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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25年第6期要目
【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專欄】
1.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 深學篤行闡釋習近平經濟思想
(1)文化強國建設與人文經濟學的學科內涵
陳剛(4)
(2)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企業家精神重要論述的原創性理論貢獻
汪毅霖(8)
(3)中國特色的綠色發展道路:理論、實踐與未來
陳屹立(12)
(4)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與社會保障高質量發展
劉萬(17)
【民法典適用專欄】
2.法定抵銷無溯及力的法理證成與效果重構
高濟民(22)
3.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定域損失的法律適用
王玫黎、劉墨馨(36)
【黨內法規與紀檢監察研究】
4.紀法貫通視角下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的完善
譚宗澤、宋河兵(47)
5.監察法實施配套制度問題及其完善
劉書君(59)
【刑事法治前沿】
6.違法性認識對象的雙層構造及認定
范潔(73)
7.刑事初查的困境反思與制度完善
閆召華、尹伯群(88)
【數據與個人信息法治專題】
8.個人信息泄露通知制度中的“自首”悖論
胡寅、李劍(103)
9.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風險及其規制
張廣超、劉秀華(119)
【總體國家安全觀研究】
10.總體國家安全觀:理論基礎、范式變革和實踐成就
佘杰新(129)
11.中國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邏輯與實踐探索
謝波(143)
【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專欄】
1.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 深學篤行闡釋習近平經濟思想
作者:陳剛(西南政法大學經濟學院)
汪毅霖(西南政法大學經濟學院)
陳屹立(西南政法大學經濟學院、中國金融法治研究中心)
劉萬(西南政法大學經濟學院)
內容提要: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為主線,聚焦習近平經濟思想的內涵與實踐路徑,構建四大核心維度:一是以經濟學為根基,依托文化“雙重功能”理論,構建“以人為本”的人文經濟學體系,推動文化與經濟協同,踐行新發展理念,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理論支撐;二是闡釋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企業家精神重要論述所蘊含的原創性理論貢獻,提煉社會主義企業家精神“創新引領—管理優化—家國情懷”的三維特質,闡明企業家精神在培育新質生產力、促進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構建“有效市場—有為政府—有責企業家”協同機制,賦能高質量發展;三是立足中國特色綠色發展道路,通過制度與技術創新雙輪驅動,實現經濟生態化與生態經濟化的統一,推動全面綠色轉型;四是深刻闡釋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與社會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聯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實現社會保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價值指引和根本遵循。
關鍵詞: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習近平經濟思想;人文經濟學;企業家精神;綠色發展;社會保障
【民法典適用專欄】
2.法定抵銷無溯及力的法理證成與效果重構
作者:高濟民(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合同編通則解釋》第55條確立了法定抵銷無溯及力規則,但法秩序安定性、清償率變動以及與訴訟時效制度的沖突等問題均不是否定溯及力的實質理由,而且“有限的溯及力說”也缺乏理論支撐。相較之下,功能視角下的分析能夠提供更有說服力的否定理由。法定抵銷具有簡易清償功能和無需實際給付效果,而溯及力制度無助于該功能和效果的實現。對于抵銷數額的計算方法,當抵銷關系雙方都陷入遲延時,應類推適用《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3條之損益相抵規則,其效果是以主債務之間的差額為基礎計算較晚到期日后的遲延損害。
關鍵詞:法定抵銷溯及力;簡易清償;遲延責任;損益相抵
3.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定域損失的法律適用
作者:王玫黎、劉墨馨(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
內容提要:國際多式聯運已成為一種重要的新型運輸手段。當多式聯運合同準據法為我國法時,對于定域損失的賠償責任,我國近年司法裁判往往適用現行《海商法》第105條,但在該條規定的網狀責任制在指向我國法還是貨損發生地法上存在分歧。從法律解釋看,指向貨損發生地法更為合理。多式聯運合同準據法為外國法時,對于定域損失的賠償責任,由于現行《海商法》第105條不屬于直接適用的法、網狀責任制不屬于沖突規范、公共秩序保留不會被觸發,外國法得以適用。新《海商法》完善了對網狀責任制的規定,但建議通過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網狀責任制的法律指向,并在司法實踐中貫徹最密切聯系原則和意思自治原則以確定定域損失所適用的區段法律,同時完善外國法查明的配套機制。
關鍵詞:多式聯運;定域損失;法律適用;《海商法》
【黨內法規與紀檢監察研究】
4.紀法貫通視角下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的完善
作者:譚宗澤、宋河兵(西南政法大學紀檢監察學院)
內容提要: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是實現權力監督,以及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的基本保障。當前,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已取得顯著成效,但仍存在制度框架系統性不足、監督職能制度不完善、紀法貫通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對此,在理論維度上應以黨的領導為根本保證、以法治原則為基本遵循,并運用體系性思維整體規劃,從而明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的建構方向。在實踐路徑層面,應通過建構“組織—行權—責任”三位一體的閉環制度框架,建立覆蓋權力運行全周期的監督鏈條,完善紀檢監察聯合立規的體制機制,系統解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面臨的現實困境。將來完善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應當堅持一體推進“三不腐”的基本方略,聚焦“不能腐”機制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全過程監督,為構建中國特色的清廉法規體系提供思想資源、理論基礎與方案建議。
關鍵詞: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權力監督;紀法貫通;規范化;法治化
5.監察法實施配套制度問題及其完善
作者:劉書君(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監察法實施進程中配套制度的完備性,本質上與監察治理效能呈正相關關系。當前監察法的實施配套制度中,存在諸如配套立規權限與范圍不明晰、配套制度的性質與位階難以厘清、配套制度與其他規范存在重復且難以銜接適用等問題。需剖析監察法實施的法理邏輯及應然實踐路徑,作為支撐配套制度構建和完善監察制度體系的重要指引。在此基礎上,明確監察法配套制度供給模式,厘清監察委員會的規范制定權邊界,推進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等,以發揮配套制度在提升監察效能方面的作用,化解其適用困境所導致的應然效力折損。
關鍵詞:監察法實施;配套制度供給;實施路徑
【刑事法治前沿】
6.違法性認識對象的雙層構造及認定
作者:范潔(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違法性認識的對象是所有涉違法性認識爭議問題的邏輯起點。違法性認識問題盡管在表面上表現為違法性認識程度的差異,但實質上是對法秩序統一原則內涵的爭論。法秩序統一原則并非單純以存在論為根據,應以法的基本價值為導向進行實質解釋。刑法禁止認識說并未違背法秩序統一原則,在自然犯與法定犯規定在同一刑法中的規范背景下,只有當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違反了刑事法規范時,才能對其進行非難。刑法禁止認識的判斷應采用雙層構造,即社會意義上的認識加刑法意義上的認識才屬于刑法禁止認識。關于一般的“規范構成要件要素”的認識,必須認識到行為的刑法意義;關于“空白要素”的認識,行為人只要認識到違反前置法規范和其他構成要件要素的違法性即可;關于“罪量要素”的認識,應區分影響定罪的罪量要素認識與影響量刑的罪量要素認識。
關鍵詞:違法性認識;認識對象;法秩序統一;刑法禁止認識說
7.刑事初查的困境反思與制度完善
作者:閆召華、尹伯群(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內容提要:刑事初查制度并未被明文寫入《刑事訴訟法》,卻在司法實踐中得到廣泛應用。隨著初查活動定性的轉變,初查制度的發展歷經了初創、鞏固、重整三個階段。當前,初查已然成為立案的常規步驟和關鍵環節。初查制度在實踐運行中存在啟動隨意、規則失靈、裁判認定不一、權利保障不足和證據效力爭議頻發等突出問題。初查實踐困境的形成既有規則粗疏、理論支撐不足、法律監督開展困難等表層原因,也有傳統辦案思維的慣性作用、多權合一的結構性風險、偵查措施分類邏輯失序及程序性違法制裁不足等深層根源。鑒于此,明確初查的“準偵查”定位,確立同等保障原則和比例原則,嚴格限定初查權力邊界,健全權利救濟機制,同時構建人權保障性初查規則體系,已成當務之急。而從長遠的改革目標來看,則需重構偵查措施分類,引入司法審查機制,強化程序性制裁,推動“偵查中心”向“審判中心”轉型,最終促成初查制度的體系化、法治化與現代化。
關鍵詞:初查;比例原則;偵查措施分類;程序性制裁
【數據與個人信息法治專題】
8.個人信息泄露通知制度中的“自首”悖論
作者:胡寅、李劍(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內容提要:泄露事件具有負外部性、不可避免性、技術動態性、隱蔽性、難以追溯性等特征。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確立了個人信息發生泄露時處理者的通知義務,旨在為個人信息主體提供救濟并威懾處理者,但該制度設計背后存在“自首”悖論。通知義務有助于避免損害和降低執法成本,但具有類似自首性質的通知行為會給處理者帶來通知成本、聲譽損失和法律責任等不利后果,使得處理者缺少主動履行義務的動機。對此,法律意圖通過威懾路徑來落實通知義務,但威懾路徑的實施存在主動發現困難和過度處罰困境等局限性。為化解“自首”悖論,通知制度應淡化威懾目標并突出救濟和信息獲取目標;監管機構的定位應從命令-監督者轉變為綜合性的治理者;在具體的制度規則方面應明確通知義務與安全保護義務的關系、建立正向激勵機制、降低履行義務的成本并提高監管機構的發現能力。
關鍵詞:個人信息保護;泄露事件;通知義務;“自首”悖論;監管
9.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風險及其規制
作者:張廣超、劉秀華[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西華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
內容提要:隨著網絡犯罪的日益智能化、匿名化,傳統偵查模式面臨證據獲取困難、響應滯后等現實困境,第三方平臺逐漸成為網絡犯罪協同治理的關鍵主體。然而,該模式卻潛藏三重風險:知情同意失效、權利主體缺位與匿名化標準模糊造成的個人信息保護權弱化,數據全量存儲與公私共享機制引發的監管缺位及安全隱患,以及算法偏見、數據質量失控與技術黑箱導致的偵查裁量權偏差。對此,首先需要明晰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理論前提,即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的角色已由“證人”轉向兼具監測預警職能的“準偵查權”主體。進而,應當明確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權力階段性、厘清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法治邊界、完善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程序規范、健全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救濟機制,構建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的四維規制路徑。
關鍵詞:網絡犯罪;第三方平臺;協同治理;準偵查權;數據風險
【總體國家安全觀研究】
10.總體國家安全觀:理論基礎、范式變革和實踐成就
作者:佘杰新(西南政法大學國家安全學院)
內容提要:總體國家安全觀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安全理論在中國的創新成果,植根于黨對國家安全工作規律性認識的不斷深入,傳承和弘揚了中華優秀傳統戰略文化的精髓要義,突破了傳統國際關系理論的話語窠臼。總體國家安全觀推動新時代國家安全理論、思維和學術范式轉變,構建了中國特色國家安全理論體系,實現了國家安全治理邏輯的現代化轉變,激發了國家安全知識生產的自主性突破。總體國家安全觀對我國國家安全工作產生了深刻影響。作為國家安全工作創新的重要抓手、核心任務、動力源泉,我國國家安全體系和安全能力現代化的頂層設計穩步推進、法治保障日益健全、社會基礎不斷夯實,筑牢了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安全屏障。
關鍵詞:總體國家安全觀;國家安全法治;國家安全體系;國家安全能力;中國式現代化
11.中國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邏輯與實踐探索
作者:謝波(西南政法大學國家安全學院)
內容提要:近年來,學術界和教育界積極響應黨中央關于構建中國自主知識體系的號召,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加快推進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形成了獨特的路徑與方法,集中表現為:根植于馬克思主義理論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兩大根基之上,筑牢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學理基底;依托于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實踐向度和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實踐進路,把準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內生動力;通過確定學科框架、促進學術創新、加強話語體系建設等手段,開創了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嶄新局面;通過自主性、交叉性、現實性的多維路徑探索,確保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充分承載時代使命。這一系列構建進程,不僅推動了中國國家安全學的發展,更彰顯出新時代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
關鍵詞:國家安全學;自主知識體系;總體國家安全觀;主體性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是西南政法大學主辦的包括法學在內的綜合性學術物,創辦于1999年,是西南政法大學主辦、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以法學為主的綜合性社科學術刊物,其宗旨在于及時傳播法學領域和其它社科領域的創造性研究成果,反映學術界的最新動態。《西南政法大學學報》注重弘揚學術精神,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推出學術研究精品。主要欄目有:理論長廊、哲學天地、新聞學研究、經濟貿易、法學縱橫、實踐探索、外語研究、教學與管理、研究生園地等。
責任編輯 | 王睿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王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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