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結婚會顯著增加隱性遺傳病的發病風險,這是基于現代醫學研究得出的結論。
人體細胞中含有 23 對染色體,每對染色體上的基因一半來自父親,一半來自母親。
當父母血緣關系較近時,他們攜帶相同隱性致病基因的概率遠高于非近親個體。這些隱性基因在非近親結婚的情況下,往往被顯性正常基因掩蓋而不表現病癥;
但在近親結婚中,兩個相同隱性致病基因相遇的概率會大幅提升,導致隱性遺傳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白化病、苯丙酮尿癥的發病率顯著增加。
![]()
從生物學角度看,這種婚姻模式違背了基因多樣性的進化原則,不利于種群的健康繁衍。
正因如此,全球絕大多數國家都立法禁止近親結婚。我國《婚姻法》也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人是具有趨利避害的天性的,既然近親結婚危害很大,可是大家有沒有發現,古代人卻對此卻毫不避諱,甚至可以說是趨之若鶩。
翻開各種歷史,傳奇、小說等古代文獻,表哥娶表妹,表姐嫁表弟這般親上加親的之事,比比皆是。
為什么古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更令人費解的是,史料中關于古代近親結婚生出畸形兒的記載,似乎寥寥無幾?
其實仔細思考一下,就會發現原因很簡單。
![]()
古代中國是以家族為核心的社會結構,婚姻從來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聯盟。
對于皇室和王公貴族、高門大族而言,婚姻模式首先服務于政治、家族利益。
例如漢武帝劉徹迎娶姑母館陶公主之女陳阿嬌,正是通過姑表親聯姻獲得了館陶公主的政治支持,最終得以順利登上太子之位。
表哥表妹大多分屬母系和父系親屬,比如舅舅家的女兒、姑姑家的女兒,和這樣的親戚聯姻,能牢牢強化兩大家族的血緣與利益綁定,形成"聯絡有親,一損俱損,一榮皆榮" 的關系網絡。
例如紅樓中“賈史王薛”相互聯姻,你家的女兒嫁我家的公子,我家的表妹配你家的表哥,通過這種方式鞏固家族勢力,保持財富不外流、勢力不分散,這在當時是再常見不過的操作。
普通百姓的表親結婚多出于現實考慮。古代交通不便、社交范圍有限,人們的生活圈子往往局限于宗族內部。
選擇表親結婚,一方面是 "知根知底",可以減少婚姻風險;另一方面也能加強家族間的互助合作,形成 "抱團取暖" 的生存模式。
![]()
在傳統農耕社會,這種基于血緣的互助關系對家庭和家族的生存至關重要。
還有就是古代社會缺乏現代遺傳學知識,人們不僅意識不到近親結婚的危害,反而認為“血脈相近”的婚姻更加“純粹”、更加“可靠”。
因此姑表親、姨表親等母系親屬間的婚姻被普遍視為 "親上加親" 的美事。
至于歷史記載中表兄妹婚姻后代畸形兒少見的現象,不是“很少生出”,而是很少被關注,不值得記載。
人們往往只關注那些健康長大的孩子,而忽略了早夭或有缺陷的子女。這種“幸存者偏差”造成了“近親結婚也能生出健康后代”的錯覺。
古代史料主要關注政治、經濟、軍事等重大事件,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根本難以進入史官視野,一些家庭的生育情況就更不值得大書特書了。
畢竟古代醫療資源、生存環境都比現代惡劣,產婦難產、嬰兒夭折率實在是太高了,誰還會去關注是不是畸形兒這個數據。
![]()
你看清代皇室 195 個子女中,不到 10 歲夭折的就有 68 個,夭折率高達 35%。這其中,相當一部分早夭兒童可能就是近親結婚的受害者。
再說了,對于畸形兒的出生,家族往往視為“家丑”、"不祥之兆",是家族的恥辱。
家族往往會選擇私下處理,采取溺嬰、遺棄等方式處理。即便是“夭折”,往往被簡單地歸因于 "體弱"" 驚風 " 等模糊概念。
官方史書和家族譜牒也絕不會記載這類 "有損顏面" 的事情,造成了 "畸形兒少" 的歷史假象。還有我覺的很重要的一點,便是你認為“表哥表妹”是近親,但是實際血緣,可能沒那么近。
因為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很多“表哥、表妹”可能是父親的妾室所生(同父異母)。
舉個例子,《知否》盛家子女不論嫡出庶出,都要稱正室王氏為“母親”。但墨蘭就和王若甫娘家的子侄沒有血緣呀,但叫法上還是表哥表妹相稱。如此”親上加親“遺傳風險自然大幅降低。
![]()
最后留一個問題給大家思考:在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如果有一對真心相愛的表兄妹,在不生育的前提下,是否應該被允許結婚?
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見解。
圖片來源網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