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皇宮宦官機構,以所謂“二十四衙門”( 二十四衙門包括十二監、四司、八局)為基本主體。其中的十二監分為:
一、司禮監
十二監中司禮監為首席機構,職權涵蓋批答奏章、傳宣諭旨及兼任東廠提督。司禮監不僅總管內廷宦官事務而且職涉外廷朝政,即所謂“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明朝中后期由于皇帝怠政或者幼沖等原因,經常讓司禮監代帝批紅。
著名宦官王振、劉瑾、馮保等皆曾任司禮監之主管,出身于司禮監掌印太監。而魏忠賢曾任司禮監秉筆太監,還兼任東廠提督一職。劉若愚、王承恩亦皆為秉筆太監。
二、內官監
主要掌管采辦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圍屏、床榻、桌柜等。
三、御用監
負責御用器物制造、武英殿書畫裝裱等皇家用度事務,并管理甜食房等附屬機構。
四、司設監
掌管卥簿、儀仗、圍幙、帳幔、雨具等。
五、御馬監
主管內府馬政。
六、神宮監
掌管太廟及各廟的灑掃及香燈等。
七、尚膳監
掌管御膳、宮內食用和筵宴等。
八、尚寶監
掌管寶璽、敕符、將軍印信。
九、印綬監
掌管古今通集庫以及鐵券、誥敕、貼黃、印信、圖書、勘合、符驗、信符等。
十、直殿監
掌管各殿及廊廡灑掃之事。
十一、尚衣監
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襪等。
十二、都知監
起初負責各監行移、關知、勘合等事,后來專門跟隨皇帝,負責導引清道。
除了上述十二監之外,還設有四個司(惜薪、鐘鼓、寶鈔、混堂),八個局(兵仗、銀作、浣衣、巾帽、針工、內織染、酒醋面,司苑),合為內官二十四衙門。
宮女也有六個局(尚宮、尚儀、尚食、尚寢、尚功等),每個局下設四個司。
史料參考:《明史》《明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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