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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2月17日訊(記者 萬凌云 姜天圣)12月12日,鎮江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對《關于完善鎮江市區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文件中提到,“終端銷售價格與燃氣企業采購價格(含通過管道、汽車、船舶等方式的運輸費用)實施聯動。采購價格原則上按照燃氣企業采購的全部氣源加權平均價格確定。當采購市場化氣源對本地區非居民終端銷售價格影響較大時,可按照用戶自愿委托的原則,對非居民終端銷售價格實行購銷價差模式,其購銷價差不得高于本地區配氣價格……終端銷售價格根據采購價格變動相應調整,價格低的氣源優先保障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與當期預測采購價格進行聯動……原則上居民用氣第一階梯價格單次上調不得超過0.50元,下調幅度不限。當天然氣市場價格持續大幅上漲,可能對居民正常生活和經濟平穩運行產生嚴重不利影響時,應暫時中止聯動。”
相關內容引發了鎮江市民對天然氣漲價的擔憂,12月17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系鎮江發改委,對方回應稱,“聯動和漲價沒有關系,天然氣價格不會上漲。”
校對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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