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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系列違規操作,這家昔日的高新技術企業股票簡稱即將變更為“ST惠倫”。
2025年12月9日晚間,廣東惠倫晶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確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已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歷時八個月的調查,揭開了該公司從2020年至2022年間,一條“資金占用—造假掩蓋—持續違規”的完整違法鏈條。
根據監管決定,公司股票將于12月10日停牌一天,12月11日復牌后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將變更為“ST惠倫”。
調查與處罰
監管調查始于2025年4月,當時公司及實控人趙積清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
經過調查,廣東證監局查明了三項核心違法事實。監管綜合考量了當事人配合調查、占用資金已歸還、主動供述未掌握事實等情節后,依據《證券法》作出處罰決定。
具體處罰包括:對惠倫晶體責令改正、警告并罰款300萬元;對實控人趙積清警告并罰款400萬元;對其他四名時任高管分別處以6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的罰款,罰款金額合計達1140萬元。
違法行為的起點可追溯至2020年。惠倫晶體以采購設備材料、預付工程款等名義,向東莞、蘇州等地的7家公司支付款項,資金最終通過層層劃轉,流入了控股股東新疆惠倫及實控人趙積清的關聯方賬戶,用于歸還股權質押款及個人借款。
經核查,2020年這筆資金占用累計發生額達2833萬元,期末余額2663萬元,占公司當期披露凈資產的5.12%。
根據證券法及信息披露準則,此類重大關聯方資金往來必須在年報中披露,但惠倫晶體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對此只字未提,構成重大遺漏。
為掩蓋上述資金占用痕跡,惠倫晶體在2021年至2022年實施了系統性財務造假。
一方面,公司向供應商支付款項后,在賬面虛構原材料、固定資產等資產,再通過結轉成本和攤銷費用的方式虛增成本費用,兩年分別虛增863.9萬元和2395.5萬元,相應虛減了當期利潤總額。
另一方面,公司通過簽訂虛假訂單、虛構發貨單據、對未提貨產品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收。2021年虛增營收2549萬元,2022年虛增幅度擴大至6233萬元,占當期披露營收的比例從3.89%飆升至15.79%。
監管核算顯示,2021年公司虛增利潤總額844.6萬元,占披露利潤的6.13%;2022年則形成虛減利潤140.9萬元的反差,占比0.91%。
戴上ST的帽子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監管明確指出,公司雖存在多項違規,但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僅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根據安排,公司股票自12月10日開市起停牌1天,并將于12月11日開市起復牌。復牌后,公司股票簡稱將由“惠倫晶體”變更為“ST惠倫”。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創業板公司,其股票日漲跌幅限制仍保持20%的標準,區別于主板ST股5%的限制。
公開資料顯示,惠倫晶體成立于2002年6月,于2015年5月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是一家專注于石英晶體元器件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然而,近年來公司業績持續承壓。財務數據顯示,公司已連續多年虧損,2022年至2024年歸母凈利潤均為負值。
2025年業績仍未改善,三季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收4.22億元,歸母凈虧損7611.94萬元,銷售凈利率為-18.03%。
在業績持續承壓的背景下,實控人趙積清曾于2023年兩度籌劃公司控制權轉讓,均未成功,2024年8月籌劃的5%股份轉讓至今仍未完成過戶。
此次處罰及“戴帽”事件,無疑給這家本就身處困境的企業帶來了新的不確定性。
公告顯示,截至2025年3月,關聯方已歸還上述占用資金及利息。
監管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明確,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最終處罰結果將以廣東證監局出具的正式行政處罰決定為準。
12月9日收盤,惠倫晶體股價報11.33元/股,上漲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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