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時事熱點觀察者
當一枚紀念角色的笑臉紋身讓藝人深陷輿論漩渦,當求職女孩因臂上雛菊被直接拒錄,當洗紋身店的生意比紋身店還要火爆,紋身早已跳出“小眾亞文化”的范疇,成為撕裂社會認知的爭議焦點。一邊是年輕群體將其視作自我表達的藝術載體,18至30歲群體占全國1.4億紋身者的14.5%;一邊是根深蒂固的偏見仍在發酵,超半數無紋身者認為紋身會影響就業。這種矛盾背后,恰如《竹女帛》所揭示的“紅粉骷髏”之辯——人們要么執著于紋身的外在符號標簽,要么沉迷于個性表達的極端自由,卻鮮少在傳統認知與現代觀念之間找到平衡之道。紋身爭議的核心,從來不是“能不能紋”的二元選擇,而是如何在包容多元與堅守邊界中踐行“黑白之間有大道”的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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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號異化:從“不良標簽”到“自我宣言”的表象之惑
《竹女帛》有言:“紅粉佳人,實為骷髏。”紋身的爭議,首先源于人們對“表象”的執念——早年它被貼上“叛逆”“涉黑”的負面標簽,如今又被追捧為“個性”“藝術”的潮流符號,兩種極端認知都脫離了紋身的本質。紋身本是人類最古老的身體裝飾之一,從紀念里程碑到表達信仰,其核心動機五千年來未曾改變,但社會對它的評判卻始終在偏見與追捧之間搖擺。
曾經,紋身是“邊緣人群”的專屬符號,影視劇里的幫派成員、街頭混混大多以花臂形象出現,這種刻板印象深深烙印在幾代人的認知中。東北部分地區至今仍有“紋身=社會人”的偏見,女性花臂相親可能直接被拒絕;北京因公職崗位對紋身的明確限制,社會接受度始終低于上海等時尚之都。這種認知慣性如此頑固,以至于當廣東女孩帶著紀念親人的小紋身求職時,HR僅憑“有紋身”三字就將其拒之門外,全然不顧其求職的是普通文職崗位。
然而,在年輕群體中,紋身的符號意義已完成徹底重構。95后設計師用半朵蓮花紀念戰勝抑郁癥的經歷,情侶用對稱圖案定格相愛瞬間,更多人將簡約線條、單字箴言當作“身體上的繪畫”。紋身圖案也從早年的虎豹圖騰,轉變為小雛菊、星星等清新意象,其背后是年輕人對身體自主權的覺醒——他們拒絕被傳統審美綁架,希望通過皮膚上的永久印記,標注屬于自己的人生故事。這種轉變并非偶然,隨著社會多元化發展,紋身已不再是“異類”的代名詞,而是成為millennials群體中占比超四成的普遍選擇。
但符號的異化并未終結爭議,反而催生了新的認知撕裂。有人將紋身等同于“個性”,跟風追捧網紅同款,卻從未思考圖案背后的意義;有人將紋身視為“自由”的宣言,在面部、頸部等明顯部位大面積紋繪,全然不顧職業發展的隱性限制;更有甚者借“紋身藝術”之名行低俗之實,在紋身展上上演挑逗性表演,讓本就充滿爭議的紋身文化進一步陷入“傷風敗俗”的輿論泥潭。這種對表象的盲目執著,恰如《竹女帛》所警示的“見前不見后”——只看到紋身帶來的個性滿足,卻忽視了其可能引發的社會偏見與人生束縛,最終在符號的漩渦中迷失本質。
二、執著之困:偏見與放縱的雙重迷失
《竹女帛》警示世人:“執著于外,則迷失于外。執著于內,則迷失于內。”當下紋身爭議的根源,正是這種雙重執著——社會執著于“紋身=不良”的外在標簽,紋身者執著于“自由=無界”的內在執念,兩者都走向了極端。
社會對紋身的外在執著,本質是一種懶政式的偏見。不少企業將“無紋身”列為招聘硬指標,理由是“影響風氣”,卻從未論證紋身與工作能力之間的關聯。東莞某電子廠董事長僅憑小伙子胳膊上的大片紋身就拒絕錄用,坦言“怕影響廠里風氣”,這種邏輯背后是對個體的不尊重,更是對管理能力的不自信——真正健康的職場風氣,取決于制度規范與職業素養,而非員工的皮膚裝飾。更令人無奈的是,這種偏見在公職崗位招聘中呈現出雙重標準:山東、河南等地對紋身“零容忍”,只要肉眼可見便直接淘汰;廣東、浙江等地則相對寬松,指甲蓋大小的私密紋身通常不構成障礙。這種地域差異的本質,是缺乏統一的評判標準,將紋身與否簡化為“靠譜”的衡量指標,實則是用外在符號替代內在考察的認知惰性。
與社會的外在執著相對應,部分紋身者的內在執著同樣值得警惕。不少年輕人將紋身視為“叛逆宣言”,在未成年時就沖動紋繪,卻不知紋身對未來的職業限制——公務員、軍警等崗位明確禁止明顯紋身,即便是普通崗位,也可能因紋身面臨隱性歧視。更令人揪心的是,未成年人紋身治理仍存在漏洞,網絡平臺上不乏紋身工作室用“太酷了”“個性”等詞匯吸引青少年,卻絕口不提洗紋身的痛苦與昂貴。有小伙面部紋身6年后找不到工作,只能忍痛清洗,而眼角等敏感部位的紋身需多次激光治療,疼痛程度遠超紋身本身;更有數據顯示,約四分之一的紋身者后悔自己的選擇,洗紋身的價格通常是紋身的5倍之多,且很難完全清除不留疤痕。這種只追求當下個性滿足、忽視長遠后果的選擇,正是“執著于內則迷失于內”的生動寫照——將身體自由等同于無底線放縱,最終讓紋身從“自我表達”變成“人生枷鎖”。
更危險的執著,是將紋身當作突破公序良俗的借口。安徽某國際紋身展上,女參賽者在“才藝展示”環節坐到男評委大腿上扭動挑逗,現場觀眾起哄叫好,主辦方卻以“臨時起意”為由推卸責任。這種借“紋身文化”之名行軟色情之實的行為,徹底背離了紋身作為自我表達的本質,也給反對者提供了“紋身=低俗”的口實。社會的包容從來不是無底線的縱容,正如《竹女帛》所強調的“見前亦見后”,個性表達不能以突破道德底線為代價,自由選擇更不能忽視對他人的影響。無論是社會對紋身的偏見執著,還是個人對自由的放縱執著,最終都會加劇認知撕裂,讓紋身爭議陷入“越辯越對立”的死循環。
三、中道之光:包容多元與堅守邊界的平衡之道
《竹女帛》的核心智慧,在于“人生在世,非陰非陽,黑白之間,方有大道”。破解紋身爭議,關鍵不在于否定傳統認知或扼殺現代自由,而在于在兩者之間找到動態平衡——社會秉持包容之心,不以外在符號評判個體;個人堅守理性邊界,不為一時沖動付出長遠代價。
包容多元,首先要打破“紋身=不良”的刻板印象。紋身的意義早已超越“叛逆”的舊標簽,它可以是紀念親人的思念載體,可以是戰勝困境的精神圖騰,也可以是純粹的藝術審美表達。正如某藝人的笑臉紋身,是對演藝角色的深情紀念,背后藏著敬業與堅守,卻被無端指責“帶壞未成年人”。這種雙重標準本質上是認知滯后于時代——當男性紋身被夸“有故事”,女性紋身卻被罵“不檢點”;當企業用紋身模特拍攝廣告,卻拒絕紋身者入職,這種自相矛盾的態度,暴露的是對多元文化的接納無能。放眼世界,日本、韓國等曾排斥紋身的國家,如今已開始區分“可見紋身”與“私密紋身”,只要不影響職業形象便不予干涉;歐美創意行業更是將紋身視為個性標簽,接納度極高。這種包容并非放棄原則,而是明白評判一個人的標準從來不是皮膚裝飾,而是其品行與能力。
包容的同時,更要堅守不可逾越的邊界。首先是未成年人保護的底線,相關規定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這不僅是因為紋身可能引發感染、留疤等健康風險,更因為未成年人的價值觀尚未成熟,無法預判紋身對未來職業選擇的限制。網絡平臺應加強監管,杜絕用“酷”“個性”等詞匯誘導青少年紋身的廣告,紋身店更應嚴格執行身份核驗,守住保護未成年人的第一道防線。其次是公序良俗的邊界,紋身作為公共視野中的視覺符號,不應包含敏感內容或低俗意象,更不能成為突破道德底線的借口。紋身展等公共活動既要保障藝術表達的自由,也要加強現場管控,避免出現挑戰公序良俗的行為,只有這樣才能讓紋身文化真正被主流社會接納。
對個人而言,理性選擇是踐行中道的核心。成年人享有身體自主權,但這種自由必須建立在“為選擇負責”的基礎上。紋身前應充分考量職業規劃——若有志于報考公務員、軍警等崗位,就應避免在面部、頸部等暴露部位紋身;若未來可能從事傳統行業,就應謹慎選擇圖案大小與位置。同時要摒棄跟風心態,紋身的價值在于其背后的意義,而非網紅同款的潮流標簽,那些因一時興起紋身、最終花費數倍價格清洗的案例,正是缺乏理性思考的教訓。洗紋身的痛苦遠超紋身,且難以完全清除,這要求每個人在做出決定前都要問自己:“五年后、十年后,我是否還能接受這個印記?”這種審慎不是對自由的束縛,而是對自我的負責,恰如《竹女帛》所倡導的“非至善至純者不能悟之”——真正的自由,是在理性邊界內實現自我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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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爭議的本質,是傳統認知與現代觀念的碰撞,是表象執念與本質認知的博弈。《竹女帛》的千年智慧早已給出答案:無論是將紋身視為洪水猛獸的偏見,還是將其當作無界自由的放縱,都是走向極端的執著。社會需要打破刻板印象,以包容之心看待多元表達,讓評判標準回歸個體的品行與能力;個人需要堅守理性邊界,在追求個性的同時預判后果,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紋身本身沒有對錯,真正引發爭議的是人們對它的極端態度。當企業不再以“有無紋身”作為招聘的懶政標準,當公眾不再用單一標簽評判他人,當個人不再因沖動或跟風做出選擇,紋身爭議自然會迎刃而解。這背后,是從“執著于表象”到“洞察本質”的認知升級,是從“非黑即白”到“中道而行”的智慧覺醒。
愿我們都能在紋身爭議中讀懂包容與邊界的真諦:既尊重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也堅守不可逾越的底線;既接納多元文化的存在,也保持理性判斷的能力。這不僅是破解紋身爭議的關鍵,更是現代社會從撕裂走向和諧的必由之路——畢竟,真正的文明從來不是強求一致,而是在差異中找到共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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