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性侵工傷認定”案當事人崔麗麗發文:
近日收到了我的精神工傷傷殘等級證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殘十級。
今天,我身穿我被侵害之日的襯衣再次錄制了短視頻,邀請大家與它、與我共同見證這份法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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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視頻截圖
經過了80多天的煎熬等待、經過了一系列法定程序,我因職場性侵導致的精神傷害——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被正式評定為工傷十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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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的精神工傷傷殘等級證書
對我而言,這個‘十級’結論,首先是一份國家的認可。它意味著,國家法律正式承認:職場性侵所造成的、看不見的精神創傷,與身體傷害一樣,屬于工傷保險的保障范圍。這又是一次重大突破。
這其次是一面社會的鏡子。它映照出,我們的法治正在不斷完善,努力去看見并衡量那些曾經難以被衡量的痛苦。我相信這份鑒定在為后來者鋪路點燈。
這更是一個時代的產物。它誕生于這個越來越關注心理健康、尊重個體尊嚴的時代。沒有這樣的時代背景,我的傷痛可能永遠沉默在黑暗里。
感謝國家法律的進步,沒有將這扇門關上。
感謝所有在工傷認定和鑒定過程中,秉持專業、正義與良知的工作人員。也感謝我的心理醫生始終為我這個疑難病人精心治療,以及每一位給予我支持的陌生人。
目前,我還不確定企業是否會要求二次鑒定,但無論前方有何程序,我都會依法面對。接下來,我的法律維權行動將繼續。我會將這份鑒定結論,正式提交給工傷待遇案的主辦法官,申請恢復審理。
我是崔麗麗,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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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微博截圖
天津一女子崔麗麗遭職場性侵后被公司開除,當地勞動仲裁委裁決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支付員工停工留薪期各項工資,雙方均不服提起民事訴訟。9月23日上午9時許,該案在津南區人民法院八里臺第二法庭進行不公開審理。
記者獲悉,經歷近三個小時的庭審,案件未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后,崔麗麗一度哽咽,并表示“相信正義就在路上”。崔麗麗表示,庭審中雙方交換了證據,將在一周之內提交質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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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被記者包圍
此次庭審,崔麗麗攜帶258頁證據材料,相較此前提交的證據,多了26頁的工傷判決書。崔麗麗的丈夫作為她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庭審前,崔麗麗穿上被性侵當晚所穿衣服和鞋子,希望它們能見證自己捍衛自己的尊嚴和權益。
據雙方民事起訴狀,崔麗麗主張,公司在其停工留薪期期間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兩年內各項工資共計約120萬,公司方認為未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且對數額提出異議。
據媒體此前報道,2023年9月,天津某企業營銷總監崔麗麗出差杭州期間,遭遇公司總經理性侵。2024年4月,性侵者因強奸罪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同月,公司以未遵守請假制度、曠工為由將崔麗麗辭退。
被性侵后的崔麗麗患上創傷后應激障礙,2024年12月,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此為工傷,確認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期限為2023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之后,崔麗麗向津南區勞動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補發停工留薪期工資。
2025年3月24日,津南區勞動仲裁委支持其以上兩個訴求。之后,雙方均不服裁決,向津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不服人社局的工傷認定,起訴至津南區人民法院,7月16日,津南區人民法院駁回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原工傷認定結論。
7月17日,崔麗麗以涉及精神類傷害,以及兩年沒有收到工資、仍需治療等,向津南區法院提交加速審理的請求。崔麗麗認為,津南區法院已經考慮到她的情況,在9月22日停工留薪期結束后第一時間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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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來自天津的崔麗麗跟隨老板出差,在商務飯局醉酒后,她被老板性侵,之后患創傷后應激障礙,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但涉事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訴。
9月23日,瀟湘晨報記者從當事人崔麗麗處了解到,當天上午,該案在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八里臺第二法庭一審開庭。崔麗麗告訴記者,法院未當庭宣判,雙方將在約定的時間之內提交質證意見,等待法院的第二次開庭或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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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被確診創傷后應激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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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被認定為工傷
崔麗麗穿著被性侵當天的衣服參加了庭審。她在開庭前接受采訪時表示,“2年前的今天它見證了我的恥辱,現在已經變成了我的戰袍。”
崔麗麗的丈夫張毅作為“訴訟代理人”出庭。崔麗麗稱,認定工傷過程很艱難,她也不確定是否能勝訴。“自己現在沒有工作,又在治病,考慮到經濟方面壓力不如自己來打這個官司”。崔麗麗表示,事發兩年來,她的創傷后應激障礙仍然存在,她坦言自己和丈夫已經兩年沒有夫妻生活了,兩個人不能躺在同一張床上,她感覺不安全。“他想拉拉我的手,我都會應激。”
崔麗麗提供的該案起訴狀(企業為原告,崔麗麗為被告)顯示,原告天津某股份公司,起訴請求法院判令企業無需承擔崔麗麗在勞動仲裁案中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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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中崔麗麗原工作企業的訴訟請求(部分)
崔麗麗在勞動仲裁案中的具體訴求為,要求前公司賠償停工留薪期內自己的工資,及此前未發放的加班費、帶薪年休假、未休假工資等共計約200萬元,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此外,崔麗麗在此次庭審過程中還追加了訴訟請求并補充了新的證據,請求判令前公司支付今年2月至9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資近50萬元。
據揚子晚報消息,崔麗麗表示,她在庭審過程中基本沒怎么說話,大部分時候是作為代理人的丈夫和朋友在發表意見。“這次前公司換了代理律師,前公司沒有派代表出席庭審。”崔麗麗說,他們準備了200多頁的證據,“對方也提供了一些我們沒有見過的證據,比如我在工傷期間休假的規章制度,但法官在庭上要求被告方提交之前的休假制度。今天庭審主要的爭議在于停工留薪的金額和休假。被告表示停工留薪期這塊,他們表示尊重法院意見。法官也詢問被告方是否有為我發放過停工留薪期工資,對方回答說沒有。”
案情回顧:
參加商務宴請酒后遭老板性侵,隔壁房客的錄音成為定案關鍵
2023年9月22日,作為公司銷售總監的崔麗麗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期間參加商務宴請后醉酒,遭到公司實控人(總經理)王某性侵。在經歷一段時間的斷片、應激、自我懷疑后,崔麗麗于當年10月3日前往事發酒店調取監控并與酒店值班人員一一溝通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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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酒后被老板抱進房間
崔麗麗表示,當時王某抱著她走在保安前面,直接走到他的房門前,并命令保安把他的房門打開。崔麗麗報警后,杭州警方進行了立案調查。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負責此案件的檢察官發現一個線索,這也成為了定案的關鍵證據。 崔麗麗說:“這幾個小時的監控,檢察官一幀一幀地排查,最后排查到,凌晨1點30分左右,隔壁的房客走了出來出現在鏡頭里,而當時他正拿著手機。所以檢察官判斷,他應該是聽到了動靜并進行錄音,很可能錄到我被侵犯時候的情況,并聽到我喊‘不要,不要’的聲音。”找到這位房客后,結合該錄音、證詞以及酒店內的公共安全視頻,王某的犯罪行為被證實。
案件經開庭審理,于2024年4月2日判處被告人王某強奸罪事實成立,有期徒刑四年。而崔女士則因此患上了創傷后應激障礙,已無法繼續正常上班。但她所在的公司不僅沒有幫她申報工傷認定,還以“曠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為由要與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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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酒店監控記錄到的畫面
艱難維權:
已認定工傷,但距離拿到賠償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
崔麗麗將個人的社交賬號更改為“麗麗的戰爭”,并通過實名和露臉的方式,記錄自己的維權過程。
2023年12月,崔麗麗意識到自己應該申報工傷,因為遭受侵害,她的精神狀態越來越差。事發后她就有申報工傷的想法,但被報警等事情耽誤了。
2024年4月2日,被告人王某因強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刑事追責的突破為工傷認定奠定了基礎。刑事判決書明確崔麗麗遭受侵害的事實,這一判決成為她主張工傷的關鍵依據——據最高法行政審判庭的答復意見,職工因工外出期間遭受意外傷害,符合“因工作原因”范疇的,應認定為工傷。
2024年4月18日,在崔麗麗準備申報工傷之際,公司以“未按規定請假、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拒絕承認工傷。原先支持她的直屬女上司也站在了她的對立面,勸她“以公司為重”。憤怒之后,崔麗麗選擇維權,她先后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并支付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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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崔麗麗工傷認定成功后拍攝的照片 受訪者供圖
2024年12月2日,崔女士收到天津市津南區人社局出具的《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工傷決定書》寫明,崔女士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五)項之規定,屬于工傷認定范圍,現予以認定為工傷。
因不服工傷認定,公司方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訴訟。2025年7月,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審理后,駁回涉事公司的訴訟請求,對崔麗麗受到的傷害認定為工傷。8月,崔麗麗通過社交平臺稱,涉事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意味著此前的法院判決已生效,她所受的傷害被認定為工傷。她表示,維權是一個去污名化的過程,希望有類似遭遇的女性,拋棄內耗,勇敢維權。據潮新聞8月21日消息,崔麗麗案為國內第一例獲工傷認定的職場性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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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麗麗為自己加油
9月10日,崔麗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9月23日,她與涉事企業的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即將開庭。該案因企業不服天津市津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的仲裁裁決書,作為原告提起的訴訟,企業訴求是希望法院依法判令原告無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帶薪年休假工資、周六加班費等,起訴書顯示,崔麗麗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1月停工留薪期工資為846145.9元。
崔麗麗表示,目前很多網友誤以為自己已經拿到了113萬元的賠償金,事實上,從維權到現在,她僅獲得了2萬多元的賠償。與企業的勞動爭議及工傷待遇案件仍在走法律程序,這將是一個漫長的維權過程,她會堅持到底,爭取公平正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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