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46歲獨居的蔣女士突然離世,她的身后事和遺產怎么處理,一下子成了熱議話題。蔣女士生前病重時,有個遠房表弟跑前跑后照料,還墊了醫藥費。不少網友都覺得,可以把遺產給這位好心的表弟,替蔣女士料理后事。但專辦意定監護、遺產繼承公證的專家李辰陽說:只有長期照料撫養,才有繼承的資格,這種臨時性的幫忙,不算數。
李辰陽解釋,蔣女士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之下,屬于無人繼承,應該是由國家繼承。國家繼承的前提,是民政部門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至于說這位遠親,蔣女士昏倒到死亡期間,他的確墊付了一些資金,也對蔣女士進行了照護。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是否可以適當分得遺產,這點是存疑的。首先表弟對蔣女士的照護時間是極其之短的,法律上所謂扶養關系,除了醫療方面,還包括生活上,比如說旅游、衣食住行、洗衣做飯。這位遠親只是暫時承擔了對蔣女士照顧的工作。如果暫時的照顧者也可以被法律推定,成為蔣女士財產的繼承人,那么醫院的護工、鄰居 、朋友、同事,突然變得對一位長輩或者高齡老人很熱心的話,這個老人就要起疑心了,“他是不是要爭我的遺產”,那么誰還會接受一個陌生人的一種幫助呢?
李辰陽指出,像遠親這種法律上規定的“酌分遺產權人”,是有前提條件的。需要有一個標準,或者說一個證據,最起碼是一個長期性的照護關系,而不是一個突然性的。
看看新聞記者: 潘窈窈
編輯: 潘窈窈
責編: 師玉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