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擬修訂《律師法》:重點打擊“假律師”與“法律掮客”
為了禁止被取消律師資格者從當事人處獲取委托書,并像律師一樣在法庭上代理案件,正在修訂《律師法》。
據悉,12月15日,在內比都法律事務部會議廳召開了關于修訂《律師法》的法律(草案)最終協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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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此次會議有法律事務部聯邦部長兼聯邦總檢察長迪達烏博士、副部長兼聯邦副總檢察長騰林烏博士、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杜欽咩依、法律草案審查司總司長、聯邦最高法院辦公室總司長及相關負責人出席。
聯邦最高法院法官解釋說,修訂《律師法》的目的是禁止被取消律師資格者從當事人處獲取委托書,并像律師一樣在法庭上代理案件;禁止在法庭外從事律師活動;禁止在無代理權限的情況下繼續代理案件;以及對法律掮客實施有效懲罰。
隨后,部長兼聯邦總檢察長表示,在修訂和頒布法律時,若翻譯委員會已完成緬甸語翻譯,則應僅使用緬甸語進行修訂和頒布;只有在出現可能引起分歧的條款時,才應參考原始英文版法律。
由于翻譯委員會已對《律師法》進行了正式翻譯,會議基于緬甸語譯版進行了修訂討論。修訂法律(草案)中的修訂要點在實際中是確實需要的,且被認為是有助于維護國家法治、應予修訂頒布的法律。為此,會議最終協調討論了該法的頒布事宜。
緬甸將出臺新法重振建筑業!
緬甸高層與公共建筑建設項目監督專家組(HPBC)主席吳登佐透露,為了使建筑業重新恢復發展,建設部正在籌劃制定《建筑業發展促進法》,以便能予以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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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制定該法律旨在實現以下目標:確保在建筑工地上能夠使用符合標準的建筑材料;確保能培養并獲取熟練工人;以及促進建筑行業更加發展。
據悉,一旦《建筑業發展促進法》出臺,為了涉及建筑領域的各方能夠遵循執行,正在面向從事建筑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和建筑工程師們舉辦研討會和知識普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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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12月5日、6日、11日和12日,正在仰光市城市與住房發展局舉辦題為"為未來攜手共建優質工程管理體系"的研討會。
在研討會第三天即12月11日,專家們和與會學員被分成三個小組進行了分組討論。在討論中,解釋并討論了與《緬甸國家建筑規范2025》第七章相關的內容,學員們還就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需求進行了交流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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