”古畫,其中包括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圖卷。
1961年 & 1964年:兩次鑒定
1961年,由張珩、韓慎先、謝稚柳組成的專家組鑒定該畫為“偽”。1964年,由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組成的專家組再次鑒定為“假”。
上世紀90年代:依規處置
南京博物院根據當時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被鑒定為“偽作”的五件畫作進行了“劃撥、調劑”處理。
2025年5月:畫作現身拍場
《江南春》圖卷出現在北京某拍賣公司的春拍預展中,估價8800萬元,引發巨大爭議。
2025年6月:捐贈人核驗
龐叔令女士依據法院調解書前往核驗,發現包括《江南春》在內的五件畫作已“不知去向”。
2025年12月:事件發酵
南京博物院發布情況說明,確認五件畫作曾被鑒定為偽作并已依規處置。龐叔令女士簽署《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法院強制南博提供文物去向材料。
爭議焦點:捐贈人與博物館的博弈
捐贈人核心訴求
龐叔令女士認為,捐贈的都是家族珍品,不存在偽作。她質疑博物館在未通知捐贈人的情況下,單方面認定為偽作并處置,嚴重損害了家族聲譽。她更關心的是,為何捐贈文物會流向藝術市場,這暴露了博物館的管理混亂,破壞了捐贈的信賴基礎。
南京博物院的回應
南京博物院在情況說明中表示,爭議畫作曾被鑒定為偽作并已依規處置。院方強調,關于拍賣市場出現的《江南春》圖卷是否為受贈畫作,尚待進一步查證。同時,院方表示將積極配合案件審理,深入核查畫作去向,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法律與制度層面的探討
法律專家指出,此案涉及國有博物館對捐贈文物的管理權限、文物鑒定的程序正義、捐贈人與受贈機構的權利義務關系等多個復雜法律問題。
- 法律依據: 根據《博物館條例》和《文物保護法》,博物館接受捐贈后,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愿,對藏品妥善保管。若需處置,應遵循嚴格程序,并優先考慮讓原捐贈人收回。
- 制度缺陷: 事件暴露了館藏文物鑒定缺乏公開透明機制、捐贈文物管理不透明、處置程序不規范等制度性缺陷,對文物捐贈制度的監管敲響了警鐘。
事件背景:捐贈大家的“虛齋舊藏”
龐萊臣(1864-1949)是中國近現代著名的收藏家,其“虛齋”收藏以質量精湛、體系完整著稱,被譽為“江南收藏甲天下,虛齋收藏甲江南”。1959年,其后人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了137件(套)“虛齋舊藏”古畫,其中一些已成為該院的鎮館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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