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慶市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第二批)
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典型案例
1.2025年12月4日,迎江區城管局經巡查發現,袁某在迎江區水岸花都西側一閑置地塊內燃放煙花爆竹,現場予以制止,并依據《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六條、第十四條相關規定,對當事人袁某處以200元罰款。
2.2025年12月4日,宜秀區路段包保責任人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旺旺家緣小區居民在祥和路至天柱山東路西側空地違規燃放爆竹,當即對該行為進行制止。宜秀區城管局依據《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六條、第十四條相關規定,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
二、非法排放水污染物典型案例
3.2025年1月,監測發現某食品有限公司因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能力不足,導致外排污水中化學需氧量及氨氮濃度超標。該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安慶市生態環境局依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企業立即改正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嚴格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對該企業處以罰款人民幣45.6萬元的行政處罰。該企業已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維修改造,2025年4月執法監測顯示,該公司外排污水中化學需氧量及氨氮均排放達標。
4.2025年3月,桐城市某企業員工使用自來水沖洗地面污染物后,沖洗廢水通過管網流入南干渠,造成部分水體污染。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責令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企業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督促企業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該企業已完成廠區雨污水管網進改造,并對員工開展環保宣傳和培訓。
三、違規垂釣及非法捕撈典型案例
5.2025年8月13日,楊某某在大觀區皖河巨網閘水域灘涂使用帶有6鉤擬餌的路亞竿垂釣,被漁政人員現場發現。現場查獲路亞竿1根、6鉤鐵板擬餌,無漁獲物。楊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和《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大觀區農業農村局依據《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第三十條之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以罰款600元的行政處罰。
6.2023年12月2日,宿松縣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通過光電監控巡查發現,在長江宿松五豐支江段有兩人駕駛汽艇使用三重刺網捕魚。經調查,當事人系長江貨運船主孫某某、李某。其捕撈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宿松縣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孫某某、李某分別處以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掌上安慶 安慶之聲
▌責編:木子 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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