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安徽省霍邱縣臨淮崗鎮大興村、雙磚井村、黃家廟村外河灘地草坪種植基地余孝海、余韓冬、陳文、姜寶、劉新喜、張敏樂、陳君等20余名草坪種植戶,各自與霍邱縣海鴻草坪種植有限公司(下稱“海鴻公司”)及霍邱縣銘眾糧食種植養殖家庭農場(下稱“銘眾農場”)簽訂土地承包協議,在黃家廟村及臨近區域開展草坪種植。為了這份營生,不少種植戶不僅掏空多年積蓄,更通過親友拆借、銀行貸款湊齊投資款。然而從2025年7月起,因地租承諾反悔、資金去向不明、多次遭遇阻工,20余名種植戶的經營全面停滯,借來的投資款難以收回,生活與經營陷入雙重絕境。目前,種植戶正整理證據擬通過合法信訪向上級部門反映,同時也向媒體反映情況,希望借助媒體監督推動問題得到重視與解決,懇請徹查糾紛根源,幫他們走出困境。
糾紛始末:單簽協議遇“三重難題”借款投資陷停滯
2023年8月,余孝海、姜寶等20余名種植戶,分別與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單獨簽訂土地承包協議,承包面積從數畝至百余畝不等,其中余孝海、余韓冬、余昌名等合計超700畝,陳文、姜寶等合計超160畝。據種植戶向媒體反映,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此前已與黃家廟村村委會簽署土地租賃協議,隨后將案涉國有灘涂地分別轉包給他們。
為了啟動種植,不少種植戶拿出了全部家底,有的向兄弟姐妹借了數十萬元,有的在銀行貸了款,還有的找親戚朋友湊齊了土地整理、草坪種苗、農機設備的費用。首個承包周期(2023.8.15-2024.8.15),種植戶均按協議向海鴻公司、銘眾農場授權代理人張國兵、吳師杰繳納1200—1600元/畝地租,滿心期待能有回報。可該周期內當地多次遭遇洪水,草坪大面積被淹,眼看投入的錢打了水漂,不少人因地租壓力和借款利息,萌生了退出的想法。此時張國兵、吳師杰(代表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承諾,2024.8.15-2025.8.15、2025.8.15-2026.8.15 兩個周期地租降至600元/畝,還稱“會協調村委會,就算政府不同意,我們也只按600元/畝收,放心經營”。
值得注意的是,黃家廟村委會與海鴻公司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已由霍邱縣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522民初3984號民事判決:法院明確案涉灘涂地存在多次洪水等自然災害,據此酌減20%承包費,同時按實測面積核算費用,并駁回了解除合同的請求。這一判決既印證了種植戶遭遇洪水損失的客觀事實,也為其獲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地租減免承諾的合理性,提供了司法層面的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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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部分關聯種植戶向張國兵(心安)和吳師杰轉賬的截圖
抱著“能回本、能還上借款”的希望,20余名種植戶又按600元/畝標準,繳清了這兩個周期的地租,款項仍直接支付給張國兵、吳師杰。可全程未收到海鴻公司、銘眾農場或村委會出具的正式繳費憑證,也無從知曉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是否已將這筆錢轉交給村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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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矛盾集中爆發。張國兵先是重申第三年仍按600元/畝收租,隨后卻突然組織人員挖路、攔路,以“催收地租”為由阻礙種植戶經營;與此同時,黃家廟村村民因“僅拿到第一年200元/畝地租,2024、2025年地租未到賬”,也多次參與攔路、口頭威脅,種植戶有報警。看著地里成熟卻無法外運的草坪,想到每月要還的借款利息,不少種植戶急得夜不能寐,有的種植戶家里有老人要贍養、孩子要上學,借款催款電話天天響;有的因為經營停滯,連基本生活開支都成了問題,甚至要靠打零工勉強維持。更讓種植戶焦慮的是,一名種植戶向媒體透露,海鴻公司已以“未按1600元/畝繳租”為由對其提起訴訟,但截至發稿時,該種植戶尚未收到法院傳票。
“我們按約定繳了地租,借的錢還沒還上,為啥還要遭這罪?海鴻公司和銘眾農場到底有沒有把錢交給村委會?”這成了20余名種植戶日夜糾結的困惑,也成了壓在他們心頭的巨石,更是他們向媒體傾訴時反復提及的無奈。
信訪籌備:種植戶盼上級部門關注 協助厘清三大核心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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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種植戶集體簽名的反映材料
面對基層協調無果、損失持續擴大的現狀,余孝海、余韓冬、姜寶等20余名種植戶,揣著繳費記錄、溝通錄音、阻工現場視頻,還有一張張借款憑證,計劃通過合法信訪途徑向上級相關部門及領導反映情況,同時也希望通過媒體傳遞訴求,讓更多人關注他們的困境。他們不敢耽誤,生怕多停一天,就多一天的利息,多一分還不上錢的風險,只希望借助上級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媒體的關注與推動,推動以下核心問題的解決:
(一)厘清地租資金流向
種植戶懇請上級部門協助調取海鴻公司、銘眾農場與村委會的原始租賃協議、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向村委會繳納地租的記錄,比如銀行轉賬憑證、收據等,幫助查明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是否存在截留地租的行為,弄清2024、2025年地租未發放到村民手中的具體原因,畢竟種植戶繳的每一分錢,都可能連著一筆借款——這也是他們向媒體展示證據時重點強調的內容。
(二)推動村委會公示相關賬目
案涉土地租賃既關系村民地租收益,也影響種植戶能否盡快恢復經營、償還借款。種植戶懇請上級部門督促黃家廟村村委會限期公示與海鴻公司、銘眾農場的租賃協議全文,包括租金標準、支付周期、違約責任等內容,以及2023年至今的地租收支明細,讓村民與種植戶共同監督,化解“賬目不透明”引發的信任矛盾,為恢復經營掃清障礙。
(三)協助保障經營與回應訴訟疑問
種植戶懇請上級部門協調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依法制止海鴻公司、銘眾農場挖路攔路、張國兵言語恐嚇及村民阻工等影響經營的行為,打通草坪外運通道,因為只有草坪賣出去,種植戶才能有回款還借款;同時針對海鴻公司疑似起訴的情況,希望上級部門協助對接司法機關,為種植戶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引,也盼媒體能關注后續司法進展,避免種植戶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
法律解讀:村委會需公示賬目 二次轉包效力依合規性認定
(一)村委會公示地租賬目是法定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 “土地承包經營方案”“集體財務收支情況”“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其中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需每月公布,重大事項應隨時公布。
案涉土地租賃涉及村集體資源處置與村民直接收益,更關聯著20余名種植戶的借款還款大計,屬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大興村、雙磚井村、黃家廟村村委會有明確的法定義務公示相關信息,包括與海鴻公司、銘眾農場的租賃協議、地租收繳與發放明細等。若村委會拒不公示,村民與種植戶可向鄉鎮政府或縣級民政部門反映,上級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二)種植戶與海鴻公司、銘眾農場單簽協議的合法性
案涉土地為國有灘涂地,海鴻公司、銘眾農場與20余名種植戶單簽的承包協議效力,需結合“兩步程序”的合規性綜合判斷:
1、村委會出租國有灘涂地的合法性
國有灘涂地所有權歸國家,根據國有灘涂地管理相關規定,村委會需先獲得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水利部門的授權或批準,方可代為出租,且租賃用途需符合灘涂地規劃(如是否允許用于草坪種植)。若村委會未取得上述授權擅自出租,其與海鴻公司、銘眾農場的基礎租賃協議可能因“無權處分”或“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存在效力瑕疵。
2、海鴻公司、銘眾農場轉包的合法性
即便村委會出租程序合規,海鴻公司、銘眾農場將土地轉包給種植戶,仍需滿足兩個關鍵條件:一是事先取得村委會的書面同意,且原租賃協議中未明確禁止轉包;二是國有灘涂地的轉包行為需經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水利部門審核同意。只有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種植戶與海鴻公司、銘眾農場的轉包協議才可能具備合法效力;若未履行任一法定程序,協議效力均可能受到影響,而此類因海鴻公司、銘眾農場未完成審批義務導致的風險,不應由借錢投資的種植戶獨自承擔。
(三)種植戶向張國兵、吳師杰繳租的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張國兵、吳師杰分別作為海鴻公司、銘眾農場的授權代理人,種植戶向其繳納地租的行為,法律上視為已向海鴻公司及銘眾農場履行繳費義務。即便張國兵、吳師杰未將款項轉交海鴻公司、銘眾農場,也屬于二者的內部管理問題,與種植戶無關,種植戶已用借款足額繳租,海鴻公司及順綠農場無權要求重復繳費,更不能以此為由起訴。
種植戶的核心訴求:為解困境盼化解
結合自身借款投資的艱難處境與事件事實,余孝海、余韓冬、姜寶等20余名種植戶提出以下核心訴求,盼上級部門協調推動化解,也希望通過媒體讓這些訴求得到更多關注,幫他們渡過難關:
(一)限期公示關鍵信息
種植戶希望能督促黃家廟村村委會3日內公示與海鴻公司、順綠農場的租賃協議及 2023-2025年地租收支明細;同時要求海鴻公司、順綠農場提供向村委會繳費的憑證,若存在截留,需限期補繳并向村民兌付未發放的地租,從根源消除阻工矛盾。
(二)確認地租標準并拒不合理要求
種植戶已用借款按1200元/畝、600元/畝標準足額繳租,且與海鴻公司、銘眾農場代理人的承諾形成“口頭約定+實際履行”的有效合意,結合法院已認定的案涉土地自然災害事實,他們希望海鴻公司、銘眾農場能繼續按600元/畝標準履約,不得單方面提租或起訴要求按1600元/畝繳費,避免加重借款還款負擔。
(三)賠償經營損失以補虧空
海鴻公司、銘眾農場多次阻工導致種植戶停產、草坪滯銷,種植戶希望二者能依法賠償直接損失(如人工成本、草坪滯銷損耗)與間接損失(如借款利息、客戶流失損失),具體金額可由第三方評估核算,這些損失對靠借款經營的種植戶而言,每一分都是維系生計的“救命錢”。
(四)建立地租監管防再出問題
種植戶盼上級部門牽頭,設立鄉鎮政府或村委會代管的地租專用賬戶,后續種植戶繳納的地租優先用于兌付村民款項,從制度上避免地租截留問題,讓種植戶能安心恢復經營、盡快還清借款。
盼多方關注破局 幫借款種植戶走出絕境
20余名草坪種植戶的困境,遠不止經營停滯那么簡單。他們手里的借款憑證,記著每一筆要還的錢;地里滯銷的草坪,連著每一個家庭的生計。有的種植戶因為還不上利息,被親戚朋友追問;有的因為經營停擺,孩子的學費都要湊;有的看著辛苦種出的草坪積壓在地里無法外運銷售,夜里偷偷抹眼淚——這不僅是個體投資權益的受損,更是一個個家庭的生存難題,也折射出國有灘涂地承包流轉中的監管漏洞與信任危機。
目前,種植戶仍在焦急等待合理答復,他們向信訪部門遞訴求、向媒體講困境,并非尋求“額外照顧”,只是希望通過上級部門的監督與協調、媒體的關注與推動,讓地租流向曬在陽光下,讓二次轉包協議的效力能依據法定條件得到公正認定,讓生產經營的秩序盡快恢復。只有這樣,他們才能賣掉草坪、還上借款,讓生活回到正軌。期待相關部門能正視這份帶著無奈與期盼的訴求,也盼媒體持續關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推動糾紛從根源上化解,既守護種植戶的“救命錢”,也保障村民的合法收益,為當地農業生產營造更公平、更有溫度且可持續的發展環境。
來源:人民法律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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