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廣元市消防救援支隊依法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現對1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行政處罰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17日,廣元市消防救援支隊依法對廣元某消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進行“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公司6名從業人員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5名從業人員未簽訂勞動合同,且已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保險的從業人員不滿足法定數量。針對該公司作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滿足從業條件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問題,支隊依法立案調查。
執行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該公司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給予該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承擔著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重要社會職能,消防技術服務質量好壞直接關系到社會面消防安全形勢穩定與否,目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數量較多、素質良莠不齊,對社會消防技術服務領域的整治是消防救援機構常抓不懈的一項重要工作。該項整治工作不僅能規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行為,還能對行業主體形成有力警示,切實推動消防技術服務整體質量提升。
編輯:賈燕
校對:張弘楊
審核: 余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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