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那年我55歲,辦手續的時候前夫說了句"你自由了",我看著他,沒接話。婚姻走到盡頭其實沒什么好說的,二十多年磨下來,兩個人早就把彼此看透了。他有他的生活,我也該有我的。
兒子女兒都勸過我,說湊合過吧。我當時只笑笑,沒解釋。年輕人不懂,有些東西真的湊合不了。我和他已經很久不說話了,一個屋檐下,像兩個房客。這樣下去,我怕自己會忘記怎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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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老林是在小區門口的早市。那天下雨,我沒帶傘,他把傘遞過來,說"一起走吧"。就這么簡單。后來碰見的次數多了,他會問我買什么菜,我會說今天的青菜不錯。都是些沒營養的話,但說起來很自然。
他比我大三歲,喪偶五年了。我們都是經歷過婚姻的人,知道什么該說什么不該說。他不會問我為什么離婚,我也不問他和妻子感情如何。兩個人在一起,舒服就夠了。
我們在一起一年后,他說想結婚。我當時正在廚房切菜,手頓了一下。"為什么?"我問。他說:"我想照顧你,名正言順地照顧你。"我轉過身看他,他眼神很認真。我點了點頭。
這個決定下得其實很容易。我已經過了需要愛情的年紀,但我需要一個能說話的人,一個不會讓我覺得累的人。老林就是這樣的人。
把再婚的事告訴兒子女兒,是在一個周末。我做了一桌子菜,想著好好說。女兒先開口:"媽,你瘋了嗎?"兒子沉著臉不說話,但表情已經說明一切。
我解釋說老林是個好人,我們相處得很好。女兒打斷我:"你都多大了,還折騰什么?一個人過不好嗎?"兒子終于開口:"媽,你想過我們的感受嗎?你這樣讓我們在親戚面前怎么說?"
我突然覺得很累。這些年我一個人帶他們長大,前夫在外面有了別人我也忍著,為的就是給他們一個完整的家。現在我想為自己活一次,他們卻覺得我自私。
那頓飯最后不歡而散。女兒走的時候說:"你要再婚,以后就別指望我們養老。"這話像刀子一樣扎進來。不是因為怕他們不養我,而是我突然明白,在他們眼里,我只是個媽媽,不是一個需要被愛的人。
我把這些告訴老林的時候,他坐在沙發上聽,很安靜。我說完,他點了根煙,這是我第一次看他抽煙。房間里很安靜,只有煙霧在空氣里散開。
我以為他會勸我,或者說些安慰的話。但他站起來,走到我面前,說:"我們不結婚了。"
我愣住了。這不是我想要的結局。我說我可以說服孩子們,給我點時間。他搖搖頭:"不是因為他們反對。是我想明白了,我要你的是陪伴,不是一紙證書。既然這個證會讓你為難,那我們就不要它。"
"可是你說想名正言順地照顧我。"我的聲音有點哽咽。
"誰規定照顧一個人必須要結婚?"他看著我,"我們就這樣過,你還是你,我還是我。他們反對不了什么,因為根本沒有什么可以反對的。"
我看著他,突然笑了。這個答案太出乎意料,但仔細想想,又是最好的答案。我們這個年紀,還在乎那些形式做什么。
后來的日子里,我們還是像從前一樣相處。他每天早上會來我家,給我做早飯,然后一起去買菜。晚上他回自己家,我也有自己的空間。兒子女兒偶爾會問起,我就說"朋友而已"。他們松了口氣,我也不再解釋。
有天晚上老林問我后不后悔。我說不后悔。婚姻對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身邊有個懂我的人。他笑了,說他也是這么想的。
其實人活到這個歲數,該明白的都明白了。什么是愛,什么是需要,什么是將就,什么是舒服,都分得清清楚楚。我和老林之間,不是年輕時那種轟轟烈烈,是兩個看透了生活的人,決定手拉手走剩下的路。至于別人怎么看,真的不重要了。
只是偶爾我還是會想,如果當年離婚時有人告訴我,五十多歲還能遇到一個讓我覺得踏實的人,我可能會早點做決定。不過人生沒有如果,我現在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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