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張柏芝法庭上哭喊“兩天沒睡覺”的嘶啞嗓音里,我看到了殘酷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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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香港高等法院第三庭里彌漫著壓抑的寒意。
張柏芝一襲簡單的黑色外套讓人感覺很沉重。
她素顏出庭,當被原告律師七次追問2011年的簽約細節時,她聲音顫抖地回道:“不記得...真不記得了...”。
她如此重復了一遍又一遍。
原告律師翻動卷宗的聲音在寂靜中顯得格外刺耳。他朗讀著合約條款中關于片酬支付和電影拍攝的每一個字。
當讀到“張柏芝女士確認已收到4000萬港元預付款”時,張柏芝猛地站起身來,座椅在地面上劃出了尖銳的聲響,她的聲音在法庭四壁沖撞:我沒簽過,那是假的。幾乎透著絕望。
法官要求保持秩序,張柏芝卻像沒聽見似的眼淚滾落,她說:我已經兩天沒睡覺了...這不公平,所有東西都是假的。
她的目光射向了原告席。
余毓興,她的前經紀人,這個曾多次稱贊她“最敬業”的男人,此刻坐在那里無表情。
三個月前,在新歌《以犬之名》上線后,余毓興在宣傳采訪中這樣描述:她當時跪在地上,說愿意像狗一樣忠誠。
這段視頻迅速燃爆了網絡,評論區炸開了,最熱的一句是:張柏芝真的這么卑微么?
雖然工作室緊急聲明 是“惡意中傷”。但從此,公眾的記憶像吹散了的沙,只留下了“自認是狗”的獵奇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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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有偽造文件的前科。張柏芝律師這樣說,我的當事人,今天坐在這里只有一個要求,請法庭鑒定簽名真偽。
張柏芝止住眼淚也厲聲詰問:你們敢不敢把原件送去第三方鑒定?敢不敢啊?
整個法庭安靜了一秒鐘。
你們說我7月在香港簽了8年合約,但7月我在加拿大陪孩子,8月在德國拍廣告,這里有護照記錄,我是會分身嗎?
張柏芝說這話時,情緒好像平復了不少。
她說,所有合同都是我的助手處理的,我信任她,就像曾經信任在座的余先生一樣。
她在努力地把每個字咬得夠清晰。
當她把目光再次投向了余毓興時,兩人對視了三秒。
休庭時,記者圍堵了余毓興。但他只留下了一句 “法律會給出公正”后便匆匆離去。
張柏芝被拍到在車上掩面。
這場官司,他們打了五年。
時間沒有給出答案,反而卻堆積了更多的疑問。
應該說,娛樂圈關于合約的糾紛并不新鮮。但這次很不同,一方不惜用“自認是狗”這樣的字眼來映射對方,而另一方也不惜以職業聲譽賭咒“對方全是偽造”。
這樣言語之毒,聽起來感覺已經不只是錢的戰爭了。
法院外,粉絲在雨中舉著支持張柏芝的牌子。
她們記得的,可能還是二十年前《喜劇之王》里那個笑著說“你養我啊”的柳飄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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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張柏芝,正在用力地在泥潭中掙扎。
下次開庭是在一周后。 無疑,那份簽名鑒定的技術報告會成為下次開庭最具分量的證據。
雨越下越大,能把那些真真假假的合約眼淚和指控等沖洗出真相么?
作為看客,你是相信張柏芝在法庭上的崩潰,還是相信被質疑是精心策劃的《以犬之名》呢?
答案,或許就藏在張柏芝的那句被忽略的細節里,她說:我所有的合同,都是助手處理的。
對此,你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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