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的甘肅武威,社會風氣還很保守,武威市文化館的文藝干部裴樹唐正處在人生的安穩階段。他出身窮苦家庭,沒上過多少學,靠著拉二胡、彈馬頭琴、唱戲的本事,一步步在文化館站穩腳跟,負責組織業余演出和指導年輕人,家里有妻子和兒女,日子過得平靜有序。
誰也沒料到,一場突如其來的指控會把這一切徹底打碎。
那年夏天,文化館要籌備區里的業余文藝匯演,24歲的劉吉萍是新來的女職工,也是匯演節目里的主唱。她的發音和氣息總出問題,裴樹唐懂聲樂,就主動提出單獨給她輔導。8月5日下午,兩人在辦公室里練唱,劉吉萍唱的是《在希望的田野上》,裴樹唐在一旁逐句指點。
辦公室的門是關著的,窗簾是固定死的,沒法拉開。沒成想,劉吉萍的未婚夫曹某來接她時,看到這一幕起了誤會,沖進去就和裴樹唐動了手。劉吉萍趕緊拉架,說明是正常工作輔導,曹某的火氣慢慢消了,裴樹唐還主動道了歉,這事當時就翻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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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裴樹唐正在參加一場政府會議,幾百人的會場里,兩名警察突然走進來,當場給他戴上手銬,說他涉嫌強奸。裴樹唐整個人都懵了,他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么。
原來,劉吉萍報了案,說裴樹唐鎖門強奸了她,還拿出身上的抓痕當證據,曹某也出面說自己親眼所見。警方看到有證人和“物證”,很快就定了性,8月30日,裴樹唐被正式逮捕。
案件審理時,裴樹唐的辯護律師提出了疑點:劉吉萍身上的抓痕時間和指控的案發時間對不上,曹某既然說親眼看見,為什么當時不立刻制止。但這些疑問沒被法院采信,當時正處于嚴打時期,強奸罪是重罪,司法程序也不如現在完善,案件很快就宣判了。
12月17日,武威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裴樹唐犯強奸罪,判處七年有期徒刑。裴樹唐當場在判決書上寫下“不服”,提出上訴,可1987年3月21日,二審還是維持了原判。
進了甘肅省監獄,裴樹唐沒放棄自己的清白。獄方看他表現不錯,先后給了他六次減刑機會,從1988年就開始遞表格讓他簽字。但裴樹唐每次都拒絕了,他說自己沒罪,接受減刑就等于承認判決是對的,那就是全盤認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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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獄中,他每天除了干活改造,剩下的時間都用來寫申訴材料,七年里一共寫了3007份,每一份都詳細陳述事情經過,標注好遞交時間和地點,可這些申訴信大多石沉大海。
1993年,裴樹唐刑滿釋放。走出監獄大門,他發現家里早已物是人非,妻子帶著孩子遠走他鄉,親人也和他斷絕了關系,他成了孤家寡人。
他心里只有一個念頭:找到劉吉萍,問清楚當年的真相。接下來的七年,他踏遍了蘭州、青海、金昌等地,后來聽說劉吉萍在新疆摘棉花,就借了幾百塊錢長途跋涉趕過去,在棉花產區找了一個多月,餓了就吃干糧,渴了就找農戶討水喝,晚上要么睡橋洞,要么擠候車大廳。
2000年,裴樹唐終于找到了劉吉萍。劉吉萍一見到他,就紅了眼眶,當場跪了下來,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掉,嘴里反復說著“對不起”。她遞給他一封八頁紙的親筆懺悔信,把隱藏了十四年的真相說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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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當年是文化館館長因為貪污被裴樹唐發現,懷恨在心,就威脅利誘曹某,再由曹某逼迫她誣告裴樹唐。其實在二審期間,她就跟裴樹唐的辯護律師坦白過自己是受人所迫,但沒人相信。這十四年來,她受著巨大的精神折磨,多次試圖自殺都被救下。
拿到懺悔信后,裴樹唐和劉吉萍一起進京申訴,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視。2009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此案。
2011年1月26日,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劉吉萍出庭作證,還原了當年被指使誣告的經過。法院最終撤銷了當年的判決,宣判裴樹唐無罪。這時候,距離他被逮捕已經過去了二十五年,他從青絲熬到了白頭。
后來,裴樹唐獲得了國家賠償,公職也被恢復,每月能領到退休金。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父母的墓地,把無罪判決書放在墓碑前,告訴已故的親人,自己沒有給家里帶來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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