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法院第七屆“十佳裁判文書”評選結果公布,安岳法院(2024)川2021行初54號行政判決書成功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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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制作人:曾君
本案涉及一起交通管理行政爭議,原告因超速被罰,對測速證據提出質疑。判決圍繞技術監控設備證據效力這一焦點,通過專家說明、設備檢定、運行效果等多角度展開分析,認定行政機關證據合法有效,駁回原告訴請。
該文書說理清晰、邏輯嚴密,既體現對行政執法專業性的尊重,也強化了司法對技術證據的審查標準,對類案審理具有參考價值。曾君法官以扎實的專業能力和細致的文書制作,展現了基層司法裁判的嚴謹。
安岳法院將以此次評選為契機,激勵法官精研業務,進一步完善文書質量評查機制,持續打造事實清楚、說理透徹、格式規范的精品裁判文書,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供稿:吳美玲
編輯:張異同
審核:楊 柳
簽發:楊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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