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的理智,可不是我們一般人說的理智。我們一般說這個人喪失理智了,大概就是說他瘋了,喪失人所通常具有的那種正常性了。早年的梁漱溟就用了理智這個關鍵詞,而且還將之置于——直覺與理智的——兩分法之內。本能,英文為instinct,人有本能,但非人的動物也具有本能,而且其本能可能更為強大。但是與動物不同,人之為人,乃是因為具有理智,理智的英文為intellect,它是以“合理”的理作為核心的,這還是那句老話兒:人是具有理智的動物。其實,梁漱溟所說的理智,就相當于我們今天所說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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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理性動物的人,這種觀點恰恰在西方是位居主流的,但是中國與西方看待人的方式,又有何區分呢?梁漱溟就以理智與理性之短長來區分中西。他說,西方人善于用理智,重“物觀上的理”,即“物理”,西方人邏輯認知上很強;中國人則善于用直覺與情感,重“人情上的理”,即“情理”,這個情理居然被梁漱溟叫做“理性”。由此可見,西洋偏長于理智,而短于理性;中國偏長于理性,而短于理智。這意味著,梁漱溟所謂的理智,相當于具有科學精神、向知識發展的今天我們所常用的“理性”,而他所謂的理性則更近于如今所說的無私的“情感”,這樣說的意思就是,西方人偏重于理,而中國人擅長于情。
說到這里,就出現了三個概念:本能、理智與理性。傳統二分法,就是本能與理智的兩分,但是梁漱溟那里,卻將之改造為“新的三分法”,因為他又平添上了理性一維,那為何要做出三分呢?因為傳統“二分法是把人類心理分作兩面來看:本能一面較深隱,而沖動有力;理智一面較淺顯,卻文靜清明”,但實際上這個說法也不全面,理智也是可以導向深邃的,這恰恰也是西方文化的強項。但這種兩分法,在梁漱溟讀過英國哲人羅素的《社會改造原理》后就改變了,因為羅素做出了本能、理智和靈性的三分。梁漱溟則把羅素的靈性進行了替換,羅素的靈性是作為宗教和道德的心理基礎而存在的,但是,中國卻是以“道德代宗教”為主流,所以道德的心理基礎則是情理合一的“理性”。
我們再來看梁漱溟對理智與理性之分的總結:“理智靜以觀物,其所得者可云 ‘物理’,是夾雜一毫感情(或主觀好惡)不得的。理性反之,要以無私的情感為中心,即以不自欺其好惡而為判斷焉;其所得者可云 ‘情理’。”這就說得更明確了:理性就是一種無私的情感,比如說正義感,正義感往往“利害得失在所不計,是之謂無私”,它就是一種對公正道義的情感認同。譬如說,看到街面上有人在強取豪奪、強買強賣、以強欺弱,那么內心就會產生一種不平的情緒,世上不該如此不公!這就是一種情感的無私,不是只針對自己的那種個體情感,而是一種為了他人的共情。但是,理智則不同了,正如那本小說的名字《理智與情感》所示,這二者恰恰是相互割離的,理智不允許一絲一毫的情感介入其中,比如說科學探索就是按照客觀規律來的,不能由任何個體或者群體的情感來對其加以侵蝕。
所以,梁漱溟的理性就是一種所謂“清明自覺”的感情,其實就是一種“主靜”的人類情感,這恰恰是中國人最擅長的“合情合理”的生活之道。梁漱溟繼承了傳統的性善論,由此認為:“人之性善,人之性清明,其前提皆在人心的自覺能動。”這就可以將人從動物式的本能當中解放出來,人不是消極被動,“而是其生命富有活變性和極大可塑性以積極適應其生活環境。一個人生下來非從社會生活中經過學習陶鑄便不得成人而生活,且于生活既得其適應后遇到環境必要時,重又能改造變化者,全賴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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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當我們面對社會上的不公,如果我們與非正義作出斗爭的話,那么,究竟是出于冷靜的理智,還是熱烈的理性呢?恐怕都有,因為正義既可能來自某種被共同體所接受的理智規則,又可能來自情理交融的情感共同體的共鳴,但是,如果有了為正義而斗爭的意圖,無論是怒發沖冠,還是捋袖子去干仗,那都會讓人沖動起來,而“沖動屬于本能”,而且沖動起來,那就是“從身體上發出斗爭本能了”。總而言之,本能、理智與理性,乃是梁漱溟提出的結構性的主張,但更有意思的是,他將人類社會的進展也都納入同構的歷史進程當中去了:從本能發展到理智,再從理智升華到理性。所以說,《人心與人生》的核心的主張便是,人類的發展,亦即人心的出現,一方面在生物進化上是有其來歷的,另一方面確實從銜接動物本能所有增益或擴大而來。在梁漱溟看來,爭取自由和奮進向上才是人類生命的本性,同時也是宇宙大生命的本性所在。
從本能、理智到理性的歷史進展,其實這后兩個過程的進化開始是混糅在一起的。人類科學的發展擺脫了巫術與宗教,這就是從本能向理智的發展,但即使到了今日,科學也還要受到道德的制約,這就是理性翻過來對理智的規范。比如說,克隆技術如今迅猛發展,過去三十年的生物科技發展已經遠遠超過了此前三百年的發展,但如果給你克隆出兩個一模一樣包括思想精神的父親,你該怎么辦?到底給哪個父親盡孝?這可不是真假美猴王的故事,而是違背人類基本倫理道德的難題,所以人類的規范也要去塑造出科學的禁區。人類發展的最高階段,也就是人心的高境,乃是回歸生命本性的理性層級。因為在本能與理智之外的第三種東西,才是最根本的東西,那便是為本能、理智之主體的“人類生命本身”。梁漱溟說得好:“理性為體,理智為用,體者本也,用者末也。” 梁漱溟這就明確提出了一種健康的人類結構:把客觀冷靜的理智作為人類功用,把情理交融的理性作為人類本體,情理合一為體,理性運用為用,二者形成了本末的體用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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