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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但在一些地方,口號雖然喊的震天響,可實際操作卻往往不是這樣的。
近日,湖南大學發布了一則事業編崗位招聘擬錄人選公示文件,50多個天選之子被錄取。
按常理,這么多錄取人員,這么重要的公示內容,至少應當包括崗位名稱、擬錄人員姓名、性別、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工作經歷等基本信息。
要求再苛刻一點的話,還應該附上考試成績、綜合排名等,以便社會監督。
但湖南大學這次的公示,卻讓人看得一頭霧水。因為公示文件中只寫了崗位名稱和報名號,至于誰被擬錄取、他們姓甚名誰、來自哪里,一概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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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單里沒有名字,只有冷冰冰的崗位和一串數字,這就讓公眾無從判斷這次招聘是否公平、是否透明,更談不上有效監督了。
該事件在網上引發質疑后,湖南大學人力資源處的工作人員回應稱,沒有公示擬錄人員姓名是系統匹配故障所致,目前公示名單已完整呈現報名號、崗位信息及姓名。
這個回復看似合情,其實并不合理。
為啥每一次類似質疑出現后,問題的背鍋者,不是臨時工,就是系統出錯導致呢?系統和臨時工幾乎成了很多單位應對輿情的萬能擋箭牌。
當然,筆者以上的話并不是惡意揣測湖南大學在此次招聘事業編崗位上,有什么見不得光的地方,也不是要簡單地給這所名校扣一頂“有貓膩”的帽子。
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即便湖南大學在招聘過程中做得很陽光,自以為問心無愧,可一旦在公示這個最關鍵的環節上打了折扣,那就不能怪怨公眾對此事產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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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的意義,是公開、公平、公正。公示人名,是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是防止暗箱操作的重要防線。
如果一所高校連事業編擬錄人員的姓名都遮遮掩掩,只公開崗位和報名號,那這種選擇性公示,就難免會讓人懷疑該校少公開一點,信息模糊一點的背后,是否暗藏玄機。
是不是有人擔心名字見光之后,會被人順藤摸瓜,挖出背后的關系網?是不是有人害怕被網友人肉,發現學歷、經歷、資格等方面存在問題?
哪怕之后這些懷疑最終被證明是誤會,但筆者認為,只要在程序上不透明,在信息上不完整,這種誤會就會不斷產生。
而一次次誤會的積累,最終消耗的就是公眾對這所高校整個選人用人制度的信任。
公示不是走過場,更不是可多可少的選項,而是法定程序,是社會監督的重要渠道。
任何試圖在公示環節打折扣搞變通的做法都不可取,最終都可能反噬自身的聲譽。
權力運行需要陽光,監督渠道需要暢通。
公平正義不僅僅要讓人聽得耳朵起繭,更要讓人真正看得見,摸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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