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吹出306mg/100ml!
撞車后,民警一查
還是無證!二次酒駕?!
上回處罰沒學會
這回直接換回5個月拘役

9月6日,來賓市武宣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該縣武政路路口處,一輛白色小客車與一輛小型面包車發生碰撞,致兩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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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來賓市武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只見一輛白色小客車和一輛小型面包車停在道路上,面包車右側受損,小客車車身左前側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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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場勘查過程中,民警發現小客車駕駛人劉某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氣,經現場檢測,劉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06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民警“喝了那么多酒為什么還要開車?”的詢問,劉某交代道:“朋友喝多了想要回家,我就想著送他回去,沒想到會發生事故……”民警進一步核查發現,劉某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更令人震驚的是,早在2024年11月,劉某就曾因醉駕、無證駕駛被交管部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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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mg/100ml的酒精含量已嚴重影響判斷力和操控力,醉酒駕駛本就危險!”民警當場教育劉某,“你上次就因醉駕、無證駕駛被罰,此次仍不改,簡直是漠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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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核實,劉某醉酒后駕駛小客車沿武宣縣城東路由東往西行駛,當車輛行駛至武政路路口右轉彎時,未按規定讓直行車輛先行,與沿武政路由南往北行駛的梁某駕駛的小型面包車發生碰撞。且劉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且違反讓行規定,其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12月3日,劉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被武宣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飲酒后不能駕駛機動車
因為酒精嚴重影響著
駕駛人的駕駛能力
嚴重威脅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 飲酒后,人容易反應遲緩,如果車速為60km/h,反應慢1秒,車輛已經跑出16.67米。
? 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腳觸覺能力,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 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車距和車速。
交警提示
酒駕醉駕是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無證駕駛更是漠視交通規則
與公共安全的危險行為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做到持證駕駛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共同守護道路交通安全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來賓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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