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曾甜甜柯美中
在黃石陽新農村做白事的習俗中,主家會向前來吊唁的賓客贈送品牌香皂、毛巾等回禮。可不少人發現,這些從村里小賣部買來的“品牌”回禮,不僅手感粗糙、香味刺鼻,洗后還容易發干發癢。
這些“特殊牌子貨”,其實都是同一個人——批發商陳某某賣出的假貨。近日,經黃石市陽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以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
12月16日,承辦檢察官介紹,2021年,在陽新縣從事日用品批發生意的陳某某,在進貨途中,偶然結識了微信名為“誠信老楊”(另案處理)的假貨供應商。對方報出的價格讓陳某某心跳加速——市場上售價420元一箱的香皂,這里竟然只需要100元。“這能是真貨嗎?”陳某某心里打鼓,但面對近四倍的價差,他心動了,進了第一批“水貨”香皂。
回到陽新后,陳某某以每箱140元至190元的價格,將這些“名牌”香皂批發給下游的小商店。因為價格遠低于市場正常批發價,這批貨很快被銷售一空。隨之,陳某某的膽子逐漸大了起來。通過“誠信老楊”等人的牽線,陸續添加了假冒品牌毛巾、洗發露、沐浴露的供應商微信,假貨生意越做越大。
“鄉鎮白事多,一次就要數百條毛巾、香皂,誰會在意是不是正品?”陳某某漸漸摸清了“門道”,農村白事習俗中需要大量香皂、毛巾作為回禮。“主家圖個便宜、體面,拿到手的賓客也不會細究是不是真貨。”陳某某精準地抓住了這個需求,開始主動送貨到鄉鎮小賣部、小超市。靠著“低價+送貨上門”,他的客戶群從縣城擴展到周邊鄉鎮,生意越做越紅火。
2025年3月11日,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隨后對陳某某的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大量假冒品牌日化用品。3月30日,陳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該案于同年7月7日移送至陽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查明,2021年至2025年,陳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從上線低價購進品牌香皂、毛巾等日化用品。在陳某某的倉庫查獲的假冒品牌香皂30600塊、毛巾3080條以及其他假冒日化用品,貨值總計近25萬元。經鑒定,被查扣的日化用品均為假冒產品。
“上游制假窩點通過社交軟件等隱蔽方式發展分銷網絡,利用‘低價’利誘批發商;中游批發商則利用農村地區市場監管相對薄弱、消費者辨假能力不強、維權意識不足的特點,將假貨傾銷下沉市場。”承辦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這是典型的假冒日用品產供銷鏈條的縮影。這些假冒日化用品往往質量低劣,可能使用不符合標準的原料生產,長期使用不僅無法達到清潔、護膚效果,甚至可能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存在安全隱患。
根據查明事實,陽新縣檢察院認為,陳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貨值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2025年8月7日,該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10月10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消費者購買日化用品時,切勿盲目追求“低價名牌”,要盡量選擇正規商場、超市或授權店鋪購買。廣大經營者應當通過正規渠道、授權經銷商進貨,主動索取并保存好進貨票據,嚴格履行查驗義務,拒絕來路不明的“水貨”。若發現疑似假貨,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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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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