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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商家時女士的遭遇最近炸了社交網絡:一個叫劉某的買家,用6個賬號在她店里瘋狂下單,半年內居然“僅退款”了225個包裹,直接卷走5.4萬多元。
更諷刺的是,這位靠“薅商家羊毛”斂財的劉某,還在網上擺拍奢侈品、發“搬一袋子一袋子人民幣”的朋友圈,把自己包裝成光鮮的“富婆”。
直到12月8日劉某歸案、派出所正式立案,這起離譜的案件才暫時畫上逗號。但順著這起案子往深扒就會發現,劉某的瘋狂操作絕非個例,它背后藏著電商行業發展到今天的多重病灶。
要理解這事兒的來龍去脈,得先搞清楚它誕生的特殊背景——“僅退款”規則從“消費者保護傘”到“惡意薅羊毛工具”的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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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拼多多最先推出“僅退款”模式,初衷是解決生鮮等品類“到貨壞了說不清”的痛點,后來因為能顯著提升用戶信任度,被淘寶、抖音、京東等五大平臺跟風效仿,成了行業標配。
這個規則的核心邏輯是“傾斜保護消費者”:只要消費者說商品有問題,平臺能繞過商家直接退款,甚至允許“不退貨只退款”,本意是倒逼劣質商家出局。
但這套機制很快被鉆了空子。2025年市場監管總局約談平臺前,不少平臺的“僅退款”幾乎是“半自動操作”:消費者申請后48小時商家不回應就自動通過,有些平臺還根據“商家好評率”搞“一刀切”,好評率低于70%直接默認支持僅退款。
這種“重消費者、輕商家”的傾向,加上平臺審核主要依賴線上信息,很難核實實際情況,給了別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機。劉某正是踩準了這個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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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專挑快遞未簽收時申請“攔截退款”,再把低價商品和面單換給貴價商品,用“貍貓換太子”的套路蒙混過關,而平臺往往只看“申請理由”就直接打款。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惡意退款”正在形成產業鏈化的苗頭。時女士曝光后,不少商家私信她“同遭毒手”,核對地址發現都是劉某所為,說明劉某的目標絕非單一商家。
在一些隱秘的網絡社群里,甚至有人專門分享“僅退款秘籍”。教你怎么偽造商品瑕疵照片、怎么用多個賬號規避平臺監測、怎么利用“首單保護”“信譽免審”等規則白拿商品。
劉某用6個賬號作案,正是這套“避坑指南”的典型操作,而她在網上立“富婆人設”,說不定也是為了掩蓋自己的非法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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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個薅法兒,心不痛嗎】
深究劉某敢如此囂張的原因,本質是“低成本高回報”的利益誘惑撞上了“規則漏洞+監管滯后”的真空地帶,從利益驅動來看,這生意簡直是“一本萬利”!
劉某每次下單從十幾元到幾百上千元不等,退款成功就能白得商品,轉手在二手平臺賣掉就是純利潤。時女士損失的5.4萬元,對普通打工人是大半年工資,對劉某卻是“搬人民幣”的快錢,這種誘惑足以讓她鋌而走險。
規則漏洞則給她的操作開了“綠燈”。一方面是平臺的“審核惰性”,早期為了搶占用戶,不少平臺把“退款速度”當核心競爭力,故意簡化審核流程,對“多賬號頻繁退款”這種明顯異常的交易缺乏預警機制。
另一方面是商家的“維權困境”:單個包裹金額不大,商家維權要耗大量時間舉證,就算贏了也只是追回單筆損失,很多中小商家嫌麻煩干脆認栽,這反而助長了惡意買家的囂張氣焰。時女士要是沒較真收集證據報警,恐怕也只能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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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關鍵原因是“違法成本模糊”的過去式。此前很多人覺得“僅退款”最多是民事糾紛,大不了退錢了事,這種認知讓惡意買家有恃無恐。
就像北京朝陽法院審理過的一起案子里,胡某“買真退假”騙了227萬,一開始也有人覺得該走民事途徑,直到法院以詐騙罪判了11年,才讓人看清這種行為的刑事風險。劉某敢連續作案半年,恐怕也低估了法律的懲戒力度,直到轉賬5萬求和解被拒、最終歸案,才明白“白拿商品”不是小事。
這起案件像一顆石子投入湖面,激起的漣漪早已超出“商家與買家的糾紛”范疇,對消費者、商家、平臺三方都造成了深遠影響。
對廣大誠信消費者來說,最大的傷害是“規則信任崩塌”。原本“僅退款”是保護消費者的利器,比如買到假貨、殘次品時能快速維權,但劉某們的操作把這規則搞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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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少商家被薅怕了,要么在商品詳情頁加一堆“退款必驗”條款,要么干脆對“新賬號”“多件下單”的正常消費者提高警惕,反而讓普通買家的購物體驗打了折扣。
對中小商家而言,這簡直是“雪上加霜”的生存打擊。電商行業本就競爭激烈,中小商家利潤微薄,5萬多元的損失可能是小半年的凈利潤。
更要命的是“連鎖反應”:惡意退款會拉低店鋪好評率,導致平臺流量傾斜減少,甚至觸發更多處罰機制。
有商家吐槽,現在每天一半精力不是選品運營,而是盯著后臺看有沒有“可疑訂單”,生怕又遇上“劉某第二”。這種內耗嚴重擠壓了誠信商家的生存空間,甚至可能逼得一些人不得不“以次充好”彌補損失,形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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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電商平臺來說,這起案件直接敲響了“規則重構”的警鐘。過去平臺靠“僅退款”拉用戶、搶市場,卻把矛盾轉嫁給了商家,現在終于嘗到了苦果。
2025年市場監管總局約談后,各大平臺已經開始全面取消“僅退款”,改成“商家自主處理退款申請”“平臺非必要不介入”。
劉某歸案的消息傳開后,不少平臺緊急升級了風控系統:對“多賬號關聯”“高頻退款”“地址異常”的訂單自動觸發人工審核,還上線了“商家防騙工具箱”,允許上傳惡意買家黑名單。這看似是“糾偏”,實則是平臺為過去的“粗放式發展”買單。
更長遠的影響在于,它推動了“惡意退款”的法律界定走向清晰。此前這類行為常陷入“民事欺詐還是刑事詐騙”的爭議,而劉某案和胡某案形成了鮮明判例!
只要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目的,通過虛假手段騙取財物,金額達到3萬元以上就構成“詐騙罪”中的“數額巨大”,可判3到10年有期徒刑。這種明確的法律信號,能有效震懾那些想靠“薅羊毛”發財的人,讓他們明白白拿商品可不是小聰明,而是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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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失衡,其實長久不了的】
現在回頭看,劉某用225個包裹搭建的“富婆夢”,終究是一戳就破的泡沫。她的落網不僅是一個人的結局,更是電商行業從“流量至上”轉向“規則公平”的縮影。
對消費者來說,要明白“維權”和“騙財”的邊界;對商家來說,要學會用證據保護自己;對平臺來說,更要清楚傾斜保護不能變成縱容作惡。
只有三方守住誠信底線,電商生態里的“羊毛”才不會被薅禿,真正的“富婆”也才能靠正經生意站得穩。畢竟,靠騙來的光鮮,從來都長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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