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初秋都是北方蚊蟲活躍時期,加上今年部分地區出現基孔肯雅熱疫情,防蚊驅蚊產品受到頗多關注。今年8月,新京報對市售防蚊驅蚊產品進行調查,發現多款產品雖打著“驅蚊、防蚊”的旗號,實際上并沒有這類產品所要求的“三證”(農藥登記證號、產品標準號以及農藥生產許可證號,以下簡稱“三證”)。
時隔數月,記者再次回訪發現,
部分產品已經下架,銳舞、潤本相關產品在網售鏈接宣傳中雖不再暗示驅蚊功效,但客服仍表示產品有驅蚊效果,LOOBI樂比、swekp等品牌在不具備“三證”的情況下,仍暗示旗下產品具備防蚊驅蚊功效
網店客服仍稱“具備防蚊驅蚊功效”
據農業農村部2021年9月發布的《關于防蚊驅蚊類產品認定的意見》,如果產品的標簽、說明書標明該產品具有防蚊驅蚊功能,無論其有效成分是化學成分還是植物源性成分,該產品都屬于農藥范疇,依法應當按農藥進行管理。按照《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的規定,農藥標簽應當標注農藥登記證號、產品標準號以及農藥生產許可證號等(“三證”)。
新京報此前報道提及,多款產品在不具備“三證”的情況下宣稱或暗示防蚊驅蚊功能。記者回訪發現,部分產品已經下架。某電商平臺德敏舒旗艦店一款名為德敏舒嬰兒香茅防護噴霧的產品,此前在銷售鏈接中提及“遠離蚊叮 出游常備”“清爽一夏 無懼蚊蟲”等內容,暗示該產品具有驅蚊功效,然而該產品并無“三證”。12月9日,新京報記者回訪發現,在上述網店以“驅蚊”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已無法搜索到這款防護噴霧。
記者此前報道發現,有部分未取得“三證”的產品以“嗡”代指蚊子,用“防嗡”說法暗示驅蚊功能,如“銳舞元氣手環mini”宣稱“純植物防嗡不含避蚊胺,無毒無刺激孕嬰放心用”。記者回訪發現,目前銳舞旗艦店在售的“銳舞元氣手環mini”相關宣傳用語已經進行規范,“防嗡”等內容已經刪除,僅稱其為“戶外隨身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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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本旗艦店客服在回答記者咨詢時,給出了“可以驅蚊”的答復。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店鋪的客服仍然肯定了該產品的驅蚊功效。記者向客服咨詢該產品“是驅蚊用的嗎”時,客服則回復表示,“可以用的”。潤本旗艦店的客服在此前的報道中就曾向記者隱晦地表示,潤本叮叮植物精油貼是通過氣味減少,趕走嗡嗡的煩擾聲。12月9日,記者再度向該店鋪客服咨詢上述產品是否可以驅蚊,得到了客服“可以驅蚊”的肯定答復。
部分無證“驅蚊產品”仍在售
記者回訪發現,此前報道中提到的不具備“三證”的部分產品,現在仍以“驅蚊”為噱頭進行宣傳。今年8月20日,記者曾在12315平臺反饋樂比叮防護噴霧未取得農藥登記證卻宣稱驅蚊功效的問題,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黃埔區聯合所今年9月30日告知記者,“經核實,已責令被舉報人改正,被舉報人已改正。本局決定不予立案。”
12月9日,記者發現,某電商平臺LOOBI樂比旗艦店銷售的樂比叮防護噴霧仍被當作驅蚊產品銷售,在其網售鏈接中,仍有“防叮”“驅避率100%”等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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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電商平臺LOOBI樂比旗艦店截圖。
除了不具備“三證”卻宣稱驅蚊功效這一行為,其宣稱的驅蚊率也涉嫌違規。此前報道中涉及的swekp植物精油爆珠貼目前仍有“13米有效防叮”“360°防叮”“一蚊不剩”等暗示驅蚊防蚊的表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農藥廣告不得含有說明有效率的內容。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曾發布提示,防蚊驅蚊產品廣告中不得含有“說明有效率”的內容,如“驅蚊率100%”,此類承諾缺乏科學依據,易引發誤導。
消費提醒
購買驅蚊產品需認準“三證”
多地市場監管局曾發文提醒,購買驅蚊產品需認準“三證”。中國日用雜品工業協會衛生殺蟲用品分會相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也建議,選購驅蚊產品時要仔細,產品包裝要完整,標簽或使用說明書應書寫規范、印刷清晰、內容完整易懂。
產品標簽上要標明“三證”。有“三證”,表明產品是經過國家主管部門按照法規,進行過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并給予登記的合法產品。不購買無“三證”或“三證”不全的產品,有疑問時可登錄中國農藥信息網查詢產品。
記者/劉旭
編輯/張秀蘭
校對/盧茜
運營編輯/樊一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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