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在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的技術支持與地方水利部門的協調推動下,棗林灣旅游度假區管理辦公室與揚州園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功簽訂了一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水生態產品補償協議。
根據協議,企業將連續三年每年出資30萬元,專項補償棗林灣在水質凈化與洪水調蓄方面長期提供的生態服務價值。
這標志著我國在生態保護補償市場化機制探索中,首次將目光聚焦于已建成并持續產生生態效益的“存量項目”,實現了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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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生態補償多集中于對新開發項目的約束,要求其“新增”生態責任。
而此次協議創新性地針對那些已運行多年、持續享受生態紅利的既有項目,通過市場化規則,為其長期依賴的“好山好水”確立補償機制,真正體現了“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
此次試點的核心,在于將以往“無形”的調節服務類水生態產品,轉化為“可量化、可交易”的生態資產,為《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的落地實施提供了寶貴的先行實踐經驗。
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綜合研究處處長夏朋指出,此次探索至少在精準選取產品、創新存量項目轉化路徑、科學構建補償標準體系等三方面取得了關鍵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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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寧鎮揚都市圈的“生態綠心”,棗林灣歷經十余年修復,生態效益日益凸顯。
此協議的簽訂,不僅是對其生態保護成果的鞏固,更是通過市場化手段,為區域生態優勢注入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關鍵一步。
簽約企業表示將探索“生態保護+產業發展”雙贏模式,管理方則承諾資金專款專用,確保長效管護。
【原文標題】全國首創!儀征創新探索水土保持生態補償新機制
來源: 儀征發布-揚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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