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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娃哈哈集團家族事務出現新的法律進展。
宗馥莉目前已就一起涉及其在香港匯豐銀行賬戶內約18億美元資產的遺產相關案件,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交申請,尋求許可對先前兩項法庭判令進行上訴。
根據可查閱的法庭文件,宗馥莉請求法院撤銷此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頒布的資產保全令(即禁止處置資產令)及資產披露令,并尋求駁回相關原訴傳票。該法律糾紛涉及宗馥莉與其三位兄弟姐妹之間的遺產安排。
在今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應相關方申請,發出臨時禁止令,限制宗馥莉處理上述匯豐賬戶內的資產,并要求其提供該賬戶的交易詳情。宗馥莉方面隨即提出上訴,但該上訴已于9月被原訟法庭駁回。
此次是向更高一級的上訴法庭提出新的許可申請。
在提交的法律文件中,宗馥莉的律師團隊提出了多項上訴理由,核心觀點認為提起訴訟的兄弟姐妹一方未能充分證明其對爭議賬戶資產擁有明確的所有權權益,同時也指出資產不存在流失的實質風險,并認為原審法官未對原告方在賬戶中的具體權益作出清晰認定。
據悉,與此案相關的法律費用聆訊定于12月23日舉行,案件后續進展有待司法程序的進一步推進。
1.秘密金庫的保衛戰
其實不難理解,設身處地想一下,如果你家中有一筆巨額財富,放在一個結構極其復雜的保險柜里,這個柜子有多個鑰匙孔,分別由不同的家人保管,但誰都不完全清楚里面到底裝了什么,更不清楚誰才是這些財富真正的主人。
現在,柜子突然被法院貼上了封條,保管著其中一把鑰匙的你,憤怒地聲稱:“他們連里面是什么都說不清,憑什么封我的柜子?而且,這柜子固若金湯,根本不存在被盜的風險!”
如此,你難道不會去考慮訴諸于法律嗎?
這正是宗馥莉在香港最高法院上訴的邏輯。
她提出的兩個觀點,“他們缺乏強有力的所有權”和“不存在流失風險”,就是此例。
為什么原告“缺乏強有力的所有權”會成為如此有力的反擊武器?
這背后隱藏著一個在中國超級富豪中極為普遍,卻鮮少公開討論的操作:離岸資產架構。
按我臆測,那18億美元,極有可能并不簡單地在宗慶后或任何一個子女的個人銀行賬戶里。它更可能被編織進一張由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公司、開曼群島基金、香港信托計劃組成的、精巧而隱秘的網中。
創始人設立這些架構,初衷往往是美好的:隔離企業經營風險、進行稅務規劃、確保財富的跨代傳承。在這些架構下,法律上的“所有權”可能屬于一個遙遠的離岸實體,而家族成員僅僅是這個實體的“受益人”或“保護人”。
但當糾紛發生時,那些拿著“受益人”身份文件的兄弟姐妹,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向香港法庭主張“這是我的錢”?宗馥莉的律師正是抓住了這個命門。
如果這筆錢在法律上屬于一個獨立的家族信托或控股公司,那么任何個人,包括宗馥莉在內,都無權單獨處置。
在跨境金融的世界里,當資產被層層法律實體包裹后,“屬于誰”這個問題,答案可能變得驚人的模糊。
接著是第二日點,即所謂流失風險。法院發出凍結令,前提之一是必須確信資產有被轉移或揮霍的“真實風險”。
宗馥莉方面對此斷然否認,這同樣耐人尋味。
如果這筆錢真的被妥善安置在一個設計良好的家族信托中,那么提取它絕非易事。信托契約通常會設定嚴格的分配條件——比如子女年滿多少歲、完成學業、創業或結婚時,才能動用本金或收益。
甚至會有獨立受托人嚴格把關,防止任何受益人(包括看似掌權的宗馥莉)隨意挪用。
在這種情況下,“資產流失”的風險確實可能被夸大。
但香港高等法院的法官依然簽發了凍結令。
那么,我們可以合理猜測,原告方一定向法庭呈現了某些令人不安的證據,或許是不尋常的資金調動申請記錄,或許是令人擔憂的資產轉移傳聞。
這些證據讓法官相信,那個看似堅固的“保險柜”,其內部鎖具可能正在被悄悄撬動。
這一裁決本身,就已宣告了這個家族內部“共同守護財富”的默契已然破產,控制權之戰已經從密室里的爭吵,升級到了法庭上的刀光劍影。
2.香港,是安全屋還是角斗場?
只是,這場官司為何偏偏在香港打響?
對于中國內地富豪家族而言,香港一直扮演著一個矛盾的雙重角色,它既是財富的“終極安全屋”,也是繼承戰爭的“首選角斗場”。
過去幾十年,無數內地企業家通過在香港設立家族信托、購買大額保單、開設私人銀行賬戶,將自己的部分資產進行“國際化”配置。
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利用香港普通法體系對私有產權的嚴密保護,規避單一司法管轄區的政策風險,并借助成熟的金融工具進行復雜的稅務與傳承規劃。匯豐銀行這樣的機構,正是保管這些“國際化”財富的超級管家。
因此,當宗家的財富故事出現裂痕時,戰場自然延伸到了這個財富的存放地。
還有一個原因,便是香港的法律,為這些“富人”們,提供了威力驚人的“核武器”。這里所說的“核武器”,就是本案中出現的資產凍結令(Mareva Injunction)和資產披露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
這兩項法律工具之高效凌厲,堪稱全球之冠。
凍結令,可以在訴訟結果尚未明朗前,就禁止對方轉移或處置資產,防止其“人間蒸發”。而披露令,甚至可以強制銀行等第三方機構,交出對手方的詳細賬戶交易流水,讓資金動向一覽無余。
關鍵在于,只要資產存在于香港,或通過香港的金融機構(如匯豐銀行)控制,香港法院就有權發出這樣的命令,其效力甚至可以通過國際協議延伸到其他普通法地區。
這使得香港成為了家族斗爭中的“戰略高地”。
誰先在這里搶得法律先手,誰就能瞬間扭轉局勢——凍結令一下,對方立刻動彈不得;披露令一出,對手的財務秘密便可能暴露于光天化日。
宗馥莉的兄弟姐妹選擇在香港發難,正是看中了這把“尚方寶劍”的威力。
而宗馥莉奮力要在香港的最高法院挑戰這些命令,則是深知,一旦此門失守,她在全球其他地方的資產也可能面臨連鎖凍結的風險。
盡管內地法院對遺產繼承糾紛擁有明確的管轄權,但對于已經通過合法渠道轉移至離岸架構、存放在香港或更遙遠司法轄區的資產,內地判決的執行往往困難重重。
香港作為一個獨立的司法區域,并不自動承認和執行內地的民事判決(盡管有相關安排,但程序復雜且有例外)。那對于爭奪離岸資產的家族成員來說,在香港開辟“第二戰場”,不僅必要,甚至是決定性的。
這里判決的秤砣,往往比內地的判決書更有分量。
3.帝國傳承的詛咒
從回到娃哈哈這個企業本身,我覺得實在是一大悲哀。
這個中國商業史上的傳奇名字,其傳承困局堪稱中國第一代民營家族企業的經典縮影。從宗慶后先生事必躬親的“一人帝國”,到二代登臺、多人博弈的“共和時代”,其轉型之痛,痛徹骨髓。
許多像娃哈哈這樣的企業,為了上市、融資、規避風險,股權結構早已變得如同迷宮。
離岸控股公司控股境內運營實體是標準操作,但創始人往往出于掌控一切的習慣,或是對子女能力的差異化判斷,并未將股權與最終受益權清晰、透明地分配給家族成員。
這些安排可能存在于只有創始人自己清楚的“抽屜協議”、口頭承諾或意圖中。
一旦掌舵人突然離場,迷霧頓時變成雷區,每個人都憑著自己的記憶和理解去爭奪那份“應得”的遺產,沖突一觸即發。
而設立家族信托,本是未雨綢繆的最高智慧,旨在避免今天的紛爭。
但拙劣的信托設計比沒有信托更糟糕。
如果信托條款模糊,比如“保護人”(通常由家族掌門人擔任)權力過大且繼承機制不明,或者受益人的范圍、分配條件語焉不詳,那么信托本身就會成為爭斗的焦點。
本案中,如果18億美元正在某個信托之中,那么訴訟很可能圍繞著“誰是真正的受益人”、“保護人權力是否被濫用”、“信托條款該如何解釋”展開。
本是定紛止爭的工具,反而成了紛爭的源泉。
各種最為直接的原因,便是哇哈哈的經營權與所有權被割裂了。
宗馥莉已執掌娃哈哈的經營大權,是公認的接班人,但企業的經營權,并不等同于家族金融資產的所有權。她可能統領著十萬員工,決定著產品的方向,卻無法自由動用家族存放在香港的18億美元。
而那些不參與經營的兄弟姐妹,卻可能牢牢握有這些金融資產的受益份額。
這種“干活的無錢,有錢的不干活”的局面,是亞洲家族企業最典型的矛盾,它滋生不滿,瓦解信任,讓企業經營與家族和諧同時陷入泥潭。
可能很多人頗感費解,宗馥莉在高等法院敗訴后,為何還要繼續向香港終審法院上訴?
我認為其目的有三。
其一,拖延。司法程序,尤其是終審程序,耗時漫長,在此期間,凍結令雖然有效,資產被凍結,但也意味著誰都無法將其分走或處置。
這段法律意義上的“靜止期”,成為了庭外和解談判最寶貴的窗口期。
壓力在時間的流逝中會重新分配,證據會在漫長的等待中反復咀嚼,和解的可能性反而會隨著訴訟成本的增加而上升。
上訴,本身就是一種強有力的談判姿態。
其二,是嘗試。終審法院的判決,將為香港乃至普通法世界確立重要的法律先例,宗馥莉的律師提出的關于“離岸資產受益權在訴訟中的認定標準”、“在復雜信托架構下如何界定資產流失風險”等問題,都是跨境財富糾紛中最前沿、最模糊的地帶。
如果終審法院采納了她的部分觀點,哪怕只是對相關法律原則做出更細致的闡釋,都將為未來無數類似家族提供法律指引,其意義遠超本案本身。
她不僅僅是在為自己而戰,某種程度上,也是在為所有面臨類似結構困境的財富持有者探路。
其三,是博弈。將官司打到終審法院,等于向全世界宣告這場斗爭的決絕。
它能將對方在法律論據上的薄弱環節,在更高階的司法舞臺上再次曝光,形成巨大的心理和輿論壓力。
“你的所有權主張連終審法院都說服不了”——這種潛在的可能性,就是迫使對方回到談判桌、降低要價的沉重籌碼。
4.說在最后
很大程度上,在公眾普遍關注下,宗馥莉的案件,很難以豪門八卦視之。
它更多的像一部殘酷而真實的紀錄片,揭示了中國民營經濟在穿越了驚濤駭浪的創業周期后,正在撞上的那座名為“傳承”的冰山。
18億美元、撕裂親情的官司、企業陷入持久的巨變……
引發我們思考的,何止于此?
財富的國際化,不等于治理的現代化,你可以將資產遍布全球,用最復雜的金融工具將其包裹,但如果你家族的溝通機制還停留在飯桌上的一言堂,如果你的傳承計劃還鎖在創始人的腦海里從未與繼承人充分溝通,那么所有精巧的設計,在人性與欲望的沖擊面前,都可能脆弱不堪。
真正的財富保全,不是關于如何將錢藏得更深,而是關于如何讓家人的心貼得更近;不是關于設計多少道法律防火墻,而是關于建立家族成員之間最基本的信任與規則共識。
它要求創始人不僅有創業的魄力,更要有“交班”的智慧與胸懷,盡早地將資產安排透明化、制度化,引入家族憲法、設立家族委員會,甚至建立專業的家族辦公室來中立管理。
這場發生在香港法庭里的戰斗,無論最終判決如何,都已為中國所有顯赫與低調的商業家族敲響了警鐘。
它是一堂代價高昂的公開課,提醒著所有人。
創富的傳奇固然激動人心,但如何讓財富成為維系家族的紐帶,而非摧毀親情的炸藥,是比創造財富更為艱難、也更為重要的課題。
香港終審法院的最終裁決,或許會為這起個案畫上句號,但它所引發的關于傳承、法律與家族人性的思考,必將長久地回蕩在中國商業史的上空。
本文作者 | 東叔
審校 | 童任
配圖/封面來源 | 騰訊新聞圖庫
編輯出品 | 東針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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