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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海市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啟動以來,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稱浦東法院)堅決貫徹落實專項整治目標要求,聚焦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等問題,以司法之力重拳打擊醫保詐騙違法犯罪行為,取得顯著成效,彰顯了法院守護醫保基金安全的堅定決心。
AN LI
案例直擊
“收藥——賣藥”一條龍
涉案金額860余萬元
2020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間,被告人王某以收購老年參保人使用醫保卡在醫院虛開的藥品,或直接使用他人醫保卡至醫院虛開藥品的方式,大肆騙取國家醫保統籌基金。被告人陳某受王某雇傭,參與藥品收購、打包快遞等工作;被告人彎某明知涉案藥品來歷不明,仍多次低價收購并轉售牟利。經審計,王某共計騙取醫保統籌基金860余萬元,陳某參與騙取40萬余元,從彎某處扣押的未銷售藥品價值15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最終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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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貪圖小利
出借醫保卡觸犯刑律
2020年3月至2024年3月,年逾六旬的許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將本人及其丈夫醫保卡提供給王某(上述案例主犯),王某再多次至醫療機構,虛構病情配取藥品,并將相關藥品低價出售,騙取國家醫保基金。經審計,許某及其丈夫的醫保卡虛開藥品的醫保結算費用達56萬余元。經法院審理,綜合考慮許某的量刑情節及退贓退賠情況,以許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以上案例的背后,是一條環環相扣的“供卡、收藥、銷贓”醫保騙保黑色產業鏈條,王某作為職業“藥販子”,組織收藥銷贓,而許某這樣的參保人則成為其獲取藥品的來源,虛開的藥品通過層層倒賣,將“救命藥”變成了“牟利工具”,造成了國家醫保基金的大量流失。
CHENG XIAO
成效顯著
審理相關案件23件
追贓挽損128萬余元
專項整治期間,浦東法院始終保持對醫保詐騙犯罪的高壓打擊態勢,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原則,確保醫保詐騙案件不拔高、不降格。2022年至今,浦東法院共審理醫保詐騙案件23件共計42人,涉案金額從1.3萬元至915余萬元不等,依法判決被告人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一千元至二十五萬元不等的刑罰,已判決案件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且公訴機關亦未抗訴,案件現已生效。
追贓挽損是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關鍵環節。浦東法院將追贓挽損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通過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加大執行力度,實現應追盡追、應退盡退。截至目前,已成功追回醫保基金損失128萬余元,有效挽回國家財產損失,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
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浦東法院深入分析案件特點,梳理案件處理難點,進一步明確了下階段工作重點:一是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公、檢、法、衛等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就相關案件證據、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交流,信息共享,形成更為穩定的溝通協調機制;二是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助力醫保部門建立預警模型,精準識別異常就醫、重復開藥等可疑行為;三是通過發布典型案例、開展以案釋法等活動,向社會公眾普及醫保詐騙的法律后果,尤其提醒老年群體注意“借卡賺外快”“幫忙開藥有提成”等行為的違法性質,夯實全民防詐防線。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浦東法院將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固化經驗做法,完善長效機制,持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醫保基金安全構筑司法屏障。
線索提供丨刑事審判庭
本文作者丨陳潔
本版攝影丨金偉銘
責任編輯丨陳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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