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門口遇害案再次開庭,被告家屬稱女兒帶刀是為了防身
最近,成都27歲女子家門口遇害案再次開庭一事引起了大家的關注。據悉這件事情一開始是發生在2024年,那個時候女子王某某一個人在家里。然后兇手梁某某帶著刀具來騷擾她。于是王某某就叫了物業保安過來處理,等保安到了的時候,她也開門走了出來。但這個時候,梁某某卻突然掏出了刀子,對著王某某就開始行兇。在連續捅了十幾刀之后,王某某就失去了生命。而在邊上的保安可能害怕自己受傷,也沒有第一時間上前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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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本來這也是正常一起兇殺案,殺人償命就是了。但沒想到的是,兇手梁某某卻拿出了精神病的鑒定報告,讓這件事情變得更加難辦了。因為梁某某被證實有精神病的話,那么她可以免除刑事責任,就可以逃過一劫了。所以這件事情家屬才會不停的維權,才會有了這一次的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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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對于這件事情,記者采訪了梁某某的父母。對于女兒殺人一事,她父母也表示非常的難過。但是家屬堅持認為女兒不是故意行兇的,她拿刀是為了防身。之前他們也說過她有精神疾病,但是她不承認,而且一說就發火。所以家屬沒有辦法,也不好去管女兒。而且他們家也只有這一個女兒,發生這樣的事情對兩個家庭都是毀滅性的打擊。他們也多次道歉,希望能得到對方的原諒。
可以說兇手的父母,他們是希望女兒能逃過一劫,能被認定為精神疾病的。但是被害人一家不認可,還認為那個精神病鑒定報告存在問題。所以現在的話,只能看后續法院的審理了。如果法院認定她殺人的時候精神病沒有發作,那么她就得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了。但要是認定她當時精神病發作了,那么她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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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不說,這件事情確實對兩個家庭都造成了傷害。也只能希望這件事情,后面能得到一個公平的處理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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