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當事人C某在赴澳過關時因涉嫌境外電信詐騙被異地警方帶走并羈押,家屬緊急求助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團隊迅速介入,在當事人隨時可能被移送外省的緊急情況下,通過高效會見、跨省精準溝通,協助辦案機關查明C某確屬錯誤抓捕,最終使其獲釋,圓滿化解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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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屬緊急求助,案情晦暗不明
2025年11月,C某的家屬(愛人)來到律所尋求幫助,說自己的愛人C某在兩天前的下午,自己全家一起從澳門拱北海關準備到澳門旅游時,C某在海關被民警攔下,之后再也聯系不上,派出所民警聯系過家屬,說C某涉嫌境外電信詐騙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辦機關也并非Z市公安機關而是F省F市公安機關,除此之外,關于為何涉嫌電信詐騙、涉案金額多少、具體案件涉及哪個國家的電信詐騙團伙等細節,家屬一無所知。
二、團隊迅速介入,安排會見
之后家屬聯系到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團隊律師第一時間查詢得知C某已經被羈押于Z市某看守所。由于負責偵辦的機關并非Z市公安機關,C某在Z市僅處于臨時羈押狀態,隨時可能被移送至F省F市。鑒于事態緊迫,團隊律師迅速趕赴Z市,展開緊急會見。
在會見過程中,團隊律師首先對C某進行了安撫。由于C某是首次遭遇此類事件,之前從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加之在執法辦案中心所經歷的一些待遇,C某的情緒已幾近崩潰。因此,在初次會見中,除了詳細了解案情外,團隊律師還對C某進行了必要的心理疏導。
三、初判系錯誤抓捕,旋即與辦案機關跨省溝通
在案情方面,團隊律師得知,C某從未出境,也未曾將銀行卡、手機卡等綁定個人信息的賬號借與他人。經過與C某反復核實,憑借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多年的刑事辯護經驗,團隊斷定C某系被錯誤抓捕、錯誤羈押。隨即,團隊開始與F省F市方面的公安機關進行溝通。由于C某還未被轉送至F省F市,所以F省F市公安機關不肯提前對C某做筆錄進行訊問。經過多次協商,團隊成功爭取到在C某被送往F省后、辦理看守所入所手續之前,與主辦民警進行一次面談的機會。
四、團隊律師親赴F省,高效與辦案機關對接,解救當事人
在C某被海關帶走后的第四天,團隊從Z市看守所查詢得知,F省當地公安機關已經派人來到看守所,在早上為C某辦理了出所手續,準備帶C某前往F省。團隊律師迅速響應前往F省F市對C某進行“緊急救援”。
到達F省F市后,團隊律師第一時間約見主辦民警,得知該案本身確實是涉及人員眾多,涉案人員橫跨多個省市的要案,但是C某肯定是無辜的。辦案機關充分聽取團隊意見并且對C某現場進行訊問后也核實,的確屬于錯誤抓捕,隨后將C某釋放,并開具一份情況說明以證明C某確屬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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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C某攜家屬第一時間到律所贈送錦旗,感謝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的幫助和付出。相信C某經此一劫,今后也會更加珍惜家人、更加熱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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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成功辦結,充分說明在當事人剛被采取強制措施時,刑事律師必須建立一套明確、高效、及時的響應機制:包括且不限于第一時間了解案情,與辦案機關高效對接,穩定當事人及家屬情緒,制定辯護策略,尤其在當事人處于異地羈押或隨時可能移送的緊迫情形下,更須爭分奪秒,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深耕刑事辯護多年,在此類緊急應對中展現出卓越的專業素養與協調能力,始終以快速響應、精準判斷、有效溝通的專業實力,為當事人筑起最及時的法律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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