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生豬的“誠意”背后,是為了“空手套白狼”。近日,經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2025年3月28日,黃某因賭博缺錢,得知簡某想購買生豬,遂虛構一農戶要賣家豬,約定好按8.9元一斤的價格出售9頭豬給簡某,并讓簡某支付2000元訂金及3000元運豬路費。因遲遲未收到豬,簡某被告知超過運豬時間,兩筆費用被農戶收走未退還,等農戶退回后再還給他。簡某對此深信不疑。
4月8日,黃某再次虛構可以從另一農戶處幫簡某買豬,并讓簡某預先支付6000元訂金;4月9日,黃某發信息說可以去某高速路口拉豬,讓簡某支付2萬元貨款。簡某在路口久等未果,遂報警。7月29日,黃某被抓獲歸案。
永定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共騙取他人3.1萬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9月23日,該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黃某提起公訴。鑒于黃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認罰,法院經審理,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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