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的職場環境中,部分勞動者可能會遭遇公司拖欠工資的糟心事,更令人無奈的是,有的公司還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網友咨詢: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大半年,離職后到現在工資都沒結清,還欠5700元,一直再拖,一年多了都,那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交社保,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這種情況能不能申請仲裁?
路婉君律師解答:
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的情況下,僅憑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資。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并作出裁斷的行為。勞動者沒有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不等于勞動者與公司沒有勞動關系。只要勞動者能證明與公司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如提供勞動并接受公司管理、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等,就可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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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婉君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人事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人事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人事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路婉君律師
江蘇高瞻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擅長合同糾紛、經濟糾紛、勞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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