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位村支書,帶著鄉親們種小米、拍視頻、搞直播,本是鄉村振興的暖心故事,結果視頻被小米公司法務投訴下架,理由是“關聯雷氏營銷”“丑化高管形象”。老支書對著鏡頭紅了眼:“放我們一馬行不行?”
這話聽著心酸,也讓人忍不住問一句:一個農民賣地里長了幾千年的“小米”,怎么就成了冒犯科技巨頭的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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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作為糧食,在中國有上千年歷史,是北方人家家戶戶的主食。而小米公司注冊的是電子產品商標,雖在食品類也有延伸,但《商標法》白紙黑字寫著:通用名稱不得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村民賣的是自家產的“金谷小米”,沒印Logo,沒蹭熱度,更不會讓人誤以為買了手機,這哪來的混淆?又何談侵權?
可現實是,一家市值千億的企業,動動手指投訴,就能讓一個村莊的增收希望瞬間歸零。這不是維權,是用法律當錘子,砸向最無力反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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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小米公司一邊高喊“和用戶交朋友”,一邊對基層勞動者揮起法務大棒;一邊在海外做公益樹立形象,一邊在國內封殺助農直播。這種割裂,不是雙標,是什么?
有人替小米辯解:“模仿雷軍發布會,就是蹭流量。”
可問題在于,基層推廣哪有那么多創意資源?一個村支書想在信息洪流中讓家鄉小米被看見,借用一點大眾熟悉的語言風格,本是無奈之舉。若真造成誤解,溝通引導即可,何必直接下架、斷人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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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其他企業,華為從不告賣“華為豆角”的菜販,格力也沒起訴過叫“格力大米”的農戶。真正的品牌自信,不是靠投訴立威,而是靠產品說話。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類“維權”正在寒了千萬助農者的心。
鄉村振興不是口號,需要無數人敢嘗試、敢發聲。如果連一句“尊貴的品鑒官”都要被定性為“丑化”,那以后誰還敢創新?誰還敢直播?難道農民只能蹲在田埂上,等城里人施舍訂單?
雷軍曾說自己是“理工男”“實在人”,微博曬加班、吃盒飯,營造親民形象。可當真正需要展現格局時,卻躲在法務團隊背后,任由基層勞動者被碾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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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上說著“感動人心”,行動上卻連一句“溝通解決”都不愿說,這算哪門子“厚道”?
當然,我們支持知識產權保護,但反對以保護之名行壟斷之實。“小米”二字,不該被一家公司私有化。國家知識產權局早已明確:商標權不能擠壓公共語義空間。農民用“小米”稱呼糧食,天經地義。
希望小米能聽見那句,“放我們一馬”的懇求。不是認輸,而是給善意留一條路,給鄉土留一口飯。
畢竟,你賣的是手機,他們賣的是命。別讓一個本該溫暖的故事,變成一出“大廠碾壓小民”的冷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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