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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火·薪火
提起坑爹的寶貝兒子,“我爸是李剛”的李啟銘(又名李一帆)和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冠豐(原名李天一),這兩位算是圈內知名度比較高的。一個在河北,一個在北京。而在蘇州,原副市長姜人杰的寶貝兒子姜荑,也能算其一。
2011年7月19日,姜人杰在槍聲中走完了他63歲的人生。生前,他曾風光無限,但卻未能作人杰,死了也就更成不了鬼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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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人杰單筆收受8250萬元,成新中國史上最大單筆受賄。關于這筆錢,他收得很“聰明”,因為他當時想拿又不敢拿,就讓送錢的顧文彬在上海注冊公司(上海仁和泓業投資有限公司,股東為顧文彬和顧文彬的親戚愈建紹),把錢打到公司賬上,公司則由姜荑“掌管”。
姜人杰估計自己也沒有想到,他的“聰明”竟然推動了中央紀委出臺“八項禁令”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十條意見”,明確規定與請托人“合作”開辦公司屬于受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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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荑,1979年出生,2001年大學畢業(南京大學工商管理系),畢業后先后擔任歐萊雅(中國)銷售部銷售主任、蘇州協安貿易公司業務經理。因不滿足給別人打工,2002年9月創業注冊蘇州福海拍賣行有限公司(園區星漢街28號),10月11日正式成立,當年年底與同學龔薇結婚。龔薇雖為福海拍賣行法人,但在蘇州拍賣業,大家都知道姜荑才是真正老板。
23歲的寶貝兒子要創業,時年54歲的老爹肯定要支持。姜人杰找到時任蘇州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隸屬于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姜人杰兼任母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峰(2005年12月,因受賄200余萬元、挪用公款4000余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陳峰分兩次挪給姜荑1000萬元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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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人杰被“雙規”的直接原因,是有人舉報福海拍賣行注冊資金來源有問題。因為,舉報人有理由懷疑,一個大學剛畢業一年多的小伙子,哪里來的1000萬元注冊資金。要知道,2002年蘇州全市社會平均工資只有14466元,市區平均工資雖高些,也只有16004元。而舉報人之所以舉報,直接原因是福海拍賣行攪亂了拍賣業,動了別人的蛋糕,幾乎把同行擠垮搞死。
福海拍賣行做的幾乎全是“政府生意”,到2004年4月案發,在一年多時間里幾乎壟斷了蘇州拍賣業,包括對人民路28號新藝城大廈(原蘇州文化大市場)、中旅大廈、原吳江審江局大樓等的拍賣,業務總量高達8.1億元,占蘇州拍賣市場四成,純利潤超過4000萬元。而之前,福海拍賣行就因壟斷而引起公憤,多次被寫信舉報,因為舉報的同行達成共識——不扳倒姜人杰“大家就沒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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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蘇國際大酒店,竣工于1997年。
據說,早在2003年5、6月份,時任蘇州市委書記的王珉(2017年8月4日,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已就福海拍賣行一事,誡勉過姜人杰。后來,最直接的導火索跟2003年8月五星級新蘇國際大酒店(新蘇國際大酒店為蘇州工業園區第一個五星級酒店)拍賣有關。
本來,上海一家拍賣公司承接了這個項目,后來因為姜人杰的“特別關心”,該酒店最終由福海拍賣行估價拍賣,以6.3999億元成交,福海拍賣行抽取5%傭金,獲利3000多萬元。有關人對此深感不滿,并最終作了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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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姜人杰被查的實質并非如此,但坊間一直傳說是寶貝兒子的胡作非為害了他,用老百姓的話說,如果不是兒子張揚,多次被舉報,牽出其他事,說不定就不會被發現。而關于姜荑,在姜人杰被“雙規”兩天后,因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后由蘇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交滄浪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兩次補充偵查,三次延長辦案期限,不清楚最終如何判決。
如今,很多年過去了,蘇州市民對姜荑的印象還停留在,每天開著“寶馬”在街頭橫沖直撞,喜歡把車內的音響開得很大,十分招搖。而老百姓對蘇州城路邊每盞造價有說幾千元有說上萬元的路燈(宮燈),和每個改造費在10萬元左右的候車亭,至今仍記憶深刻,只是無人愿意再提及。
圖片來源:網絡。
- 完-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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