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21新健康(Healthnews21)原創作品
作者/韓利明
編輯/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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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晚間,科倫博泰公告稱,為節約訴訟時間與成本,已與宜聯生物及薛彤彤博士、肖亮博士及蔡家強博士(以下統稱“宜聯生物方”)訂立和解協議,就此前針對宜聯生物方提起的若干爭議達成和解。
回溯糾紛脈絡,科倫博泰曾于2024年對宜聯生物方提起刑事控告,并在2025年就后者涉嫌侵犯商業秘密、損害公司利益發起兩項民事訴訟。
根據和解協議,宜聯生物需就其管線內YL201 (B7H3)、YL202 (HER3)、YL211 (cMet)、YL212 (DLL3)、YL221 (EGFR)及YL222 (PD-L1)六款產品,向科倫博泰分享和解協議生效前后的對外授權收入,以及該等產品未來銷售產生的凈利潤。
科倫博泰在公告中明確,此次和解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上述法律程序及和解均不會對集團的財務狀況及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不過二級市場反響平平,截至12月17日午間休盤,科倫博泰收報403.4港元/股,跌0.25%,總市值940.67億港元。
也有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此次糾紛的快速和解或與宜聯生物計劃遞表上市密切相關。近期也有遞表上市的創新藥企通過解決知識產權相關問題,順利推進報批流程,相關糾紛的妥善處置或成為創新藥企沖刺上市的重要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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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溯源
盡管科倫博泰此前未詳細披露起訴宜聯生物方的具體細節,但從宜聯生物核心高管的過往職業經歷中,可窺見雙方糾紛的潛在淵源。
據官網信息,宜聯生物成立于2020年7月8日,專注于抗體藥物結合物(ADC)及相關技術的創新藥開發。此次和解協議中的薛彤彤為其創始人、董事長兼CEO,蔡家強為其聯合創始人、首席科學官、聯席總經理。值得一提的是,肖亮已不在宜聯生物當前公示的領導團隊名單中。
公開資料顯示,薛彤彤與蔡家強曾與科倫系深度綁定。其中,薛彤彤在2013年加入科倫藥物研究院(主營ADC、重組蛋白等創新藥研發)擔任副院長,后續擔任科倫藥業控股的科倫博泰的總經理,負責生物制藥和小分子藥物研發;蔡家強則在2015年至2019年期間任科倫藥物研究院副院長,負責小分子創新藥和創新中心工作。
2020年,薛彤彤從科倫系離職后創辦宜聯生物。隨著宜聯生物在2021年3月宣布完成5000萬美元A輪融資后,相關爭議進一步發酵。彼時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科倫藥業發問,提及離職高管薛彤彤、肖亮等人創辦ADC創新藥公司并獲大額投資,公司是否有競業禁止協議約束。
對此,科倫藥業明確回應,“從公司離職的人員都簽有保密承諾,我們會密切關注其后續的各類行為,如果涉及侵犯公司的知識產權、技術或商業機密,公司均會用有效的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科倫藥業同時表示,ADC是資本風口,行業競爭客觀存在,公司成長于激烈競爭中,對此并不畏懼;離職人員創業獲資本認可,得益于資本風口推動,更源于科倫技術平臺與體系賦予的成長經驗,是公司成就個人而非反之,公司為行業培養人才亦盡到社會責任,并強調創新藥研發非依賴個別科學家或資本堆砌,需長期積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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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生物醫藥領域企業起訴前員工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例并不鮮見。公開資料顯示,2022年6月,金斯瑞曾指控范曉虎在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傳奇生物初創階段),將6份工作文件發送至個人郵箱,且2019年4月以傳奇生物(金斯瑞聯營公司)首席科學官身份發布不準確財務數據,請求判令范曉虎停止侵犯商業秘密、賠償經濟損失以及賠償律師費等。
該案件也在日前迎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法院認定,從主觀意圖看,不足以證明范曉虎獲取商業秘密存在不正當目的。同時,其作為公司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審核、批準權,所涉商業信息的形成,不存在“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自己撰寫文件的必要。撤銷原判,駁回金斯瑞訴訟請求,范曉虎勝訴。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稱,在審理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既要依法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有效制止侵害商業秘密的行為,為企業的創新和投資創造安全和可信賴的法律環境,又要妥善處理保護商業秘密與勞動者自由擇業、競業限制和人才合理流動的關系,維護勞動者正當就業、創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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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所涉產品均有合作落地
對照宜聯生物官網披露信息,此次科倫博泰與宜聯生物和解協議所涉及的六款產品中,進展最快的YL201已在臨床Ⅲ期,并在今年6月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授予的突破性療法認定,用于治療小細胞肺癌(SCLC)。
宜聯生物在今年1月與阿斯利康建立臨床研究合作,雙方將探索YL201聯合阿斯利康的英飛凡?(通用名:度伐利尤單抗,一款抗PD-L1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多種實體瘤的潛力。
此外,此次和解涉及的其余五條管線均已完成對外授權(BD)合作,其中不乏全球范圍內的重磅交易案例。
具體來看,2024年1月,宜聯生物與羅氏達成全球合作和許可協議,共同開發靶向間質表皮轉化因子(c-MET)的下一代ADC藥物候選產品YL211,用于治療實體瘤。根據協議,宜聯生物可獲得5000萬美元的首付款及近期里程碑付款,近10億美元的開發、注冊和商業化潛在里程碑付款,以及未來基于全球年度銷售凈額的特許權使用費。
羅氏之外,宜聯生物先后兩次牽手BioNTech,交易金額合計超過28億美元,合作范圍包括一款靶向HER3的ADC項目YL202/BNT326的全球許可協議,以及一項利用TMALIN? ADC技術平臺開發針對限定的某幾個前沿創新靶點的ADC產品的獨家選擇權及相應全球獨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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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合作方面,宜聯生物亦先后兩次與再鼎醫藥達成戰略合作:一方面將新一代DLL3 ADC藥物YL212的全球開發及商業化權益獨家授予再鼎醫藥及其子公司;另一方面雙方合作利用TMALIN?平臺開發新型LRRC15 ADC藥物ZL-6201,該產品的抗體由再鼎醫藥內部發現。而YL221及YL222也與復宏漢霖達成戰略合作。
從行業視角來看,前兩年生物醫藥融資市場收緊的“資本寒冬”中,優質的BD交易為創新藥企開辟了重要募資渠道;而當前創新藥企密集的BD合作,更印證了創新藥資產在全球范圍內性價比與核心競爭力的提升。伴隨多項重磅BD合作落地,此前業內有消息稱宜聯生物或于2026年登陸港股市場。
盡管宜聯生物尚未公告IPO相關事宜,但隨著當前港股市場持續火熱,前述業內人士進一步指出,2026年申報港股的創新藥企業,需從BD交易能力、臨床進展推進、全球商業化潛力三個核心維度夯實基本面;同時應提前布局BD合作與全球多中心臨床,合理把握上市窗口期,規避行業常見風險,為上市進程奠定基礎。
圖片/21圖庫
排版/許秋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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