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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財新略十六法論
今人論及謀生聚財,多固守“受雇取薪”一途,然時移世易,生財之道若江河分流,不可勝數。今試舉十六法,條分縷析,非獨述其術,更欲辨其理、明其勢,以見時變之道、心術之要。
一曰乘時借勢,貴在通變
昔者范蠡三徙,與時逐利;今人觀四方物產豐瘠,察南北市價高低,賤入貴出,其理一也。然今世之“時勢”,非獨在地域之懸隔。或效異邦新法,移栽中土;或仿前沿模式,廣布州縣。此所謂“得風氣之先,收開山之利”,智在速,貴在先。
二曰聚流為川,以虛致實
方今之世,萬人注目之處,即為利源所在。或發文章,或攝影像,或開直播,聚觀者如市。及至觀者云集,則貨可鬻,譽可沽,利可分成。此乃“無中生有”之術,所恃者,在能動人耳目、契人心懷。
三曰據奇守隘,以稀為貴
《貨殖列傳》言:“貴上極則反賤,賤下極則反貴。”然真有奇技、獨門、絕徑者,不在此例。若庖丁解牛,技進乎道;若陶朱公之交,可通王侯。人無我有,則規矩自我而立,價自我而定。此守“不可替代”之要隘,乃長久安穩之基。
四曰善假于物,以眾成事
荀卿有言:“君子生非異也,善假于物也。”一人之力有窮,眾人之智無窮。善謀者不恃己力,而能集眾智、合眾力,抽成取潤于其間。平臺之制、經紀之法,皆此類也。規模既成,則利如滾雪,復利生發,此謂“系統之力”。
五曰化知為利,以學為殖
管子云:“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今以專門之學、精深之見,亦可為殖產之資。業有專攻,術有專精,內行所知,即外行之需。開壇授徒、設策解惑、建群論道,皆所以“販賣光陰凝結之智”,此知識經濟之本色。
六曰名實之辯,以譽增值
《大學》言:“德者本也,財者末也。”然商道之中,“信”即為德。同一器物,得名匠手澤,則價增十倍;得老號鈐印,則人爭購之。品牌之立,在經年累月之誠,在眾口相傳之信。信立則名成,名成則實雖同而價不同,此“溢價”之源。
七曰見微知著,以心役物
物之價值,不盡在其實用。中秋之月餅,重錦匣而輕餅餌;新春之佳茗,貴紫砂而賤葉芽。善賈者,不獨售其實,更售其意、售其禮、售其雅。包裝之藝、情境之設、故事之詮,皆所以“點鐵成金”,化平常為奇貨。此乃深諳人心,以文化賦能于商品。
結語
綜觀十六法,其脈絡可辨:初等謀利,在奔走兩地,販賤鬻貴;中等謀利,在塑造名器,匯聚人望;上等謀利,在洞悉人心,創造價值。 其演進之跡,正由“勞身”而“勞心”,由“役物”而“役意”。
然則,法無高下,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昔太史公言:“富無經業,則貨無常主,能者輻湊,不肖者瓦解。”今之世,信息流轉若電,機遇生滅如露。欲乘此大勢者,非惟敏于察機、勇于行事,更須固守根本——所創之值必實,所解之需必真,所立之信必誠。否則,縱有奇巧之技,終如鏡花水月,雖可眩目于一時,必難長久于世。
蓋聞“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此十六法,非僅為“取財之術”,實為“觀世之鏡”、“立身之階”。智者得之,可拓生業,可豐資財,更可于此奔騰時代,覓得安身立命、創造價值之堂堂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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