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界面新聞
針對市場監管總局近期公布的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智利國家銅業公司與智利化工礦業公司新設合營企業案的公告,引發較多社會公眾關注的情況,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王秋蘋表示:這起案件是我國在關鍵礦產資源領域,開展反壟斷審查的一次重要實踐,執法效果顯著。
2024年5月,智利國家銅業公司與智利化工礦業公司簽署協議,雙方擬通過資產注入方式形成合營公司,共同開發智利阿塔卡馬鹽湖鋰礦資源。同年10月,合營雙方正式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經營者集中申報。
鋰是新能源時代的“白色石油”,事關發展主動、產業安全。我國在鋰鹽加工環節,優勢明顯,但上游資源仍存短板,進口依賴不容忽視。智利化工長期以來是我國最大的進口碳酸鋰供應商,控制著多個重要鋰礦項目。而智利銅業則手握多個優質鹽湖鋰礦資源。在審查中市場監管總局發現,此項集中,可能對中國碳酸鋰進口市場帶來不利影響。兩強聯合,原來的競爭雙方變成合作伙伴,可能改變競爭格局、增強市場控制力,甚至引發協同效應,容易形成價格壟斷。
經審慎評估,市場監管總局決定,依法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該項集中,相關企業承諾,將繼續履行現有合同、保障公平供應、及時通報重大信息等義務。這些措施,確保了我國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實現了既防壟斷風險、又促進了產業發展的執法平衡。這一決定將對構建健康有序的新能源產業生態產生積極影響。(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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